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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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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届

中韩(长春·蔚山)书法美术交流展


征 稿 通 知



为深化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艺术交流,搭建示范区更高层次的文化互信新平台,巩固长春市与蔚山市友好城市之间的友谊,将举办第25届中韩(长春·蔚山)书法美术交流展,旨在呈现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艺术视野和文化交融带来的创新作品。




组织 架构


主办单位:

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长春书法家协会

长春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长春美术馆

韩国蔚山美术协会


展览 时间


2020年9月3日-6日



展览 地点


韩国蔚山广域市

中区文化仪典堂




征集 数量


中国(长春)终评优秀作品80件(书法、中国画作品各40件),韩国(蔚山)征集相应数量作品。

注:由组委会向全市征集作品,通过初评确定入选作品,终评确定优秀作品。


作者 待遇


1、优秀作品邮寄到韩国蔚山广域市进行展览。

2、韩方编辑出版《第25届中·韩(长春·蔚山)书法美术交流展作品集》赠送优秀作品作者惠存。

3、向入选、优秀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4、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长春书法家协会和长春美术家协会的资格,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长春书法家和长春美术家协会的一项条件。


参展 要求


1、主题内容

作品内容以加深中韩友谊,宣传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为主题;也可从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反映时代精神等角度进行创作。

2、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书画家及书画爱好者,年龄须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

3、作品种类

书法、中国画。

4、作品尺寸

中国画、书法:作品尺寸不大于4尺宣,不小于4尺斗方(需竖幅)。

5、参展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使用临摹、抄袭作品参展造成的法律纠纷和责任由作者自负。

6、终评报送原作要求:作品请勿装裱,由组委会统一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需用楷书写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和联系电话。不符合要求的稿件不予参评。



作品 征集


1、疫情期间,为减少接触,本次展览初评只接收作品电子图片,每位作者仅限一件作品电子图片参评。请勿邮寄原作。请将报送作品电子图片(注:图片大小不小于5M,并在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及联系电话)于7月25日前发送至长春美术馆展览陈列部邮箱。

初评接收作品电子图片邮箱:ccmsgzlb@sina.com

初评通过,电话通知入选作者自送原作参加终评。(注:终评作品必须为初评电子图片原作,不得更换。)

终评接收作品原件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运路111号,长春美术馆展览陈列部。(若终评落选,作品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

2、截止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5日止。   


媒体 宣传


1、韩国媒体报道在韩举办活动情况。

2、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翻译韩媒报道,推荐给国内媒体。



其他 事项


1、主办、协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2、报送作品参评、参展,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3、画展信息及评选结果可登录长春美术馆微信公众号查看。

联系人:

赵经武

张  强 

联系电话:

0431-81855537

©长春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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