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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省医疗保障局点赞济宁市在全省率先组建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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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9年8月20日,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张宁波对济宁市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支队的组建工作予以高度评价,并做出批示,指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严格要求,也是医疗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和监督执法工作,在机构、编制、人员力量上给予了很大支持,为全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做出示范、创出了新路。请转发各市局学习借鉴,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让新组建的医疗保障有能力维护好、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济宁市于2019年4月在全省率先组建市级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支队,作为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副处级执法机构,统一行使全市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工作要求,始终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部门首要职责,积极探索医疗保障监管的体制机制创新模式。济宁市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支队的组建成立,在全省迈出了医疗保障监管执法专业化建设的第一步,是济宁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服务目标,结合济宁市实际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调整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制、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执法队伍支撑;对整顿和规范全市医疗保障秩序,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平稳运行,切实管好用好老百姓的“救命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编辑:机关党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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