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工地因防疫不力出现疫情的,参建各方暂停承接业务!!
来源:建筑业那点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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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疫情肆虐,部分住建委下发通知,升级工地疫情防控力度!比如:上海明确,工地因防疫不力出现疫情的,参建各方暂停在沪承接业务;深圳明确,防疫不力出现阳性病例的,施工、监理单位1年内不得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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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特殊时期扛起特殊责任,拿出特殊担当,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建设单位要牵头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应坚守项目工地一线,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加强管理,坚决打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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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相关负责人必须密切关注在沪各工地现场的疫情防控情况,充分研判发展趋势,亲自指挥工地管理团队,落实专人负责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项目管理到位,防疫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生活物资保障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对于发生疫情突发事件的工地现场,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就地隔离、现场消杀等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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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非常时期力求实效,工程参建各方因疫情管控措施不到位、管理松懈麻痹导致工地现场发生新冠疫情的,以及因迟报漏报瞒报疫情突发事件导致疫情扩大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顶格处罚,坚决采取扣除企业信用分和暂停在沪承接业务等处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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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各工程监督机构要主动关注、快速研判辖区内的工地疫情状况,科学指导工地现场开展精准防控。当辖区内疫情防控升级或形势严峻时,要第一时间果断采取停止施工、人员集中管控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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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及各监督机构要加强协作,对于跨区域工地之间的人员流动情况,接入和送出的区域均应严格审核相关工地和人员的涉疫情况、核酸检测情况及点对点管控接送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流动。
深圳:防疫不力出现阳性病例的,施工、监理单位1年内不得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
建设工地的所有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劳务作业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要全部纳入“白名单管理,未列入“白名单”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白名单”内人员应全部纳入建设工地实名制管理平台。
新进场工人必须在独立设置的观察居住区居住四天,核酸检测“四天四检”均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其他区域居住,期间不得与原有工地人员混居。
混凝土等材料、设备工具、余泥渣土车辆进场前,在车门和车窗处张贴封条,禁止驾驶人员和随车人员在工地内下车。
建设单位统筹项目防疫工作,将项目防疫经费纳入工程费用列支并足额支付。
对落实不力、存在防控漏洞的单位,要及时采取坚决措施予以纠正,对逾期不改正,一律按照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提请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于不按本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导致出现阳性病例的,取消施工、监理单位一年内在深圳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项目的资格,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原文:
近期疫情来势汹汹,并且多个工地出现确诊,给施工工地疫情防控敲响了警钟。尤其是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管控难度较大,疫情防控更是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大意。
全国多省市住建部门要求工地实行“封闭管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南通市市政园林局:
3月份以来,我国疫情发生频次和规模明显增加,波及地区范围不断扩大,省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个别地区建筑工地也出现多例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坚决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果断、科学高效把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使命担当。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使命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我厅发布的《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和年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压实“四方”责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慎终如始抓紧抓实抓细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从严从紧、争分夺秒、刻不容缓,下最大决心、采取最坚决最果断措施,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抓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二、突出重点地区人员排查,强化人员流动管控。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施工工地往来各类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所有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新进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严格体温检测和实名制登记,同时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相关证明或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一律严禁进入。一旦发现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确诊病例地区经停史、旅居史的人员,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属地社区报告,并及时配合做好管控措施。施工工地集中居住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不得前往疫情发生地区,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和交叉感染风险。如本地局部区域被确定为中高风险等级,中高风险区域的工地严格服从管控,其他区域的工地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制人员流动,切实管控风险。
三、加强现场防疫,严格工地内部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要求行政区域内施工工地全面实施闭环管理,施工单位要限制务工人员在不同项目之间流动,办公区、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其它出入口应采取有效封闭措施。要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对进场人员实行每日体温检测登记,落实“一人一档”制度。要加强工地人员中的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保安等重点人群管理,常态化防控时每2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根据需要加密检测频次。施工工地人员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集体活动。工地作业区域、生活区域等公共部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通风、消毒,确保施工工地环境卫生安全。参建单位应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防护服、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现场每名从业人员日常需求。加强工地食堂用餐管理,错时错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必要时应禁止堂食,每次用餐后,须做好餐后残余垃圾清扫和处置工作。加强施工工地人员管理,做好上岗前疫情防范措施交底,确保疫情防范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名人员、每一个岗位。
