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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旅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申报指南来了!

厦门市文旅局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23-11-16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10号),提出十条措施扶持旅游企业发展。(点此看政策原文→


@旅游企业

如何申报厦府办〔2020〕10号的十条措施?

厦门市文旅局发布了办事指南

赶紧来看!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办事指南

厦文旅〔2020〕41号

一、加快拨付奖补资金


(一)

1.省外游客来厦旅游奖励:旅行社组织省外游客来厦旅游,在厦门住宿两晚(含)以上,当年总量超过20000人次,按以下规则给予奖励,每团奖励金额最高为30元/人:入厦游客接待总量为20001-40000人次的,自第20001人次开始每晚奖励3元/人;入厦游客接待总量超过40000人次的,自第40001人次开始每晚奖励5元/人。

  2.旅行社结汇奖励:厦门市的旅行社(含福建省在厦门设立的旅行社分社)组织境外游客来厦,在厦门住宿两晚(含)以上的,以其银行结汇数为依据,旅行社取得的外联创汇旅游收入,每结汇1美元,奖励0.2元人民币。


  申报流程:

  1.向市文旅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送达);

  2.市文旅局委托第三方到现场核查材料;

  3.市文旅局对申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核实;

  4.市文旅局核算奖励金额,并按程序拨付。

  申报材料:

  >省外游客来厦旅游奖励

  1.厦门市旅游奖励申请表;

  2.团队信息目录;

  3.团队信息材料;

  4.信用承诺书。

  >旅行社结汇奖励

  1.厦门市旅游奖励申请表;

  2.入境接待团队信息目录;

  3.入境接待团队信息材料;

  4.信用承诺书。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文旅局:陈玥蓉 5371252

  备注:

  1.适用2019年度;

  2.2020年3月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二)

始发港航线:

1.对招徕旅客从厦门邮轮母港出境旅游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按自然年度累计出境旅客人数给予补贴,标准如下:(1)5000人(含)至5万人部分,200元/人;(2)5万人(含)以上部分,250元/人。

2.对使用或引进5万总吨(含)及以上邮轮,运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邮轮航线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给予10万元/航次补贴。其中,单航次挂靠三个及以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另给予40万元/航次补贴。

3.对同一运营主体使用或引进5万总吨(含)及以上邮轮,每周至少运营一个航次,且连续运营满90天的,按自然年度总运营航次给予10万元/航次补贴。

  访问港航线:

对使用或引进邮轮来厦运营访问港航线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按实际入境的邮轮旅客给予100元/人次补贴。


  申报流程:

  1.向市文旅局提交申请材料;

  2.由市文旅局进行受理、审核;

  3.厦门港口管理局进行会审;

  4.市文旅局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申报材料:

  1.补贴资金申请表、统计表及游客名单表;

  2.包船企业需提供租赁或包租邮轮合同、付款发票、对所分包旅行社有关补贴分配的承诺书;

  3.邮轮公司自运营的始发港航次,切舱企业如申请招徕邮轮旅客补贴,需提供经邮轮公司认定的邮轮旅客明细证明;

  4.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企业如需委托代理公司代为申请,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5.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6.信用承诺书。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文旅局:张 端 5371286

  备注:

  1.适用2019年度;

  2.2020年3月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三)

  旅行社开展国际及地区旅游业务奖励。

  1.在我市注册的旅行社以及外地旅行社在厦门设立的分社(分公司,不含营业部、服务网点)且连续运营一年以上的,承接境外(含地区,下同)游客在厦旅游,且乘坐国际航班(不含包机)由厦门口岸出(入)境的。

  2.对于旅行社承接境外游客在厦旅游,承接人数每年超过100人(含)以上的,且在厦住宿2晚(含)以上的,给予旅行社人头奖励。乘坐洲际航线奖励100元/人次,乘坐亚洲航线奖励50元/人次;在厦住宿1晚的,按上述标准的70%执行。单个旅行社年度该单项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流程:

  1.向市文旅局提交申报材料;

  2.由市文旅局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认定;

  3.市文旅局将审核结果提供至市交通局,市交通局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奖励资金申请表;

  3.游客名单表;

  4.出入境交通票据材料;

  5.在厦住宿饭店证明材料;

  6.《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电子行程单》;

  7.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信用承诺书。

  受理人及联系部门:

  市文旅局:李洁 5371095

  备注:

  1.适用2019年度;

  2.2020年3月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二、缓缴减免税费


(四)

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旅游企业,可提出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申报流程:

  1.纳税人于电子税务局网上提交申请并提交电子材料,或现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材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告知纳税人;

  3.税务机关审核并送达文书。

  申报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代理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件。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税务局:12366、5315633

