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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粤港澳美术作品交流展”作品征集的通知2020年8月14日

2020年8月14日 美术征稿 2022-06-11


东莞市美协会员、美术作者:       关于“9+2粤港澳美术作品交流展”作品征集的通知,现广发各位美协会员及美术作者,请严格按照作品主题进行创作。初评作品提交电子版,照片题目统一为:作者+《题目》+画种+尺寸,于8月14日前发送至409108358@qq.com。待省美协公布入围名单再通知作者送原作参加复评,没有入围的不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9+2粤港澳美术作品交流展”作品征集的通知


东莞市美术家协会
2020年6月10日




关于“9+2粤港澳美术作品交流展”

作品征集的通知

 

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美术家协会: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国家战略,持续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美誉度的文化品牌,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圈建设,配合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的举办,决定举办“9+2粤港澳美术作品交流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文旅厅、广东省文联

承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州艺术博物院

协办单位:广州市美术家协会、深圳市美术家协会、珠海市美术家协会、佛山市美术家协会、惠州市美术家协会、东莞市美术家协会、中山市美术家协会、江门市美术家协会、肇庆市美术家协会、粤港澳大湾区美术与设计教育发展联盟

二、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0年9月在广州艺术博物院举行

三、作品主题

 1.反映粤港澳大湾区自建立以来所取得的各项成就,展现大湾区自然风光、建设场景、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城市面貌、百姓生活、湾区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以及反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所创作的作品。

2.作品应为近3年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过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美术作品展”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展览)。

四、展出数量、画种、作品尺寸

1.计划展出作品约260件。

2.画种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及设计类作品。

3.作品尺寸原则上按照全国美展的规格。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后果由作者自负

五、作品征集

1.本次展览征稿面向湾区11个城市和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香港、澳门)。

2.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作品由省美协主席团港籍副主席、深圳市美协、广州美院及粤港澳大湾区美术与设计教育联盟协助征集。

3.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作品由省美协主席团澳籍副主席、珠海市美协、广州美院及粤港澳大湾区美术与设计教育联盟协助征集。

4.展出作品名额分配如下:广州50件、深圳40件、珠海20件、佛山20件、惠州15件、东莞15件、中山15件、江门15件、肇庆15件、香港20件、澳门20件。

六、评选方式

本次展览分初评和复评

1.初评:湾区内11个城市的美协各自按不超过所分配名额两倍的数量提交作品照片电子版参加初评,照片题目统一为:作者+《题目》+画种,并附上《作品信息登记汇总表》,于8月21日前打包发送至gdmsjxh@126.com。初评入围名单发回各地市美协,由美协通知作者送原作参加复评。复评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评:原作以美协为单位集体送件,香港、澳门作品分别由深圳、珠海美协协助送件。作者也可自行送件到广州艺术博物院。原作参加复评时需装裱(框),港澳地区作品如有需要由主办方统一装裱(框)。展览结束后,所有原作退回作者。

七、作者待遇

1.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个城市的入选作者可作为加入省美协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者获颁发证书及画册一本。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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