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资讯|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又是一年开学季
如果你还在为学费担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或许能分担你的压力~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000元≤额度≤12000元;
(2)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为1000元≤额度≤16000元;
(3)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注意: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1)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2)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五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六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
(3)毕业后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02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原则上应为借款人父母;
●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它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户籍: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其他: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进行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 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以及高中( 含中职)、县级(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发放。
(2)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开办远程续贷的地区,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办理。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
●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 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
(5)温馨提示
●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可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1)在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sls.cdb.com.cn
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
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认定表》。
注意事项:请借款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系统登录框下方,“忘记密码”链接,可以选择“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个人信息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并根据页面提示流程操作,完成密码重置。
方式二: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经办人重置密码
致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请经办人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重置密码。
方式三:拨打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电话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资金发放后,您可以将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与您名下的任何一张l类银行卡绑定。绑定后,您可以将贷款金额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提取到该银行卡。具体绑定方法请联系您的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相关代理结算机构的联系方式可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热线95593获取。相关开立、绑定、管理和提取操作,不收任何额外费用。
如果您在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8:30至17:
30),或拨打本省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电话,具体如下:
本宣传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内容如有变动,以《借款合同》为准。
看完这些
同学们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也已经了解不少
如果还有疑问
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中心”公众号
在公众号回复“生源地贷款”进入群聊进行咨询~
分享内容就到此结束
希望能为您和身边的人
提供帮助~
编辑 / 郭怡静
初审 / 李嘉琪 曾庆纯
终审 / 蓝光进老师
往期精彩回顾
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