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愤!学生校外打架却处分老师!按住教师的头颅,也就按住了教育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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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
5月20日有网传视频:一白衣女孩多次扇花衣女孩耳光并殴打。事情起因是这样的:贵州龙里县某中学学生朱某某因琐事和某小学学生蔡某某发生矛盾。随后,朱某某便邀罗某某在县城小吃街附近见面,并带着其他同学对蔡某某进行殴打。
该视频于6月9日在网络热传,并被相关部门予以发现和重视,随着予以调查和核实,并在6月11日时发布事件处理结果。
目前,相关部门对该事件的处理是:
①公安部门:对朱某某、罗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②教育局:对涉事学校校长、班主任进行了停职处理。
对于教育局的处理结果,众多老师表示自己彻底懵了,太委屈:
01
学生校外打架,老师和校长鞭长莫及,为何要处理老师和校长?
一般来说,未成年学生在校内的人身安全归学校管理,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老师们都要密切关注学生的言行动向,避免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如果在校园内出现欺凌、霸凌现象,学校老师和校长有监护不利的责任。但是未成年学生一旦走出校门,其监护权就归家长所有,出了问题也不应该怪老师没有保护到。要怪只能怪家长监护不利和学生本身的顽劣。
如果说,学生本身顽劣或者欺凌他人是老师教育不到位的结果,那么,社会上所有违法乱纪,行凶作恶的人都可以找老师“背锅”,找老师承担责任,然而事实是,老师不是“点石成金”的神仙,教育也不是万能的,否则社会上也不会有那么多违法乱纪之人。
注意这次欺凌事件发生地点——县城小吃街附近,不是在学校内,也不是在学校门口。
我非常困惑:学生在小吃街约架,跟校长和班主任有什么关系?处分他们的理由是什么?是责怪他们没有24小时把学生拴在腰带上还是怀疑他们唆使学生约架?
只要学生出状况,不论跟学校和老师有没有关系就要怪学校闹似乎快成惯例了。因为学校怂,只要敢闹总能得到点什么。这就叫碰瓷,教育碰瓷。
只要学生出状况,不论跟学校和老师有没有关系,某局就要问责老师。那我就有几点疑问了:
走路摔倒了,要不要把牛顿挖出来鞭打?因为是他发现了地心引力;
开车违规扣分罚款了,要不要去驾校闹一闹?看看能不能讹诈教练一笔钱;
吃饭噎着了,要不要把袁隆平爷爷告上法庭?因为是他研发了杂交水稻让我们有饭吃。对了,顺带把各位农民伯伯也告一告吧,毕竟粮食是他们种的呢。
荒唐不?
可是类似的荒唐一直在教师身上上演。曾几何时,一张又一张跪着教书的教师照片在网上刷屏,被奉为楷模。过了很久,人们终于顿悟:跪着教书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
教师身体上的“跪”终于被翻页了,可是精神上呢?还需要多久人们才能再一次顿悟:比教育碰瓷更可怕的,是教师被迫卑躬屈膝?
教师说到底不过一介书生,有点穷还有点清高,受了委屈哭爹喊娘的事是干不出来的,大多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吞下去后伸手擦擦嘴角的血沫子还要继续拿起书走上讲台,因为我们要生活。
不是每个教师都有反抗的资本,多数只能为了生活忍耐,被强按着低头。想让教师低头似乎不难,但教师低下去的可不仅仅是头颅。与头颅一起被按住的还有尊严、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
比教育碰瓷更可怕的,是教师被迫卑躬屈膝!学生校外打架,校长和老师被停职:按住教师的头颅,也就按住了教育的尊严。
(在此特别强调:对于那些因为病痛只能跪在讲台上教学的同行,我绝对没有不敬之意。我感动并且佩服。不过,我还是希望以后我们都能站着教书。)
02
教师应该担责,但不能背锅。
星期天和女儿一起从超市出来,路边有个摊位挂着“免费送礼品”的广告。我跟女儿说:“永远不要相信免费送礼品这回事,所有跟付出不对等的收获都极有可能是骗局。比如,你想吃包子就拿钱去买一个,不要抬头等着天上掉。”
这个道理也适用于教师群体:拿了工资就要尽义务,该担的责任必须担。
教师不是不能担责,只是在担之前要弄明白是否有责。教师不需要特别照顾,但也不能被任意推出去背锅。
在学校教育中,老师对校园安全,禁止同学间的欺凌、霸凌行为等教育可谓时时讲,日日提;
在校园内,老师像护雏的“老鹰”,恨不得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盯紧学生的一举一动,再加上明查暗访,生怕孩子们之间因个人矛盾而发生恶性打架事件;
难道这样监管着学生的一行一动,依然不能算作尽职尽责,就连学生避开老师的管理,到校外去打架,也要怨老师监管不力,教育不到吗?
