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 强化空气质量改善和温室气体减排协同管理(雷宇)
为加快改善空气质量,2018年6月,国务院发布实施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要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随着国家发改委气候变化应对的工作职能转隶于生态环境部,我国正在加快统筹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污染因子态势发生转变,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面临压力
2018年,“2+26”、长三角、汾渭平原三大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分别较2015年下降28.6%、18.5%、4.9%,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三五”既定目标;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较2015年增加48个;338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1.3%;74个重点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2+26”城市重污染天数比例较2015年分别下降2.3%、5.2%,提前超额完成“蓝天保卫战”既定目标。
PM2.5浓度仍是空气质量的决定因素。但2017-2018年间,PM10(尤其对重污染天数)和O3(尤其对优良天数)的相对影响增强。因此,导致空气质量超标的污染因子态势正在发生转变。
2018年CO2排放量有所上升,预计增速超过1%,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面临压力。
城市空气质量目标“倒逼”能源结构深度调整,助力污染物和碳协同减排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我国应在设定整体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及部分城市设置差别化、有针对性、更为具体的阶段性改善目标。在“全国整体目标明确,重点区域目标强化”的路径下,2035年以前使全国绝大多数城市PM2.5年均浓度均达到35μg/m³以下,部分城市达到25μg/m³以下。
由于我国大气污染物和CO2排放大多来源于化石燃料燃烧,在部门构成上具有相似性,且我国煤炭消费占比大(接近60%),因此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降低煤炭占比,可协同减排大气污染和温室气体。
对不同能源情景的研究表明:贯彻末端控制政策以及深度调整能源结构、升级产业结构,可推动全国空气质量得到改善,2030年之前实现碳排放达峰。
设定协同目标、建立协同控制目标分配机制、构建协同减排管理体系
为达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温室气体控制的双目标,我国应设定相匹配的能源情景和能源目标,并进一步在空间和行业两个维度构建目标分配机制,并在此基础上积极研究协同管理的机制:
(1)整合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体系,降低成本,并保证数据来源一致性;
(2)整合固定源管理制度,将碳排放交易制度和排污许可证管理等污染源管理制度融合,降低企业和政府管理成本;
(3)建立协同考核机制,探索整体考核体系下两者的融合考核手段,以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和过程评估相结合,建立城市尺度协同考核体系。
特别强调的是,应注重城市尺度CO2和污染物协同机理、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和碳排放达峰评估方法的研究。基于基础数据库,建立高分辨率城市网格化的大气污染物和CO2排放清单;通过减排情景分析城市温室气体达峰形势;制定评估城市温室气体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的方法。为城市尺度的协同管理及政策制定提供支持,达到协同减排效果。
(清洁空气政策伙伴关系秘书处 整理发布)
专家简介
雷宇 主任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规划部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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