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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生育保险却不能享受,单身生育冒犯了谁?|母亲权益月行动

展滢滢 多元家庭网络 2019-07-09



PART 1  

写给未来女儿的一封信——来自展滢滢 


 

你好呀~你是我将来的小朋友,社会上给你称呼我的名字叫“妈妈”,我觉得还算好听。

 

妈妈马上31岁了,目前单身,计划35岁前怀孕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30岁这一年妈妈对于生育有了新的看法和认识,从“绝对不会生孩子的”的想法转变为“很想生一个女儿!”很多人问过我是不是有了什么新的考虑,对我而言它不是理性层面思考的结果,而是从内心生发的渴望,渴望体验作为女性独有的孕育你的经验,渴望一种和你难以切断的连接感,渴望和你共同成长的过程,也好奇传递着自己基因的你的气质。

 

“单身”生育对于我而言的核心在于,没有走进中国社会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的牢笼中去。作为一个女权主义者,对婚姻的反思是必须的:我不排斥单身,也同样期待合适的生活伴侣,向往美好浪漫的感情生活。两个生理性别相同的人在现在的中国不能结婚,即便可以,妈妈也不会选择。所以一个爸爸、一个妈妈的“完美家庭”,孩子你是不要指望了(笑)。

 

孩子你没有选择是否来到这个世界的权利,妈妈却可以选择,这个问题我还在思考当中。这个社会对于女孩子挺糟糕的,但妈妈依然期待你是女孩子。我也时常问自己,我是否真的准备好了?是否有足够的能力生养你?是否可以保护你不受伤害?

 

妈妈现在没有“事业有成”,不是“女强人”,情绪状态也不是很稳定。我认为自己需要帮助才能抚养你。在我的家乡,一路成长的同学、父母同事的孩子们基本都已结婚生子,我得顶住逼婚的压力,并试图向我父母输送我要单身生育的想法。我问她们,我生了宝宝难道你们会不管吗?爸爸冷冷的说了一句:“那还真说不准。”但我还是挺有信心的,你未来的阿姨叔叔们也会帮妈妈,并且,妈妈会一直争取生育保险一类的社会支持。

 

出国买精子、做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需要金钱,考虑到也可能无法达成,所以妈妈也可能会接受国内男性的捐精,那个人未来可能是你某个“叔叔”,妈妈会告诉你整个故事,让你选择是否愿意认识这个“叔叔”。

 

无论如何,生你、养你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足够的经济能力,妈妈不求大富大贵,但至少衣食无忧,保证你接受良好的教育。所以妈妈现在开始努力挣钱、省钱啦,想到未来有你和我共同面对这个世界,彼此陪伴,生活的心就充盈了起来呢。


先说到这,期待见面哦~


 

展滢滢

2019年5月5日

 



PART 2  

母亲权益月行动,我继续  


 

我是展滢滢,关注单身/拉拉生育的议题3年多了,我也在计划独立生养孩子,这需要经济能力和大量的时间。未婚女性不能在中国合法的使用精子库,并且因为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而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我现在在广州有合法的工作,生育保险费是正常缴纳状态,但到了我生育的时候,却无法享受保险?这真是赤裸裸的歧视。

 

按照法律规定,生育保险补助=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以广州为例,我来算算将来我未婚生育的会损失多少钱?

 

一、生育医疗   


1、阴式分娩(顺产):一级医院2800元(住院2150元,产检650元,共计2800),二级医院3200元(住院2480元,产检720元,共计3200),三级医院3600元(住院2760元,产检840元,共计3600)


2、剖宫产:一级医院4100元(住院3450元,产检650元,4100),二级医院4500元(住院3780元,产检720元,4500),三级医院5400元(住院 4560元,产检840元,5400)


二、生育津贴费用(产假工资)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广州平均工资4811元计算)÷30×规定的假期天数=28545元(顺产);33356元(剖腹产)


1、顺产:顺产98天+奖励假80天=178天

2、剖腹产:顺产98天+剖腹产30天+奖励假80天=208天


所以合计起来,我会损失的钱数如下:


生产方式/损失的金钱

一级医院(元)

二级医院(元)

