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
一、应征入伍政治条件和基本身体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年龄: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大学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纹身:面颈部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女性纹唇,不合格。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其它: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二、时间安排
全国征兵(男兵)2023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18时。
全国征兵(女兵)2023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18时。(具体征兵时间,以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为准)
三、应征地选择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注意事项:如选择在学校入伍的应征地务必选择“广州华商学院”。
四、报名应征程序
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注册→兵役登记(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应征报名(符合参军基本条件)→按要求完善信息填报→体格检查(初检、复检)→政治考核→摇号定兵。
五、大学生入伍经济待遇
(一)津贴费、退役金
由部队发放,2年津贴共约2万多元,艰苦地区和特殊单位另有提高。退役金退役时由部队发放,约1万多元。
(二)家庭优待金
由地方政府发放,共发2年,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标准发放;义务兵服役期间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其家庭按不同比例增发一次性优待金;对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发放。
(三)学费补偿代偿
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四)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助
2021-2023年,广东省除广州市、深圳市以外的19个地级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且服义务兵役满2年的,硕(博)士毕业生每人3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5万元,专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广州、深圳两市参照《广东省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助发放暂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补助金额。
六、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一)学业政策
1.研究生升学政策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专项考研
国家每年下达退伍大学生专项考研指标8000个,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3. 服役经历
视同实习经历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4. 复学转专业
除定向生、委培生,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 推免政策
拥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2%的推免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本校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免试专升本
(1)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从2022年起,退役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本人意愿就读成人本科;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实行免文化课考试,招生本科高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3)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综合考查(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能力考核)。
(二)就业政策
1.公务员专项招录
每年全省至少安排400名公务员指标,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招录。
2.事业单位招聘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职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国企定向招聘
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人数的15%。
4.就业服务
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设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参军退伍保障(激励)办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全面落实国家 “一年两征” 改革要求,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生参军报国,强化投身 军营、建功立业的使命担当。按照《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 (粤教工委〔2019〕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办函[2020]4号 )等文件要求, 在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学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免修相关课程。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可免修“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和 “体育”课程,复学当学期直接获 得学分,课程成绩按90分记。
第二条 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当学期,学生可以申请到新专业学习。具体按照我校转专业管理 规定执行。
第三条 每年3月份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按学校规定已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及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答辩合格即能毕业的学生开辟绿色通道。
(一)毕业实习
已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利用假期完成毕业实习,实习时间调整为 4周 ,3月3日 前完成。
(二)毕业论文
1.相关教学单位 (院、系)根据学生处提供参军入伍学生名单,主动联系跟进指导教师与参军入伍学生,要求于入伍前一周完成毕业论文 (设计)定稿。
2.参军入伍学生持 《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向所在教学单 位(院、系)申请已定稿毕业论文(设计)提前答辩。
3.教务处对已经定稿的毕业论文 (设计)进行网上相似度检测,检测结果小于25%准许其参加答辩。
4.参军入伍学生所在教学单位 (院、系)安排复评、答辩及成绩录入等具体工作,入伍前一周完成。
第四条 退役士兵专升本录取优惠政策。
(一)报考退役士兵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为普通高校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报考我校的人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 3号 )有关精神,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二)符合退役士兵报考条件,且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读我校。
第二章激励办法
第五条 为鼓励青年学子保家卫国,投身到国防事业中,学校对应征入伍学生设立奖励金。对应届毕业生入伍的 (包 括 在学校入伍和生源地入伍)每人奖励2000元,对在校生入伍 的(1-3年级,仅限在学校入伍)每人奖励1000元。入伍后如因各种原因被部队退兵的,取消奖励。
第六条 对于退伍复学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参照 《2018年院长办公会第23期会议》精神,按照原入学学年收费标准。
第七条 招聘学生干部时,对符合条件的退伍复学学生优先招募、培养。
第八条 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接收预各党员时,将学生报名参军和应征入伍、报效祖国的思想政治表现纳入考评 系;在研究退役复学大学生入党申请时,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优先培养入党。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武装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费补偿填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