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示范文本)

住建法律 2023-10-28

来源:住建部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点击领取➤1000多份合同范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

外部文书(二)调查取证阶段—示范文书7


示范文书7

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

 ( )城调证通字〔 〕第 号


 
(自然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

因调查 (案由)  一案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请你(单位)将下列证据材料提供给本机关:

1.         ;
2.         ;
3.         ;
4.         ;
5.         。
 


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印章)

年  月  日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制作指南


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有关证据时制作的文书。

一、准确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并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上保持一致。

二、案由按照“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的格式填写。

三、横线处填写所需要调取证据材料的具体名称。

四、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并加盖印章,同时注明作出文书的日期。

五、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归档,并与《送达回证》配套使用。





相 关 法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

第五十五条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推荐阅读:

点击阅读➤公司法律法规完整梳理版(2022年)

点击阅读➤刑法法律法规大全(目录+全文,2022)

点击阅读➤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律体系(2022年完整梳理版)

点击阅读➤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司法文件、公报判例汇编(2022)

点击阅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全(目录+全文,2022)

点击领取➤民法典及122个司法解释汇编(完整梳理版,共921页)


- END -

❖ 欢 迎 分 享 到 朋 友 圈 

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住建法律”加为星标或点击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