三级医院(元)

顺产

31345

31745

32145

剖腹产

37456

37856

38756

 

这是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如果收入更高的话,那损失就更多了。我看到已经有单身妈妈愿意为此而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了,但是一个人力量明显是不够的,所以我现在发起——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搜集生育保险相关数据

2,规范性文件审查(合法性审查):针对各省市关于单身女性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作为多元家庭网络的志愿者,我要和伙伴们一起做生育保险的政策及现状的调查研究,需要了解一些省市的生育保险相关数据,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生育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但查阅了数据,我发现深圳市、上海市、广东省的数据公开的相对完整,其他省市并无法找到相关数据,所以正值母亲节,我通过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去了解北京、浙江、湖北、四川、辽宁的生育保险数据的信息,问题包括: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各年的

1.年度生育保险总收入是多少?

2.年度参保人数总数是多少?

3.年度参保人数中有多少名女性?

4.年度生育保险支出款是多少?

5.年度参保女性人均享有的补助金额是多少?

 

 

规范性文件审查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合法性文件审查:

审查信示范文件下载(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获得 提取码: hket)


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查信件寄送,大家一起行动!

展滢滢采访/联系电话:130 0518 0906

期待你一起行动!





PART 3 

大家一起来行动  


 

同样关注单身生育的你,无论在哪个城市都可以做此行动,大家一起来搜集数据、申请歧视政策的合法性审查,行动方法如下——

 


一、生育保险金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建议网上申请)


上网查询你所关心的省、市、自治区的生育保险数据是否公开完善,查询范围包括地方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地方统计局。


以天津为例:

2018年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里数据只有参保人数,并不完善。

链接:

http://gk.tj.gov.cn/gkml/000125831/201904/t20190424_83056.shtml,

只有人数,没有总数及性别相关数据。



 

在线申请信息公开(很方便)


找到你要申请的省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官方页面,选择“信息公开”栏目,再选择“依申请公开”,进行在线申请信息公开:填入你的个人信息和申请的问题,点击提交即可。

 

问题包括: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各年的

1.年度生育保险总收入是多少?

2.年度参保人数总数是多少?

3.年度参保人数中有多少名女性?

4.年度生育保险支出款是多少?

5.年度参保女性人均享有的补助金额是多少?

 

为了保证有效的回复,5个问题分开申请哦,而不是一次性全部填写进去,

 



记住申请编码,可以跟踪查询。

 


 

二、合法性审查|非婚生育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寄信方式)


(1) 登陆政府网站查询你所在省、市的有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法律文件,找出涉及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的申领需要“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的规定条款;

例如:《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三十条规定



(2) 撰写公民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的申请书(请参考范文或联系我们共同完成)

(3) 查询你所在省、市负责接受规范性文件审查的主管部分,并用EMS寄送到该部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以免被遗漏。

(4) 完成,等候回复(按照法律规定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联系我们一起跟进你的申请


伙伴们申请后,请邮件、添加小助手微信或微博私信联系我们,我们和你一起跟进回复情况,并且我们也会在你同意的情况下整理所有申请,及时跟进,发布相关信息。

 


PART 4 

写在最后  



多元家庭网络,期待一年一度的母亲节有所行动——


2019年母亲节,我们拍摄了几位女性,有想做母亲的单身女性,有想在国内冻卵的单身女性,有本没想生育意外成为母亲的母亲,期待通过拍摄与发声带动更多人讲述自己的生育故事。


我们的母亲节,有人扔石头

我们的母亲节,卵子的可能性

阿童的视频信:和你一起探个究竟


上文,是展滢滢写给孩子的第一封信,我们相信这只是刚刚开始。单身生育的权益争取也只是开始。关于母亲的权益,女性的权益呼声,我们希望我们能再多做一点,再多争取一些。这些权益本就属于我们,对吗?


为此我们发起母亲权益月行动活动。


如果可以,我们愿意过来拍你/采访你,听你的故事。

如果可以,期待你转发,留言,来信来稿,网上申请信息公开,或者像展滢滢一样寄信,参与你能做的任何行动。❀


期待我们能携手共进。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END-


“母亲权益月,一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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