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 完善以人为本的环境治理体系,需加强本土化科学研究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在中国清洁空气政策伙伴关系(CCAPP)和能源基金会共同举办的“空气质量、环境政策与健康影响”在线学术沙龙上,各方专家就“完善以保护公众健康为目标的环境治理体系”提出了以下建议:
以本土健康影响研究为基础,适时修订我国环境质量标准,同时参考国际标准,考虑政策制定的可行性;
树立“大环境”理念,全面保护公众健康,追踪人类活动变化趋势,综合考虑空气污染、气候变化等多方面的环境问题;
通过成本效益分析,综合评估环境治理政策措施,并加强所需方法学的研究,如污染物暴露与人群健康效应的暴露-反应关系、生命统计价值评估方法等;
加强各部门间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空气污染和健康领域的科研和管理工作。
阚海东
复旦大学
教授
针对加强科学支撑完善我国以保护公众健康为目标的环境治理体系,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美丽中国”的建设应不断完善以保护人群健康为目标的空气质量标准体系。如到2050年(建国100周年),我国本土化的空气质量标准应逐步与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及主流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接轨,并落实达标所需的政策措施。
二、“十四五”期间,应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研究:一是收集和利用实际健康数据,支持空气质量改善健康效益的研究;二是研究我国从高污染浓度段进入中污染浓度段后所带来的健康效益;三是强调“大空气”概念,即同时关注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将二者结合进行流行病学、疾病负担和健康风险等研究;四是加强生命价值评估的本土研究,如在典型污染区域进行VSL(生命统计价值)实际案例调查,以体现近年来我国国民对空气污染风险感知的提升,减少政策评估的不确定性。
三、寻求健康效益较大的减排措施,将源解析、流行病学和风险评估结合在一起,理清人口分布和污染源分布之间的时空关联,制定健康效益最优的减排措施。
徐晋涛
北京大学
教授
针对环境治理政策的成本效益评估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思考:
一、加强关注敏感人群。通过实际健康数据来判断环境政策带来的环境效益,以此完善空气质量标准及管理目标。
二、从“十四五”规划开始,应充分评估污染防控措施的社会成本,并利用经济及市场手段,有效化解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冲突,实现两者间的平衡。
三、加强环境治理社会效益评估的科学支撑工作,尤其深入探索生命价值评估的方法学。自2000年以来,我国VSL取值范围从50至700万元不等。由于近年来公众对环境污染认知提升且人均收入增加,VSL可能倾向于400至500万元。
潘小川
北京大学
教授
针对今后的研究方向,提出以下四个观点和建议:
一、加强对大气污染物暴露与人群健康效应的暴露-反应关系研究,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暴露-反应定量关系。
二、以保护人体健康为基础,推进空气质量标准等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与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接轨。
三、持续探索生命价值的评估工作,将空气污染的成本与空气质量改善的健康效益货币化。
四、建议进一步分析疫情期间空气质量变化的原因,对其造成的健康影响做全面评估,支持今后的政策措施制定。
黄薇
北京大学
教授
在“十四五”强化依法治国的总体发展战略下,应围绕法律法规、社会发展需求及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需求,把环境健康工作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为此提出以下三点思考:
一、在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方面,应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标准制定方法,结合政策实施的可行性,在“十四五”期间提前筹划布局。
二、通过多部门、跨学科合作,加强各项方法学的研究,支持本土化标准修订及环境改善健康效益评估。
三、进一步分析环境质量改善和公众健康改善的关系,及时梳理环境政策的实施效果,评估相应的健康效益。
段小丽
北京科技大学
教授
以空气污染与健康影响为出发点,分享以下几点思考:
一、在关注环境空气质量时,需考虑中国特色及中国不同地区的特色,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应参考本土流行病学研究成果。
二、室内空气污染不容忽视,人们80%以上的时间都在室内,因此需关注固体燃料燃烧导致空气污染等问题。
三、强化 “健康优先”的理念。在进行标准设定、监测布点、环境规划时,应不断强化“以保护人体健康为基础”的理念。
四、支持“大环境”理念。除空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研究之外,还应开展相关研究,理清空气污染与运动及其他因素产生交互作用所导致的健康影响。
五、加强各部门间的交流合作。卫生和环保部门应携手开展空气污染和健康影响领域的科研和管理工作,共同为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做出贡献。
END
【CCAPP秘书处根据会议速记与演讲者讲义整理】
【图片来源:网络】
文献工具 | 系列三:清洁空气政策的健康效益
专家观点 | 王宗爽:中国空气质量标准评估及“十四五”标准体系建设建议
经验分享 | 为何需定期评估空气质量标准?—— 细品美国空气质量标准的制修订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