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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 薛文博:“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认知和控制的差距及展望

薛文博 清洁空气政策伙伴关系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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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PP 2022年第7期学术沙龙“全挥发性区间有机物排放、环境影响及控制”视频回顾

“十四五”期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推动“PM2.5浓度持续下降,O3浓度稳中有降”,并强调需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的协同控制。VOCs的环境影响复杂,是协同控制PM2.5和O3复合污染的关键。但目前我国VOCs排放与控制较为复杂,其综合治理仍存在众多关键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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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管控是“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核心之一

“十三五”期间,我国在PM2.5污染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仍有37.1%城市PM2.5浓度超标,约77%的重度及以上污染由PM2.5污染造成,全国PM2.5浓度与WHO最新准则值和欧美国家差距显著。同时,我国O3浓度波动上升,对优良天数比例的影响仅次于PM2.5,O3浓度超标城市数量逐步增加,全国O3浓度总体上高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当前水平,属于全球臭氧浓度高值区。

在此背景下,“十四五”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聚焦PM2.5和O3协同控制,重点开展VOCs和NOx协同减排,继续部署实施一批标志性攻坚战,即全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三大大气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其中臭氧防治污染攻坚战的核心之一便是VOCs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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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排放与控制具有复杂性,管理难度较大

VOCs是O3和二次PM2.5生成的主要前体物之一,也是协同控制PM2.5和O3污染问题的关键。已有科学研究揭示了VOCs在大气氧化性、二次污染生成的作用机制,对PM2.5和O3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VOCs来源广泛,物种复杂,不同物种O3生成潜势差异大。VOCs排放的主要来源涉及化工、包装印刷等100余个工业门类,上百万家企业,此外还涉及大量无组织排放。VOCs物种数量多达300余种,且不同物种O3生成潜势差异巨大,可达3个数量级以上。

因此,VOCs综合治理需进一步加强其排放特征的科学认知,主要体现为以下四大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1. 排放特征不明:需明确VOCs排放的空间分布、时间变化、物种构成特征;

2. 控制路线不清:需探索精细化管控和全过程控制路线,以应对VOCs排放区域差异大、行业分布广、产生环节多的特点;

3. 管理约束不强:需建立科学有效的VOCs总量控制制度及分配体系;

4. 政策工具不足:需完善与VOCs排放特征和综合管控需求相匹配的政策标准工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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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VOCs控制管理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基于当前我国的VOCs管控实践,发现以下具体问题需要关注:

  • 平衡NOx与VOCs减排在局地与区域、短期与长期的收益,对于开展PM2.5和O3协同控制至关重要

总体而言,NOx减排可显著降低PM2.5和区域性大范围的O3浓度,但可能导致局部地区的O3上升,然而随着减排比例增加,对于降低O3浓度的边际效益将显著提升;VOCs在减排初期对O3改善效果明显,受天然源排放的本底值大等影响,减排后期效果低于NOx。就控制PM2.5污染而言,大幅减排NOx和VOCs将带来持续收益;就控制O3污染而言,控制VOCs有利于短期收益,控制NOx有利于远期治本。因此,应统筹辩证施治,在现阶段协同控制VOCs、NOx是统筹局地与区域、短期与长期收益的主要路径。

在不同的时间、空间尺度上,关于臭氧生成控制类型(即NOx控制型或VOCs控制型)的研究结论具有明显不确定性。以针对北方某城市近年来的污染管控措施效果为例,降低VOCs排放对“提高优良天数比例”或每日平均水平有重要意义;控制NOx,可降低臭氧小时分布的陡峭性,对削减O3峰值作用较为重要。因此,还需因时、因地制宜,看待臭氧生成控制类型这一科学问题。统筹制定更具针对性的NOx、VOCs减排措施,为城市精细化管控提供技术支持。

从区域来看,VOCs昼夜调控政策对控制O3平均浓度、小时O3浓度峰值的影响很小(图1,未考虑昼夜温差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影响)。从城市来看,VOCs昼夜调控政策对O3浓度的影响并不一致,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建议治理O3污染应以削减前体物VOCs和NOx排放总量为主,并根据各城市的地理位置、气象条件和O3反应机理,因地制宜地制定措施

图1. VOCs昼夜调控政策对不同区域O3逐时浓度的影响(本研究未考虑昼夜温差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影响)

  • 开展VOCs精细化来源解析,识别优先控制物种和行业

VOCs排放具有大区域传输性,在传输过程中易发生化学反应,因此难以界定来源区域及种类,解析难度较大。需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改进方法,通过识别环境受体中主要VOCs的主要化学组分,基于前体物臭氧生成潜势(OFP)分析,识别臭氧生成活性较高的物种,并利用光化学模型与受体模型,量化不同区域、行业贡献,识别重点源。

  • 建立城市层面基于排污环节、本地物种谱的VOCs排放清单

大多数城市VOCs排放清单质量较差、缺乏规范,难以支撑相关的决策。重点城市需建立基于排污环节、本地物种谱的VOCs排放清单,便于精细化管理。

  • 建立全国高分辨率天然源VOCs动态排放清单

O3浓度受天然源影响大,天然VOCs排放受植被、气象等自然因素影响,导致部分城市环境受体中异戊二烯等含量高,发生污染过程时常难以科学解释;此外,部分较为清洁的下风向城市臭氧居高不下。需利用WRF-MEGAN等模型,建立全国实时高分辨率天然源VOCs的排放清单,便于分析和研究工作

  • 进一步提高VOCs常态管控、应急管控策略与臭氧改善效果的评估能力

常态管控包括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无组织排放整治、末端治理等工作,可有效改善PM2.5、O3污染。

臭氧污染临时应急管控的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评估。O3具备大区域性特征,且受气象影响敏感,同时前体物减排对O3影响呈现极强非线性特征。仍待探索应急管控的控制对象、提前时间、管控范围、减排强度与成本收益。

  • 亟待建立VOCs分区、分级分类精准管控规范化技术

在人为源VOCs排放清单及源谱特征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虑各行业、各物种的臭氧生成潜势(OFP)、PM2.5生成潜势(SOAP)和行业减排潜力,建立VOCs分级指数评价方法,识别优先管控地区、管控物种、优先管控行业,针对重点行业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实用技术手册与监管技术手册。

总体来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与控制的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解决,针对VOCs排放的复杂性,应进一步研究其空间分布、时间变化、物种构成特征,探索精细化管控和全过程控制路线,建立科学有效的VOCs总量控制制度及分配体系,完善与VOCs排放特征和综合管控需求相匹配的政策标准工具体系,关注管理实践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因地、因时制定VOCs管控措施,以协同控制O3与PM2.5污染,实现“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专家简介



薛文博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空气质量模拟与系统分析中心

主任、研究员

【CCAPP 秘书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发布,如需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 文章名, 发布平台:中国清洁空气政策伙伴关系CCAPP, 发布日期”。】

【图片来源:演讲者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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