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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纪晟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如何认定和处理

钟纪晟 纪法思享
2024-09-09


编者按

2016年以来,为解决执纪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纪委审理室以“钟纪晟”名义发表一系列案例及规定的解读,提出许多执纪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为我们提供权威的办案参考。现辑录文章并提炼要点。

文章要旨

相关违纪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以后的,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定;表述在“违反政治纪律”之后、“违反组织纪律”之前;适用《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对应的具体条款。 

正文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如何认定和处理

当前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楼堂馆所违规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提供或者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者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编者注:2019年中纪委明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也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在性质认定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般属违反廉洁纪律性质,也可能违反工作纪律等其他纪律,具体性质需根据被审查人的具体行为和党纪规定作出认定。 

在条款适用上,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行为,并不是直接依据中央八项规定作出定性处理,而是依据《党纪处分条例》分则对应的具体条款。 

在政策界限把握上,以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央八项规定为时间节点,即:被审查人的相关违纪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以后的,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定;被审查人的相关违纪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之前的,不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定,而是根据违纪行为的具体情况和当时党纪规定作出相应认定。 

在纪律审查文书表述上,进一步凸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为推动各级党组织驰而不息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议在审理报告等纪律审查文书“主要违纪事实”中,将被审查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单独列出来,表述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之后、“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之前。

节选自钟纪晟:《关于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施行后执纪审理有关问题研究》,载《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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