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我和祖国共成长”优秀文艺作品 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2019年8月20日
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视角,用文艺的形式生动展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的显著成就,生动展现巴蜀儿女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用文艺表达人民群众对祖国的赤子之情,激励和鼓舞全省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组织架构
2
(一)主办单位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作家协会,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电影家协会、四川省音乐家协会、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四川省书法家协会、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四川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四川省作家协会散文、诗歌、小说专委会
(三)展示平台
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四川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四川广播电视台音乐频率,现代艺术、当代文坛、四川文学、《星星》诗刊,川报观察、四川观察、四川新闻网等
征集时间
3
即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逾期选送作品不参加推评。
作品类别
4
美术稿件要求:所有选送作品尺寸不限,一律不得装裱。
创作原则
5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二)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体现向上向善、求真求美,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三)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讲好四川故事、传播四川声音、展示四川形象。
选送要求
6
(一)选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且符合体裁要求。美术作品须此前未在各类正式出版物发表或平台展示。
(二)选送单位或个人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三)所有选送作品,均需要填写登记表,发送至邮箱:1517494531@qq.com。美术稿件送往四川美术馆负一楼,并附纸质登记表一张,作品照片一张。
(四)主办方享有选送作品版权,有权对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凡选送作品,均视为遵守活动规则和要求,因提交的作品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美术馆展览部收件人:
万老师 电话:15208277937
附件1:
“我和祖国共成长”优秀文艺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登记表(请自行复制粘贴☟☟☟)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2019年7月12日
“我和祖国共成长”优秀文艺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登记表
作者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作品名称 | 地 区 | ||||
材 质 | 创作时间 | ||||
画 种 |
□中国画 □壁画 □油画 □漆画 □版画 □综合材料绘画 □雕塑 □综合画种·动漫 □陶艺 □水彩·粉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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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尺寸 |
高 cm
宽 cm(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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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照片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