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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风”来袭,这份温馨的浙大宁理小贴士请查收

温馨提醒的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2-12-24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今天12时30分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省气象局也于今天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业务服务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Ⅱ级。


2021 年第 6 号台风“烟花”(强热带风暴级)强度逐渐加强,预计最强可达台风级或强台风级(13~15 级,40~48 米/秒),已逐渐向浙江中北部沿海靠近。23日前后移入东海海面,逐渐向我省沿海靠近。将于24日夜里到25日白天在浙江沿海登陆,最大可能在浙中北一带沿海登陆(登陆级别为强台风级或台风级),目前还不能排除在浙江近海海面北上的可能。

2021 年第 7 号台风“查帕卡”于 7 月 20 日凌晨已加强为台风级,受双台风互旋作用,加上“烟花”台风引导气流较弱,靠近台湾省后其移动路径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烟花”台风影响时恰逢天文大潮期, 可能会出现“风、雨、潮”三碰头。


当前,我国进入汛期,各地高温多雨天气多变,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频发。各位同学不论是在家还是外出,都要记得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雨防汛工作。














具体资助政策信息见下表格

序号名称资助对象具体内容(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政策市属高等学校全日制本
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含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的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荣誉记入获奖学生的学籍档案。
2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市属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年,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荣誉记入获奖学生的学籍档案。
3省政府奖学金政策市属高等学校全日制本
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含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省政府奖学金的标准为每生6000元/年,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颁发浙江省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荣誉记入获奖学生的学籍档案。
4国家助学金政策市属高等学校全日制本
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含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金分成两档:第一档为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5500元/年;第二档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2860元/年。
5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市属高等学校全日制本
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含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贷款额度为本专科生每生不超过8000元/年,研究生每生不超过12000元/年。
6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政策市属高等学校全日制本
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安排)
学校的勤工俭学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岗位工资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我市公布的当年第一档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7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市属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补偿或代偿的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研究生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市属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学费资助标准原则上每生不超过8000元/年(含)。高于8000元/年的学费由学生自行承担,低于8000元/年的学费按实际缴费对学生进行资助;其他奖助学金等的资助按我市现行市属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9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代偿,但本专科学生每人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研究生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获学费补偿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10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市属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3万元/年,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年。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荣誉记入获奖学生的学籍档案。
1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市属高等学校中符合资助规定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人数比例将按照在读博士研究生人数的70%和硕士研究生人数的40%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1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每生8000元/年。
1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市属高等学校中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15000元/年,硕士研究生每生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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