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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复旦大学社政学院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22-12-03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选拔办法如下:


PART ONE

组织管理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选派专业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研究生招生纪检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PART TWO

考生申请

1.申请条件

(1)考生应符合《复旦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关。如果硕士阶段为专业学位,进入复试后应参加报考专业两门核心科目的笔试加试,并获得及格及以上成绩。本学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3)考生硕士阶段学业成绩要求:4分制的平均绩点不低于3.0分,5分制的平均绩点不低于4.0分。

(4)考生的外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雅思不低于6.0分,或托福不低于90分(报名日期前两年内有效);GRE不低于300分,或GMAT不低于600分(报名日期前五年内有效);或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00分(无具体分数的六级成绩等级应为优秀);或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或在英语授课的国家(或地区)用英语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位。若申请人所学外语为其他语种,应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该语种相应于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

(5)除国家专项外,定向就业博士生仅限教学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或教师序列人员报考,招生规模不超过1人。

说明:建议考生报考前与意向报考导师联系沟通。

2.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按学校要求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填写或上传如下申请材料:

(1)博士生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

(3)自我陈述(包括自我介绍、从大学起的学习和学术简历,附推荐人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电邮、电话和考生的联系方式);

(4)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就读单位盖章);

(5)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在读和预计可按时毕业的说明(院系盖章),境外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证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

(7)已有科研成果清单(不限是否发表),附科研成果,并选取其中两篇论文作为代表性学术论文置于最前列;

(8)其它重要获奖证书;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在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模板)。正文部分5000字左右;计划书包括题目、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应明确研究问题和目的,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呈现研究的价值,核心概念和理论思路明晰,简要介绍研究设计和拟用研究方法,引用、注释、参考文献符合学术规范;

(10)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论文初稿或论文大纲;

(11)两封由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考生在报考服务系统中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推荐人发送邮件上传,无须下载打印,无须以其他方式另行提交),推荐人应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报考导师。

(12)报考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应提供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和同意报考证明。

3.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考生在网上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将申请材料(不含专家推荐信)直接提交到学院。

    请于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的纸质件寄送至上海市国年路299号复旦大学文科楼1017室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廖老师,邮编200433,联系电话021-65643053。信封醒目位置注明“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博士申请材料”。请通过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寄送,不要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也可直接提交。纸质材料不再退回,请考生自留备份。

(2)在报名系统上传和直接提交到学院的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清晰,符合要求,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电子版证件、证书、证明、成绩单等提交扫描件,纸质版证明、成绩单等寄送原件。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及时,学院可不予受理。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无效,即使已被录取,也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对按上述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核环节。考生如能进入复试考核,应根据学院要求提供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的原件接受核验。

PART THREE

申请材料审核


1.学院按招生专业(或方向)分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2.材料审核专家组结合导师招生计划,征求导师初步考查意见,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阅并给出成绩。满分100分。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招生导师不评阅报考本人考生的材料。

3.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材料审核成绩,按300%左右的比例择优提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视生源情况适当增减。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复试。

4.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https://ssdpp.fudan.edu.cn)公布,招生工作小组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到考生。


PART FOUR

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的形式为面试(部分考生还应参加笔试加试),暂定2023年3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由专家组实施,招生导师原则上应参加。主要考查内容涵盖专业素养(专业理论、研究方法、研究方向有关内容)、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学术潜力、思想品质等。

3.每名考生面试25分钟左右。考生汇报不超过5分钟,之后接受专家组提问,其中专业知识的考核方式为从题库抽题回答。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4.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外语、外语听力与口语占10%。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考核成绩。


PART FIVE

录取

1.考生总成绩按满分100分核算,其中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各占50%。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以及加试考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

3.我校博士生招生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可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和考生生源情况对本单位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公示无异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PART SIX

其他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招生。硕博连读考生应按照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工作通知在报考服务系统报名并提交现有申请材料,与普通招考考生一起考核、排序。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单列排序。

2.本办法由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解释,未列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渠道:021-65643053,ymliao@fudan.edu.cn;考生申诉渠道:021-65643051,ssdppjy@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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