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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分享 | 杨洋:《宪法学》

课程思政从立项层面分析应该采用构建全员、全程、全课程育人格局的形式,将学校教授的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切实把“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素质教育为核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文化传承与创新”,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的一种综合教育理念。

一、为了达到课程思政的教育目的,全面考虑课程思政课程,在实施中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是需要建立健全的:
1、建立思政课教师与其他课程的交流机制建设----思政课教师要定期与专业课教师开展交流,把好专业课“课程思政”的“思政元素”和“思政载体”选择关。2、重新审视、完善《课程质量标准》《课程质量评价体系》—构建学业标准体系和核心素养培养体系,形成包含知识、能力、技能目标和思政目标的《课程质量标准》《课程质量评价体系》等,提升“课程思政”的效果。3、搭建素质教学交流平台—由教务处、团委、学工部、思政部等职能部门合作建立交流平台,切实推进思政课程、专业课程和综合素养培养体系的“三位一体” 素质培养体系。4、专业课程思政教学要切实突出专业课程教学的育人导向,依据不同性质的专业课程,通过大量的与专业课相关的信息资源、典型案例的收集,结合专业课程本身的特点,提炼出核心价值观教育具体而生动的资料载体,让专业课上出“思政味”,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文化自信、人文精神等。做到“显性思政”与“隐性思政”同向同行,形成协同育人效益。

二、结合宪法课程来看,我认为下面几点是需要侧重的:
1、从内容设计上,要将国家体制,国家制度等与宪法结合讲述,要培养学生基本具备运用宪法原则、宪法原理、宪法精神、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和分析处理宪法事件的思维模式。理解宪法地位和宪法规定党的领导、人民主权、尊重和保障人权、社会主义法治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内涵。理解全面实施宪法基本要求,能准确把握我国宪法实施的正确方向,认清我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本质区别。形成宪法法律至上观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想信念。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新时代大学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贯彻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全面实施宪法新要求,大学生必须要掌握基本宪法知识、宪法思维及宪法权威的法治素养。2、采取有效的教学案例示范教学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感觉到宪法至上权威真实性,宪法就在我们每个身边。同时,采取法律案例教学时,一定坚持案件教学正面引导原则和完整案例教学环节。讲解宪法解释、合宪性审查方式来加强宪法实施,树立宪法权威理论知识时。可举“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事件,讲清2017年7月,香港高等法院依据解释裁定宣告四名香港立法会议员因宣誓无效丧失议员资格的宪法理由。讲授人身权利时可举2003年3月发生孙某收容遣送致死案来讲清合宪性审查意义,讲解受教育权时,可举“齐玉苓案”和冒名顶替“罗彩霞”案例说明依法行使权利的重要性。讲解言论自由权时,可举恶意诽谤某利股份董事长潘某被带走协助调查案来讲清依法行使法律权利的重要性。3、加强课外实践教学宪法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要建立宪法与理论性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之间的联系。授课教师不但要增加课堂实践教学内容,还应切实执行课外宪法实践教育活动。教师可要求学生利用寒暑假三下乡活动,深入到乡村、企业、场所开展宪法知识宣解活动。教师也可以指导学生在国家特定节日,如国家安全日开展国家安全法知识宣讲活动。学生也可以自行选择到人民法院旁听侵犯宪法基本权利义务内容案件。通过这些课外实践教学活动开展,学生将宪法理论与宪法实践连接,增强了自身宪法意识。是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以上经验是立项以来一面学习同行先进经验一面着手实施,结合课程思政和宪法课程思政的一些体会,可能局限性比较大,仅供大家参考。


素材来源 / 文法学院 杨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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