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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示范文本)

住建法律 2023-10-28


来源: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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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

外部文书(三)处罚告知阶段—示范文书23


示范文书 23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  )城罚听告字〔  〕第  号


 

当事人:         。


根据         的规定,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涉嫌         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你(单位) (涉嫌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 。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 根据         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如你(单位)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告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本机关进行口头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你(单位) 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如你(单位)认为相关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宜公开进行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个工作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


逾期不提供陈述、申辩意见,又不要求举行听证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印章)

年  月  日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制作指南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听证、陈述申辩权利的文书。


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包括当事人姓名、出生年月、年龄、民族、工作单位、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住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在自然人的基础上应当包括字号名称、经营场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等内容;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包括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与职务、住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当事人为2个以上的,应当依次列明。


二、有认定违法行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主要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及说理性内容;准确列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全称及具体条款。


三、有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数额、期限等内容。


四、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及陈述、申辩的时间、地点,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和期限。


五、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并加盖印章,同时注明作出文书的日期。


六、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归档,并与《送达回证》配套使用,当事人放弃听证、陈述申辩权利或没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可在《送达回证》备注栏签署“本人自愿放弃听证、陈述申辩权利”或“本人没有陈述申辩意见”。


相 关 法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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