四、加强监督和培训,督促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项目务工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技能全员培训,施工现场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一线务工人员公共卫生防疫培训教育,做好职工关爱和政策宣传工作,提升其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当前正在开展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消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明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闭环整改。发现疫情防控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应急处置,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施工工地疫情防控预案,加强部门对接联动,积极主动做好相关防范工作,随时监控施工工地疫情动态,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督促落实在建工地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人员立即停止其参与施工作业,及时安排就医;一旦出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立即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立即封闭工地严禁人员进出、立即停止工地施工、立即对密切接触人员就地采取措施隔离管控、立即组织消毒,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调溯源等工作。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疫情防控调度机制,指导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科学制定调拨方案,及时做好应急响应,确保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并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于每日17:00前向我厅报告本地疫情防控情况。
联系人:徐嘉祥
联系电话:025—51868699。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14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全面从严从紧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建筑工地人员管控
1.即日起各企业、各项目不得安排来自苏州市以外人员进入工地,人员保持相对固定,限制务工人员在不同项目之间流动。
2.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和闭环管理。项目部、施工现场、生活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在入口处设置专人检查。所有人员尽量做到工地和住宿区“两点一线”“非必要不外出”,减少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做好个人防护。
3.严格查验新进人员和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临时外来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做好体温检测和实名制登记。严禁快递人员、外卖人员进入项目。
4.排查工地所有人员、管理轮岗在家工作人员及同住人,做到全面、及时、准确。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有相关旅居史的一律暂停工作,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二、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2号通告,即日起:
1.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返)苏州人员(行程码带“*”),严格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
2.对除此之外的市外来(返)苏州人员,严格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三、加强工程项目日常防疫管理
1.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同属地街道、社区的联动,主动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体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每天对项目部、施工现场、生活区等区域进行全面消杀。每天对工地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健康动态监测。
3.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防疫物资储备、疫苗接种、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的配备、24小时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演练等工作。
4.根据属地规定,按要求组织建筑工地人员做好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加强工地人员中的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保安等重点人群管理,常态化防控阶段每2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根据需要加密检测频次。
四、各单位要持续关注市、区疫情防控最新通告,严格贯彻执行通告精神。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2年3月14日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规建)局,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各县(区)陆续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为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管理,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建筑工地有序复工复产,确保安全生产,现制定《连云港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工作指南》,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连云港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工作指南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连云港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工作指南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导全市建筑工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施工,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连云港市范围内,县(区)政府明确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受疫情影响停工、纳入住建部门监管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建筑工地复工前要做的准备工作
建筑工地复工应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条底线,按照以下条件做好相关准备:
(一)疫情防控
在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建传〔2022〕3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和要求》的基础上,做到“五必须一承诺”:
1.五必须。(1)项目必须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的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和相关制度;(2)工地复工人员必须为疫情防控期间驻场人员和符合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要求的人员;(3)所有人员必须录入实名制考勤系统;(4)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卫生间等设置和管理,必须符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5)根据复工人员情况必须设置隔离场所、配足体温枪、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已全面开展消毒消杀。
2.一承诺。申请复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联合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安全生产
在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2〕24号)要求的“五个必须”和“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做到“四到位”:
1.复工方案编制到位。复工方案中必须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制定相应对策措施。
