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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新民”系列讲座 | 赵德余:乡村振兴的典型模式及其理论价值

复旦大学社政学院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22-10-2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

2022年9月13日下午,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在文科楼919室举行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系列讲座第1期暨“明德新民”系列讲座第16期。

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系系主任、教育部哲社重大攻关项目“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与三农工作研究”首席专家赵德余老师。赵老师还是复旦大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专家宣讲团的专家。他为大家带来了题为“乡村振兴的典型模式及其理论价值”的辅导报告。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党委副书记韩央迪副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学院和高等教育研究所老师及部分学生代表现场了参加会议,学院党员学生在分会场参与了讲座。


讲座开始,赵德余教授首先勾画了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理想图景及其实施的行为策略,他认为可以从现实策略、社会发展阶段论、权利响应到理想主义,可以发掘多个维度来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性质或动因。赵老师的报告围绕“为何需要乡村振兴”以及“如何进行乡村振兴”两个核心问题展开,并且主要聚焦于后一个问题。

赵老师从上海市崇明的乡村治理的三个具体村庄案例出发展现了各种基层互助互惠、分享激励以及公益基金积分奖励等灵活多样的激励机制设计及其运作模式。在此基础上,赵德余教授进一步将乡村振兴的图景从乡村治理拓展到产业振兴模式的解读上,如详细列举了土地、资金、技术、特色资源以及组织制度的创新等各种要素如何转换为可以带来或产生持久收入流的资产或“金山银山”。不仅如此,客观上,全国各地的乡村振兴中都涌现了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和乡村产业振兴的代表性模式,但这些乡村振兴的基本模式或内在逻辑却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和一致性。



在归纳提炼乡村振兴的典型模式之后,赵德余教授转入对这些乡村振兴模式的理论含义进行了讨论和思考。赵老师指出乡村振兴战略的确能够在乡村环境、产业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乃至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等各个方面确定非常广泛的政策目标,并对包括乡村干部在内的各类行动者的权力范围,如在资源配置及其乡村集体收益分配的权力边界等,以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包括其村民成员资格进行确定等。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是要把握其中的资源配置优先序确定的竞争性和原则性关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策略或工具的强制性和倡导性、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体性和依赖性等范畴之间的关系和平衡。

赵德余教授特别指出了乡村振兴的本质是需要将中国乡村社会的资产蛋糕做大的过程中兼顾各类群体或村庄之间的利益分配的公平性,由此才能够设计出既有公平性又兼具效率的高度正义的理想型乡村社会。


摄影 | 曹佳

微信编辑 | 郭文怡、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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