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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东莞市美术作品展2019年8月11日

2019年8月11日 美术征稿 2022-06-11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东莞市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讴歌新中国成立以来东莞市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深刻反映东莞市人民的奋斗实践,深刻解读东莞市历史性变革中所蕴藏的内在逻辑,为东莞市美术继续前进提供强大精神激励。现定于2019年10月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东莞市美术作品展”,全面展示、检阅东莞美术事业的发展和成就,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现将有关征稿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东莞市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岭南画院(拟)

南城艺展中心

长安图书馆

虎门影像中心

二、展出时间2019年10月

三、展出地点:计划采取一城三展或一城四展的形式,分别在:南城艺展中心(开幕)、长安图书馆、虎门影像中心、岭南画院(拟)同时展出

四、展出数量:拟展出作品250—300件

五、作品主题:

作品反映和展示中国梦及新中国成立70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精神面貌,特别注重作品的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和创造性。

六、展出画种及尺寸规格:

1.本次展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美展的画种设置及我市实际场地展出条件共展出以下画种: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绘画。所有作品如装裱了可直接送稿,如没装裱作品入选后主办方统一装裱。

中国画: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

水彩粉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漆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

综合材料绘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10(厚)

2.本次展览的作品尺寸规格和有关规定按照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征集细则执行。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后果由作者自负。

七、评选办法:

本次展览分初评和复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参加初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送原作参加复评。初评入围名单及时在东莞市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展览完毕退复评作品。

每人每画种送初评作品照片不超过三件,作品照片尺寸统一为10寸,背后注明:作品题目、画种、尺寸、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

    八、收初评作品照片时间、地点及方式:

1.作品照片报送以各镇街分会为单位集体报送,其他作者可单独报送。

2.收作品照片时间:自通知发布起至2019年8月11日止。(以接收地邮戳为准)

3.作品照片寄送地点: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北路文学艺术院市美协办收,联系电话:13424841303

九、收原作参加复评要求及时间

初评入围作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送交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本次展览入选作品可作为加入市美协的一次条件,并获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东莞市美术作品展作品集》一册。

十一、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十二、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者,应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各项规定。

 

东莞市美术家协会

2019年4月8日

中美协2019下半年美术征稿启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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