2.管理人员到位。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关键责任人应到岗履职,建设单位应在复工前组织施工、监理及分包单位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共同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检查到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亲自部署施工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带班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突出对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施工用电等重点环节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监理单位应加强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4.安全教育到位。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复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教育,一次是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次是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新进场人员必须培训上岗。
三、建筑工地申请复工备案的办理流程
(一)复工前准备。建筑工地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复工方案,并对照《连云港市建筑工地复工操作指南》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组织管理、人员管控、防疫物资及设施、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属地要求等自查准备工作,填写《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备案表》。
(二)复工备案。自查合格后,施工单位持《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复工备案。
(三)现场核查。按照管理权限,属地住建部门分批次对工地备案材料组织现场核查。情况属实、符合相关条件的,建筑工地可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复工时间后恢复施工。
四、建筑工地复工后需落实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一)在全市未全部处于低风险地区期间,建设项目可有条件的恢复施工:
1.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每个项目只保留一个出入口,由专人负责实名登记审核,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等措施,并做好进出书面登记。
2.加强现场人员控制,项目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全部录入实名制考勤系统;复工人员应为疫情防控期间驻场人员,与本项目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因检测、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材料运送等必须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得与场内人员接触;未按规定进行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参与施工。
3.工人生活区内规范设置隔离场所,100人以下的建筑工地不得少于2间,每递增100人增加1间,配备独立的卫生间、浴室。
4.严格遵循“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严禁进入中高风险地区,非紧急情况或项目负责人书面批准,严禁工人擅自出场;施工区和生活区分开的,工人实现“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5.项目部每天指定专人对从业人员进行两次体温测试并建档记录,教育现场人员增强个人卫生防疫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一米安全线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6.安全例会、技术交底及疫情防控教育尽量采用视频方式或在室外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分批次进行,人员间隔不小于1米。
7.办公区、生活区的室内空间应保持通风,及时消毒。宿舍应定期通风、换气和消毒,严禁“大通铺”,人均面积不小于2.5m²。工人应分批、分散就餐,采取50%限流措施。
8.工地蔬菜、食品应线上采购或预约配送,送货人员与食堂人员不接触;自行采购要明确专人专车,与食堂人员及工人不接触。
(二)在全市全部处于低风险地区、进入常态化管理后,建筑工地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1.持续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新招录务工人员需提供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查验“两码”、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记录。
3.强化智慧安监应用,稳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重点应用集中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测预警,以及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高处作业防护预警、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监测管控等五个方面和统一集成平台。同时,逐步将智慧工地技术应用重点向提高施工组织策划、强化质量管控、提高项目精益管理、优化现场资源配置、增强生产综合管控能力等方面延伸拓展。
为全力筑牢建筑工地疫情防线,按照市建委主要领导要求,建设系统全力以赴防扩散、防输入,坚决守牢阵地、守住底线。市建委日前牵头交通、房产、水务、园林等部门召开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题会议,部署启动建筑工地全员核酸检测和防疫安全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建筑工地已完成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和流动人员排查,重点人群定期检测和应急处置“五个立即”等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
迅速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按照防疫专题会议部署,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迅速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截至目前,2551个在建工程全部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共计检测39.25万人,未接到检测阳性报告。为降低外出聚集可能产生的交叉感染风险,许多项目通过上门采样的方式进行核酸检测。工人们按照防疫间隔要求,井然有序地排队依次采样,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
立即组织全面检查
各监管部门组织对全市建筑工地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人员排查不到位、未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的工地和责任单位严肃查处,并进行全市通报。
严格落实常态化管控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突出排查重点,强化人员流动管控
所有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新进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同时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相关证明或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一律严禁进入。施工工地集中居住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不得前往疫情发生地区。
加强现场防疫,严格工地内部管理
施工工地全面实施闭环管理,办公区、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加强对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保安等重点人群管理,常态化防控时每2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根据需要加密检测频次。
强化应急处置,落实情况报告制度
建筑工地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病例,或有工作人员经医疗机构检查诊断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 要做到“五个立即”:立即报告,向区疾控中心、社区、 工程监管部门报告;立即封闭,所有人员不得进出;立即隔离,对异常人员同宿舍人员、同班组作业人员进行隔离;立即停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所在班组的施工工序实施局部停工;立即消毒,配合疾控部门对患者活动场所、使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处理。
目前,疫情防控正处于紧要关头,容不得丝毫麻痹大意。全市建设系统必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真正“紧起来、严起来、实起来”,采取最坚决最果断措施,全力阻断疫情传播,慎终如始开展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以切实行动筑牢建筑工地“防疫墙”。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近期有关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从严从紧,抓细抓实全市建筑工地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建筑工地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2月22日下午,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峻带队对建筑工地现场防疫工作进行突击督查。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人防办总工何敏,建管处及建管中心负责人参加督查。