  思明区局:2661852

  湖里区局:5690210

  海沧区局:6510900

  集美区局:6106968

  同安区局:7579863

  翔安区局:7880329

  火炬区局:5717125

  象屿区局:6039871

  第三分局:2126098


(五)

  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旅游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申报流程:

  >房产税困难减免:

  1.纳税人提交书面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

  3.税务机关初步审核并报市政府;

  4.市政府核准;

  5.税务机关送达文书。

  >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1.纳税人提交书面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

  3.税务机关核准并送达文书。

  申报材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

  3.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产、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如财务报表)。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区级各主管税务机关

(联系方式详见: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content/19394.html)


三、补贴包机损失


(六)

针对疫情期间旅行社因组织境外旅游包机承担的空载损失,依据实际损失,给予30%的损失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流程:

  1.向市文旅局提交申报材料;

  2.由市文旅局受理申报材料,审核认定,并按规定拨付资金。

  申报材料:

  1.补贴申请表;

  2.航班包销合同、航空公司航班包销回复函、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3.航班客座率证明;

  4.信用承诺书。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文旅局:陈琦 5371097

  备注:

  2020年3月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四、鼓励招徕游客


(七)

对于我市旅行社(含福建省在厦门设立的旅行社分社)组织境外游客来厦,在厦门住宿1晚(含)以上的,以其银行结汇数据为依据,旅行社取得的外联创汇旅游收入,每结汇1美元,奖励0.5元人民币。


  申报流程:

  1.向市文旅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送达);

  2.市文旅局委托第三方到现场核查材料;

  3.市文旅局对申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核实;

  4.市文旅局核算奖励金额,并按程序拨付。

  申报材料:

  1.厦门市旅游奖励申请表;

  2.入境接待团队信息目录;

  3.入境接待团队信息材料;

  4.信用承诺书。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文旅局:陈玥蓉 5371252

  备注:

  适用2020年度


(八)

  对于我市旅行社组织省外游客来厦旅游,在厦门住宿两晚(含)以上,当年入厦游客接待总量超过20000人次的给予奖励,每团奖励金额最高为60元/人:入厦游客接待总量为20001—40000人次,自第20001人次开始每晚奖励6元/人;入厦游客接待总量超过40000人次的,自第40001人次开始每晚奖励10元/人。


  申报流程:

  1.向市文旅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送达);

  2.市文旅局委托第三方到现场核查材料;

  3.市文旅局对申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核实;

  4.市文旅局核算奖励金额,并按程序拨付。

  申报材料

  1.厦门市旅游奖励申请表;

  2.团队信息目录;

  3.团队信息材料;

  4.信用承诺书。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文旅局:陈玥蓉 5371252

  备注:

  适用2020年度


五、加大稳岗扶持


(九)

按照厦府规〔2020〕3号文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


  申报流程:

  1.缴费单位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通过税务局官网或者办税厅柜台);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

  3.税务机关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

  申报材料:

  《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区级各主管税务机关

  (联系方式详见: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content/19394.html)


(十)

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部分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申领的企业,点击进入厦门市人社局官网(http:// hrss.xm.gov.cn)-网上办事-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网厅-厦门市人社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确认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无误后,由市保险中心直接将款项拨付至企业的银行账户。

  申报材料:

  详见:http:// hrss.xm.gov.cn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12333


(十一)

  对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初次就业的劳动力,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补贴给企业。


  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网厅→厦门市人社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系统受理审核后打印申请表和收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后,携带申请材料至市、区人社部门(按税收缴交关系);

  2.按照税收缴交关系,由市、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拨拨付资金给企业。

  申报材料: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12333/5205591/5039286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5380135

  厦门自贸片区:5652919

  思明区:5863055/5863761

  湖里区:5667930

  集美区:6213632

  海沧区:6582736

  同安区:7316751

  翔安区:7889960


(十二)

  对雇佣外语导游的旅行社,疫情结束后外语导游人员继续在岗带团的,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旅行社发放用工奖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申报流程:

  1.向市文旅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送达);

  2.市文旅局委托第三方到现场核查材料;

  3.市文旅局对申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核实;

  4.市文旅局核算奖励金额,并按程序拨付。

  申报材料:

  1.用工奖补申请表;

  2.劳动合同;

  3.疫情结束后连续三个月在岗带团记录(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的执业记录为准);

  4.信用承诺书。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文旅局:陈玥蓉 5371252

六、加大金融支持


(十三)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旅游企业予以展期、续贷。


  申报流程:

  1.各银行机构制订实施细则,报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备案并向企业公布;

