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解析 | 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

纪法思享 纪法思享
2024-09-09



纪检监察知识测试

试题解析


2019年底至今年1月,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28万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员培训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为学深、学细,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本领,“纪法思享”上线“纪检监察知识测试 • 试题解析”专栏,对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进行讲评解析。


01

选择题

某县人大主任蔡某,为使其儿子蔡某明酒后驾驶行为不被追究,亲自向交警大队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打招呼,后蔡某明被放走,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请问蔡某的行为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哪种情形?(  )

A.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活动       

B.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

C.违规干预和插手审判活动       

D.违规干预和插手侦查活


02

答案

B


03

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本条是关于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纪执法活动,以及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管理活动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

本条分两款。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有关规定”,包括违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

党员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与党员领导干部本身有直接关系,他们与涉案人员形成了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如果这些亲属和工作人员被查处,势必拔出萝卜带起泥,最后弄得自身难保,因此他们竭力干预、插手,甚至干扰、阻碍;二是该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与这些党员领导干部没有直接关系,但可能涉及其亲友,或者受人请托,这些领导干部出于私情,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进行干预、插手。这些干预、插手行为有的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和执纪执法活动的公正性,人为地增添了执纪执法和司法工作的难度,甚至使一些违纪违法分子逍遥法外,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破坏了党纪国法的权威性,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款规定的具体表现主要有:一是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行为。这里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项目立项评审的行为。这里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项目立项评审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例如,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对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问题作了全面规范。三是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政府奖励表彰的行为。

本条是2015年修订《条例》时增加的条文,吸收了2010年《廉政准则》第五条第(三)项“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的内容;2018年修订在第一款增加“打听案情”。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纪法思享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