督查组先后来到华润国际社区项目,长江路西侧、劳动路南侧开发项目和常州市轨道交通城西乘客服务中心项目,重点检查了工地现场出入口管控措施,外来人员疫情风险排查登记、现场工人两码核验、疫情防控日常管理台账等内容。
彭峻在督查过程中肯定了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他指出,参建各方均高度重视现场防疫工作,施工单位在复工前专门部署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管理人员知晓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了疫情防控措施,现场疫情管控效果较好。
彭峻要求,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春节过后来常返岗工人和新进场作业人员数量增多,建筑工地一线防疫压力依然较大,并就当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最好标准,最强措施,最严作风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二是要把好外来返常复工人员管控的第一关,对工地所有新进务工人员逐一排查,落实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及两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尤其是要加大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排查;三是要建立疫情防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工地封闭管理,加强出入口管控措施,对每个进场的人员必须要测温、查健康码、行程卡,项目现场要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做好日常消杀工作;四是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工地督查力度,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复工工地的抽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一律责令暂停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当前国内疫情多发频发,我省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汲取近期建筑工地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建筑工地人员管理。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筑工地严格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实施体温检测和安康码、行程码查验,确保建筑工地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发现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确诊病例地区经停史、旅居史的人员,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属地社区报告,并及时配合做好管控措施。
二是加强建筑工地现场防控。督促建筑工地参建单位严格公共场所消毒管理,工地施工场地、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加强建筑工地垃圾处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严格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现象。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防护服、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现场从业人员日常需求。
三是加强建筑工地消防管理。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建筑施工单位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全员学习贯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训,开展一次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开展一次消防灭火疏散演练),防范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严格建筑工地执法检查。结合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同时开展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值班等制度是否落实,建筑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落实专人看守,施工现场、员工宿舍临时用火用电等火灾风险管理是否到位等。
2022年3月17日
九江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当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环保局,八里湖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庐山西海风景区生态环境建设局:
近期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督促各建筑工地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防控体系
督促各建筑工地认真编制完善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落实专人对接社区、疫情防控主管部门,项目实行每日巡查和专项检查机制,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档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规范性、有序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进场人员管理
(一)结合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对进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做好轨迹排查、疫苗接种、健康登记,建立登记台账,每日进行更新统计,做好进退场人员记录。
(二)对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关联地区来(返)浔人员一律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报告和管理,符合管控要求的方可进入工地现场。
(三)督促进场人员全面完成新冠病毒疫苗两剂次全程接种,已经完成两剂次全程接种且已满6个月人员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四)督促各建筑工地立即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建立“应检尽检”台账,每日统计上报至项目监督机构。切实加强人员流动管控,层层落实人员管理责任,实行人员跟班跟踪管理和健康监测。
三、严格施工现场管控
(一)建筑工地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生产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分散区域均只开放一个出入口。存在跨区域、跨路段、多标段、多作业点的市政工程,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相对分散,所有出入口应设立健康检测点、所有区域应设置健康监测室。所有点必须24小时单独设岗,加强门卫安保工作。
(二)对进出人员严格实行“四查一戴”(即:查行程码、查健康码、查体温、查疫苗接种记录,佩戴口罩)和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处置。
(三)加强对企业检查、行业督查、业务洽谈等临时车辆及人员进出情况排查登记,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人员的流动,原则上与项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每日对办公区、生活区、食堂、盥洗室、卫生间及人员集中区域进行卫生清洁、消毒、通风等,并建立消杀记录台账。
(五)控制人员流动和人员聚集,提倡视频电话会议,倡导利用微信等方式布置工作,严控聚集人数,任何工作环境下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戴好口罩。
(六)配备足够的医疗口罩、消毒物品、防护用品、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用品,物资储备用量要与疫情防控要求相适应,并建立防疫物资发放记录台账。
四、做好正向宣传引导
各地要密切关注国内、省内、市内疫情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指挥部落实相应防控策略的调整,持续加大对最新防控措施要求、最新疫情动态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发布。督促各建筑工地认真做好进场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交底教育工作,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等公共区域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宣传栏,在醒目位置张挂疫情防控宣传标识标语,引导建筑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提高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持续巩固疫情群防群控良好局面,关注权威渠道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五、加强监督服务指导
