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双碳政策体系核心文件发布: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关键,强化市场机制和政策协同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战略提出一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双碳工作最高顶层设计的正式出台。意见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主要内容
作为“1+N”双碳政策体系的核心文件,意见就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产业结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低碳交通、城乡建设低碳发展、低碳科技技术科技攻关、碳汇能力提升、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完善政策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了31条措施。
意见重申碳达峰宏观任务: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GDP二气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作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关键,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主要相关内容包括:
1.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2.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石油消费“十五五”时期进入峰值平台期,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
3.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利用生物质能。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
4.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培育发展配售电环节独立市场主体,完善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衔接机制,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推进电网体制改革,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完善电力等能源品种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从有利于节能的角度深化电价改革,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推进煤炭、油气等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能源统一市场。
5.交通和建筑能源低碳方面。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推动加氢站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在北方城镇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规模化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核电余热供暖,因地制宜推进热泵、燃气、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低碳供暖。
6.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深入研究支撑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友好并网的智能电网技术。加强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加强氢能生产、储存、应用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
7.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和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研究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加快形成具有合理约束力的碳价机制。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市场履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
意见解读
意见坚持系统观念,要求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意见中提出“要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且做好与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明确了制定“双碳”发展目标,不可脱离地区及行业的总体发展规划及目标,严厉杜绝罔顾地区及行业经济发展需求的“一刀切”运动式减碳。能源电力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实现“双碳”目标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双碳”目标下的能源结构绿色低碳化转型发展,应按照国家对于“双碳”工作的安排及部署,不可操之过急,也不可盲目“一刀切”,在保障民生及经济社会发展用能的前提下,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比例,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在稳步推动自身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同时,积极支撑全社会的绿色低碳化转型,最终实现“到2060年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一发展目标。
意见明确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财税价格政策,推进煤炭、油气等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能源统一市场。进一步建立用能权、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能耗和排放两个方面建立总量控制+市场交易的方式,以逐步替代行政手段刚性约束,留下了弹性空间,有利于通过市场手段和价格机制推动能源、碳排放权等基本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
意见提出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我国目前的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等制度,建立的初衷虽并不完全相同,但在机制设计和运行上有重合之处,且各市场之间的联动和互认标准及机制仍存在较大的空白。明确提出各机制统筹衔接,为“双碳”目标下促进电、能、碳三个市场的减碳联动和互认夯实了政策基础,下一步,将基于现有的各交易市场现有机制及运行情况,加快研究打破各能源及环境权益交易机制衔接壁垒,填补现有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市场机制中碳减排效应未能得到量化的空白,进一步确认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等机制的绿色降碳属性,同时提升和强化碳排放权交易对新能源消纳的作用,更好的推动市场机制的发挥,以更低成本完成全社会减排目标的作用。
一是新能源是各领域碳达峰的主要推动力。新能源技术是当前实现能源低碳发展最直接、潜力最大的手段,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效益的协同,是支撑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最大底气所在。意见提出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其主力仍是新能源,未来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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