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美术教师作品巡展的通知2020年4月20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美术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自治区首届“民族团结杯”美术教师小幅作品巡回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符合时代精神,歌颂主旋律,赞美大美新疆。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市中小学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新疆师范大学 独山子文联
乌鲁木齐市实验学校
三、参赛对象
自治区高校及中小学在职美术教师
四、征稿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作品形式不限。
(三)油画内框尺寸80cm×60cm,其他画种尺寸为50cm×50cm(国画卡纸作品外径尺寸为50cm×50cm),其他尺寸作品请勿投稿。
(四)每位参赛教师投稿作品不超过2幅,初评作品拍成10寸高清照片,照片背后粘贴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4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北路65号乌鲁木齐市实验学校,邮编:830026,收件人:叶景 18167820930
(五)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评选入围的作品将通知作者本人寄送,具体送件事宜另行通知。
(六)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五、奖项设置
本次巡展共选出100幅作品,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颁发获奖及入选证书,获奖及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新疆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六、活动联系委员
联系人:自治区教育厅高光照 0991-7606089 13369636916;新疆美术家协会教育委员会崔逢春 0991-3925041 13899897615
七、巡展地点
第一站:乌鲁木齐市实验学校
第二站:独山子文联(独山子体育中心“创意空间”)
第三站:新疆师范大学
附件:自治区美术教师作品巡展登记表
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
自治区美术教师作品巡展登记表
作品名称 | |||
作品尺寸 | 类 别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单 位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
单位证明: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