各地应对照以上重点内容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和指导工作,对疫情防控重形式、走过场的,要立即责令有关项目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要加强与社区、指挥部等相关部门对接联动,因时因势调整完善防控策略,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防范工作。主动加强与企业沟通,针对存在困难的项目,要精心指导和帮扶,严格落实好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及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和处理。
2022年3月16日
为贯彻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电视会议要求,全力保障建筑工地人员健康安全和项目建设进度,今天,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强调在建工程施工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进出施工现场须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非绿码不得通行。
针对建筑工地外来人员集中、流动性大等特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施工人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绿码”上岗,尤其是从中高风险区返回或途径人员的排查工作,落实好人员登记建档、核酸检测、日常测温、定时消杀等措施。
工地日常管理方面,我市要求,各在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封闭集中管理、24小时出入通道查验、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和疫情信息报送等规定,施工现场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所有进出人员均需测温登记、佩戴口罩、查验行程卡和健康码,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工地内部建立一人一档,落实专人负责新进返岗人员的健康档案,认真做好核查登记,严格执行“错时开工、错时就餐、错时盥洗、错时洗浴”等规定,禁止各类聚集性活动,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班组交叉作业。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在建工地的督导力度,每日调度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入场人员有关情况,提前预判,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
3月14日起,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开展“四专一把关+”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查阅施工项目疫情防控资料,重点抽查专项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现场人员健康档案、人员首次进场测温记录、日常测温记录、日常消杀记录等是否齐全真实;二是对进出工地登记测温、场所消毒、临时生活区测温、人员用餐管理、防疫物资储备、临时隔离场所设置等,核实项目是否严格落实专项方案。
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从实做好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作为
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认真学习3月12日全市领导干部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思想认识,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拧紧责任落实这条链,迅速动员行动、全面部署落实,争分夺秒、全力以赴,毫不松懈抓好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二、抓好工地一线管控,确保守牢防线
(一)实施封闭管理,严格人员进出场管控
1.各项目要采取封闭式管理,除必要的生产、生活、防疫要求外,严禁人员随意进出;
2.各项目要在所有出入口及实名制通道口设置疫情防控管理岗,安排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带班,做好人员进出管控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进出施工现场的,要严格落实一看、一测、一亮码、一登记“四个一”管理要求,即“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亮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密接码)、登记个人详细实名信息”,所有人员每次进出施工现场均要详细登记;
3.对居住在工地内的管理和施工人员,要做好人员集中管理,严禁私自外出;对居住在工地外的管理和施工人员,要督促强化个人行程管理,采取工地、宿舍“两点一线”工作制,减少暴露接触风险;两类人员均要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少聚集、不聚集的防疫要求,减小交叉感染风险;
4.各项目封闭管理期间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人员生活保障工作。工地内设置食堂的,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采取分时段打饭、分散就餐方式;选用集中配餐的项目要选取具备相关资质的配餐企业,送餐人员将配餐送达工地指定位置,采取不接触式配餐方式,由项目安排专人每天到送餐位置领取配餐,并有序分配至管理人员和工人分散就餐。
(二)做好人员排查,按要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1.各项目要对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开展详细排查,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人员要及时登记,报项目所在地社区备案,并按要求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2.各项目要按要求积极主动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联系对接,按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3.人员排查中发现存在需要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要立即报告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并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到指定的符合隔离条件的场所进行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存在异常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立即采取相关防控措施。
(三)严格各项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
1.严格日常消杀管理,每天分时段至少四次对办公区、宿舍、食堂、浴室、厕所、休息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消毒和通风处理,生活区、办公区要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及时清扫卫生死角,施工现场做好除“四害”工作,开展经常性消杀;
2.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施工现场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3.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4.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广普及“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疫情防控四大措施,提高现场人员防范意识;
5.严格现场人员聚集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减少集中组织会议,项目管理会议、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安全教育时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1.各项目要做好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紧急临时隔离场所的设置,进一步结合实际完善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立即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应急实景演练,并按照每月至少一次演练的要求定期开展;
2.加强与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社区、医疗机构联系,提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三、有关要求
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坚决落实、不打折扣,以更大担当、更大力度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形势平稳。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检查督查,对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隐患的要责令有关项目立即整改,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情节严重的,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立即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严厉处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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