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法院判决:物业不公布这21项内容,属违法行为!

住建法律 2024年11月02日 10:02

点击关键词进入专题汇编

民法典 民间借贷 刑法合集 | 指导案例

点击领取➤1000多份合同范本   法律人交流精进群2

点击阅读➤2001-2023年司法解释汇编

点击阅读➤200多份法律文书模板汇总



业主知情权是业主不被重复收费、不交冤枉钱,享受质价相符的服务,明明白白消费的重要保障。然而,很多小区的物业收费不明不白,公共收益也是一笔糊涂账,因此,业主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那么,在小区事务中,业主享有哪些知情权呢?

一起业主知情权纠纷案的宣判,给了我们很多启发。根据判决结果,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提交21大项内容,给业主复印查阅,非常详细!

法院要求: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判决部分摘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法院判决如下:

被告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个月内,提供以下资料给原告(业主)复印查阅

1、物业收费方式计费(即物业费各种费用的比例)。

2、停车场转包合同(或资料)、保洁外包合同、保安外包合同、设施维保外包合同、绿化维护外包合同、电梯维保合同、垃圾清运合同、配套用房出租合同、共有场地出租合同、电梯广告合同以及上述合同相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物业服务费收支账目及其明细账目(含财务收支账目明细、收支凭证、银行账户明细)。

4、物业管理区域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出租情况及停车位数量、停车费缴存票据和财务明细情况收支账目及其明细账目(含财务收支账目明细、收支凭证、银行账户明细)。

5、公共场地设施租金、广告费(含电梯、门禁、公共部位等广告)、场地使用费等公共收益账目及其资料凭证(含财务收支账目明细、收支凭证、银行账户明细)。

6、小区的建筑区域总平面图、总规划图。

7、小区的管理规约。

8、物业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联系方式、投诉机制。

9、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0、二次供水蓄水池清洗记录和送检记录。

11、小区手扶电梯和升降电梯的养护记录。

12、小区消防设备设施的年检手续。

1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资料(不包含N区)。

14、配套设施和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的资料。

15、被告中天城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收水电费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支明细。

16、物业人员配置、安保配置、巡逻记录。

17、特种设备(即高压电设备)年检记录养护记录。

18、消防合格巡视记录。

19、二十四小时消控室(即消防控制室)有资格证人员工作记录。

20、对公共区域的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养护记录。

21、物业服务用房的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来源:民法典普法、青海普法等综合       

来源:网络

推荐阅读:

点击阅读➤刑法法律法规汇编353件

点击阅读➤公司法律法规完整梳理版

点击阅读➤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汇编215件

点击阅读➤房地产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及实务意见汇编

点击阅读➤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司法文件、公报判例汇编

点击领取➤民法典及122个司法解释汇编(完整梳理版,共921页)

法律人交流精进群分享实务经验,实现共同成长    点击加入

法律微信公号联盟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法律读品
ID:lawread
民法典实务
ID:minfalaw
实用法律法规
ID:gpslaw
法律实务手册
ID:quduzhi
住建法律
ID:buildlaw
法律权威解读
ID:lawzyk
最高审判研究
ID:needlaw
写作小助手
ID:lawbef
当代法律评论
ID:legallegal
刑事法律事务
ID:crilaw
民法典权威解读
ID:civlaw
法律人诗社
ID:WePoets
民商法律事务
ID:mshlaw
法律读者
ID:law-read
法律干货部
ID:lawjour
民商法律网
ID:lawcnc
两高权威解读
ID:lawdna
最新法律适用
ID:lawfit
民法典帝国
ID:minfadiandiguo

人事任免

ID:gwzldq2020

自然资源法律
ID:ziranla

点“原文”共进步!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住建法律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选择留言身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