学生每每出问题,无论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只要造成一定影响,教育局就拿老师开刀,不是停职、记过,就是降职、调离,以求息事宁人。
难道老师们就是随时待宰的羔羊?难道就没有一种法律是可以维护老师的合法权益?
于老师而言:
老师已履行了对学生的教育职责,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团结同学,尊老爱幻,于情于理于法,老师绝不对教唆学生去打架,去欺凌弱小,因此老师不负教育不到位的责任。
于打架地点而言:
打架地点而校内,不在老师管辖范围,又缘何治老师的罪?
于学生而言:
走出校门,监管责任归家长所有,孩子出了问题,理应由家长承担监护不利的责任。
于处理此事的权力机关而言:
因事件并未出现在校内,处理此事的权力机关应该负责当地治安管理的公安部门,因此教育局不应该盲目将责任推给本无能为力的老师和校长。
如果教育局掌握了对老师的生杀大权,可以无限制地加大老师的责权范围,只要学生有错,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都要老师来买单,那么伤害的不仅是老师的心,还有教育本身。
近日中北大学生作弊跳楼事件,学校就处理得很好:监考老师正常履行监考职责,无责!
在此为中北大点赞,它给教育带来了光芒。
03
教师背锅,不可能让教育变得更好,不可能让作恶的未成年人变得善良。
我曾亲耳听到过一句话:“教师与学生发生矛盾,不论什么原因,教师必须道歉。”
这个要求已经很无理了,但是出于师心我尚能理解。犹如我小时候跟弟弟打架,爸爸妈妈一般都会责备我一样。对此我能理解:不一定是我做错了,但是我年龄大,我该让一让的。
道歉事小,担责事大。因为这个责本不该教师去担。因为教师把这个责担了,那些真正该担责的人就能逍遥“责”外了。
比如中学生带人打小学生却处分校长和老师这件事,这么处理意义何在?打人者没有付出作恶的成本,打人者的监护人没有付出教育缺失的成本。下一次,当他们再想打人时,他们可能会毫不犹豫地挥手打出去、抬脚踢出去。
因为在他们的脑海里有这样的认知:
反正又没事,有老师背锅呢!
因为在他们家长的脑海里有这样的认知:
反正又没事,有老师背锅呢!
处分再多的老师,也杜绝不了部分未成年人作恶现象,因为他们作恶的根源并不在老师身上。
掩盖了问题,问题依然会在盖子底下裂变,只有个个击破解决问题,问题才会越来越少。
让作恶者承担责任,他们下一次想作恶时心中必有忌惮;
把教师推出去背锅,他们下一次想作恶时会更加肆无忌惮!
写在后面:
教育,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也是一个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教育,不仅寄托着个人成长的希望、家庭的希望,也承载着一个国家发展的希望。
而教育的实施与发展,教师占着很大的比重。
然而一遇到事情,总是老师低头认错、背锅了事,看似息事宁人,实则不利于教育的良性发展,因为老师低下不仅仅是头颅,还有尊严、职业荣誉感和责任。
按住老师的尊严,也就按住教育的尊严,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
有责任,老师应该道歉负责,倘若没有责任,也要背锅担责,可能会让该负责的学生和家长逍遥“则”外,养成肆无忌惮的习惯。
教师不用被特别推崇,只需要被公平公正地对待就可以了。
一个谨小慎微、提心吊胆的老师,一个跪着的,瞻前怕后的老师,是无法撑起健康的教育环境的,而老师的处理不公平、不公正,寒得不是一个老师的心,而是全体老师对教育的热度和温情,一个没有热度和温情的教育又如何能教育出身心健康的孩子?
宪法里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学校不是法外之地,教师、学生和家长在法律面前也应该平等。
该教师担的责,必须担。停职、开除、坐牢、枪毙……都活该。
不该教师担的责,就别让教师身上扔了。教师没有那么怂,法律和人心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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