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一司机面临10日行政拘留,只因三个月前的一次违停...
交通规则不能无视,警察权威更不容挑战!每个交通参与者都应当支持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的日常工作,但是个别驾驶人不但违反交通法规,而且据不配合交警执法,甚至谩骂、推搡、殴打交警,殊不知,一时的任性已经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后果很严重。
姚某被灵山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抓获
其将面临10日行政拘留
2018年9月7日16时许,灵山交管大队灵城中队执勤人员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桂NT21XX白色日产越野车和一辆号牌为桂NF56XX银灰色丰田小轿车在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中段辅道上违法停车,执勤人员于是对违停车辆开具交通违法行为劝阻书并拍摄违法事实。
在准备离开时,越野车驾驶人姚某和其另外一个朋友从附近一家装修公司出来,强硬要求执勤人员删除其违法行为信息。遭到拒绝后,姚某因此恼羞成怒,遂进行辱骂,并将交警手中的相机拍倒在地上,还欲动手打人,后经旁人劝阻,姚某才骂骂咧咧开车扬长而去。
为逃避相关法律责任,姚某一直东躲西藏,拒不到案。12月19日,姚某被灵山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姚某对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供认不讳。
下面这位司机更是野蛮
闯限行区不说,竟还打伤交警!
行为恶劣
12月21日8时许,桂N6507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金海湾东大街因涉嫌进入大货车限行区被我执勤人员示意停车检查时,司机杨某挥舞铁锤阻挠检查并驾车往三桥方向逃离,途中将一辆两轮电动车及骑行人撞倒。
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人民路口被群众车辆截停后,杨某继续挥舞铁锤阻挠检查,打伤和咬伤两名执勤人员,其中一人骨折。
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重型半挂牵引车撞倒的两轮电动车及骑行人已自行离开现场。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2月21日
当执勤人员要求杨某某出示相关证件
杨某某拿出铁锤威胁执勤人员
随后下车持铁锤对执勤人员进行攻击
两名执勤人员在该事件中受伤
一名执勤人员右手背被杨某某咬伤
左手被杨某某用铁锤打致尺骨远端骨折
另一名执勤人员左手掌被咬伤
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一个市民应该具备的
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无视交规
后果很严重
话题
路遇野蛮司机,你会怎么做?
本文由灵山早知道编辑发布
来源:钦州交警、交警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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