  2.申请人向银行提交申请,依据银行业务流程办理后续手续。

  申报材料:

  按照贷款银行发布的实施细则及业务流程提交所需材料。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5899615

  厦门银保监局:5892852

  市金融监管局:2668685

  思明区金融办:2661533

  湖里区金融办:5726066

  集美区金融办:6108695

  海沧区金融办:6056290

  同安区金融办:7020231

  翔安区金融办:7886817

  自贸委:2621675

  火炬管委会:5380132


(十四)

  对列入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名单的小微旅游企业,在原有贷款基础上利率水平下浮10%以上,市财政安排适当的贴息。


  申报流程:

  1.各银行机构制订实施细则,报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备案并向企业公布;

  2.申请人向银行提交申请,依据银行业务流程办理后续手续。

  申报材料:

  按照贷款银行发布的实施细则及业务流程提交所需材料。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5899615

  厦门银保监局:5892852

  市金融监管局:2668685

  思明区金融办:2661533

  湖里区金融办:5726066

  集美区金融办:6108695

  海沧区金融办:6056290

  同安区金融办:7020231

  翔安区金融办:7886817

  自贸委:2621675

  火炬管委会:5380132


(十五)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游小微企业,政府性担保公司应积极做好担保服务,担保费不得高于原正常收取担保费的70%。


  申报流程:

  申请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交申请,依据业务流程进行后续手续。

  申报材料:

  按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流程提交所需材料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市金融监管局:2663228

  >业务受理:

  厦门市融资担保公司:18850156823/18705928326

  厦门金原融资担保公司:13806069951

  厦门金海峡担保公司:15860738052

  思明科技担保公司:13616053827

  湖里区融资担保公司:13696966579

  海沧融资担保公司:13799277626

  集美区融资担保公司:18959273759


七、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十六)

2020年3月5日前,由旅行社申请,对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已交纳保证金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联系保证金存储银行,根据银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银行办理退款;

  3.退款办理完成后,申请单位将申请书、存款协议书和存款证实书邮寄至市文旅局。

  申报材料:

  1.银行需求相关材料;

  2.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原件;

  3.重新签订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和银行存款证实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文旅局:陈玥蓉 5371252


八、缓缴水电气费用


(十七)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旅游企业,2020年1月、2月抄表决算的电费可延期到2020年2月28日前缴纳。


  申报流程:

  申请人向属地供电营业厅或片区客户经理提交申请,依据供电业务流程办理后续手续。

  申报材料:

  提交因疫情影响延期交纳而需减免电费违约金的申请报告。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思明区、湖里区 叶霞2362182、13959251317

  集美区、海沧区 郑慧香2363361、13806099711

  同安区 林淑艺2364022、13950168030

  翔安区 苏惠雅2364419、13950022237


(十八)

  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也可向市水务集团、华润燃气提出申请并办理延期缓缴手续,即2020年2月、3月发生的自来水和燃气费统一在2020年4月30日前缴纳。


  申报流程:

  >水务集团:

  1.缴费单位通过厦门水务集团热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厦门水务集团受理申请后,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

  >华润燃气:

  1.缴费单位到华润燃气各营业厅申请(IC卡表除外)。

  2.厦门华润燃气受理申请后,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

  申报材料:

  《延期缴纳水费申请表》

  《延期缴纳燃气费申请表》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厦门水务集团热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96303

  厦门华润燃气各营业厅,联系电话:968860


九、加强行业队伍建设


(十九)

不断丰富线上培训内容,面向全行业免费开放,鼓励旅游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疫情期间,发动旅游企业及旅游院校参加厦门旅游人才网(www.xmthr.com)的线上招聘和应聘活动。疫情结束后,适时组织专场旅游人才校企对接会,缓解企业人才需求。


  申报流程:

  1.培训平台:旅游从业人员可登陆厦门旅游网络教育平台(www.xmttc.tv)、导游云课堂研修平台(www.zgdaoyou.com)。疫情期间,平台将免费上线网络精品课程,共1267门课程。旅游从业人员也可以通过微信关注“厦门旅游培训中心”“导游云课堂”公众号隔日精选视频课程上线供业者学习;

  2.招聘:疫情结束后,将积极组织专场旅游人才校企对接会,促进我市旅游业用工单位招聘,缓解企业人才需求。

  申报材料: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文旅局:陈玥蓉 5371252


十、提供法律援助


(二十)

组建“旅游行业法律援助团”,针对疫情期间产生的合同纠纷问题,为旅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我市旅游企业解决违约金、恶意拖欠、境外企业退费等问题。


  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文旅局:陈玥蓉 5371252



温馨提示: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指南原文及下载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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