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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山东省高校、医院招聘1241人(内附具体岗位表)!正在报名!

上千万学生在看☞ 就业帮帮团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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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就业帮帮团转载此文之目的是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岗位信息,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来源: 网络    



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2名简章

2020年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简章

2020年山东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简章

2020年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简章

2020年山东女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简章(长期招聘)

2020年烟台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8名简章

2020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简章

2020年山东省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简章

2020年潍坊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5名简章

2020年青岛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3名简章

2020年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简章

2020年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7名简章

山东师范大学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2名,其中高级岗位5名,中级岗位26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4.博士应届毕业生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4月2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网(www.sd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

3.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须同时发至学校邮箱和应聘岗位邮箱,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电子版文档,一并通过邮件发送至相关邮箱。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相关待遇

(一)来校博士符合我校相关条件,年薪10万元以上,住房补贴可达50万元。

(二)学校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山东师范大学附属高中、初中、小学等)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

(三)学校在岗位聘任、访学进修、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面努力搭建人才成长平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13606379195;

学校邮箱:shanshizhaopin@163.com。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4月9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水利厅网站(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cw.net)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

(1)《山东水利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0年4月9日之前取得);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如无人员应聘,取消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通过山东省水利厅网站(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cw.net)公布。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高级岗位,考试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两种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试讲成绩、答辩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533-3825030

联系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498号山东水利技师学院行政楼315室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警察学院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和学院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取得证书的,经就读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后可适当顺延。

2.应聘初级岗位的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报考人员除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对人民警察职位身体条件的要求。

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或生活经历的;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警察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rsczp@sdpc.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如:教师1公安学专业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请发送以下所有材料电子版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山东警察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专科学段以来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7)1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8)相关证明材料(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等);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本次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截止本简章报名期限后,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体能测评、考察、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学校将定期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提前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做出书面承诺。经审查发现提供不实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主要包括:政策理论、法律及相关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提前向应聘人员公布。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2.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

初级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中级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50%。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体能测评范围。

(4)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六)考察和体检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公安厅及山东警察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核准予以聘用的,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聘用后根据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和人民警察招录工作意见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聘用后学院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学院纪委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0531-68622721。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及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联系人:封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622933

邮编:250200

电子邮箱:rsczp@sdpc.edu.cn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

招聘范围和数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岗位空缺和用编进人计划安排,我校(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

4.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纪守规。

5.中共党员;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4日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

8.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9.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网站(忠诚网)(www.sddx.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sddxrsk@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岗位空余情况将不定期在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网站(忠诚网)(www.sddx.gov.cn)通报,供应聘人员参考。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文献资料页);(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1年3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5)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6)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会同用人部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应聘通知单》。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

1.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

2.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分别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试讲按照60%的比例,答辩按照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忠诚网和公告栏对外公布。

4.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考察、体检结果,校(院)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对聘用人员提供科研资助经费10万元,提供临时住房,并配套科研项目专项、学术导师制等政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31-87088183

手机:17661097058

E-mail:sddxrsk@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

邮编:250103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女子学院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4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51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海外留学人员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4月1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www.sdw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2)报名方式: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2)和《山东女子学院辅导员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sdwufdyzp@163.com。

其他岗位的应聘者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2)和《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sdwuzp@163.com。

报名电子邮件的主题(名称)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教师1+王华+博士+日语语言文学)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3.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现场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①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

②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③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应聘有研究方向、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应提供相应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⑥与报名内容一致的《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⑦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上述材料中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学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www.sdwu.edu.cn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样式具体见附件5。

现场资格复审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提供的,学校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和高级岗位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www.sdwu.edu.cn)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另择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女子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2399号 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办公楼201室),邮编:250300.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26032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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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烟台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78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02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2人,七级以下管理人员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博士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4月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3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3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烟台大学网站(http://www.y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登陆http://www.ytu.edu.cn,点击“人才招聘”,下同)点击浮窗“烟台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zhaopin.ytu.edu.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面向博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初级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4月3日9:00—4月25日16:00

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

③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⑤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⑥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⑦岗位必须的“研究方向”“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导师签字、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方向;

⑧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学生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部门公章)(附件3);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且任职时间须连续1年以上)证明(附件4)。

⑨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或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登陆http://www.ytu.edu.cn,点击“人才招聘”,下同)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1.面向博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招聘的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辅导员1岗位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其他面向博士或高级职称招聘的岗位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各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课堂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专家现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2.初级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

(1)教师岗位30、31

教师岗位30、31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①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各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课堂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专家现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并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②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在报名系统或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2)其他初级岗位

其他初级岗位(教师岗位3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师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教师岗位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师岗位1、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师岗位1、工程实训指导教师岗位1,辅导员岗位2、3、4,辅助岗位6、7和管理岗位1)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①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为1:5,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为1:3)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②面试

教师岗位3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师岗位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教师岗位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师岗位1、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师岗位1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各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课堂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专家现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工程实训指导教师岗位1的面试采用答辩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答辩和实操各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业务常识。实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操作规范、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辅导员岗位2、3、4,辅助岗位6、7和管理岗位1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辅助岗位6、7和管理岗位1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在报名系统或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

1.学校将择优选聘青年教师在助教培育期内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余志鹏  0535-69024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杜老师  13465578398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以公布之日起计算);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要求;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iv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至2020年10月31日,报名时段随时接受报名,集中组织面试。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通过学院人事系统注册(http://47.98.174.22:8094),填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签订诚信承诺书。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不参加笔试,设定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博士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集中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人数1:1比例组织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核对材料、查阅档案、访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合格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院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山东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同时执行我院、淄博市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强、李丙亮

联系电话:0533-8407369 0533-8407796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金融运行监测中心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岗位空缺和用编进人计划安排,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省金融运行监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2020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fjrjgj.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sdjrrc@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日至4月30日

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文献资料页);(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须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6)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事部门会同省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应聘通知单》。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答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个人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

2.面试总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分别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结构化面试按照40%的比例,答辩按照6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答辩成绩和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对外公布。

4.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答辩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有小数的四舍五入),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夏南

联系方式:0531-86090137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西楼201房间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潍坊学院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5名,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5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3月19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7.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及潍坊学院网站(http://www.wf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包括教育经历(大学、研究生阶段所修专业及所学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工作经历、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以附件形式发送至wfurck@wfu.edu.cn。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应聘专业+联系方式”(如:张某某+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会计学+1886369XXXX)。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报名材料:①《潍坊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④附件1“其他条件要求”中涉及的证书扫描件;⑤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⑥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人员签名确认,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的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学校为引进人员提供校内周转房,并给予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详见潍坊学院网站“师资队伍”中的“人才招聘”栏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5580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农业大学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农业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43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2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77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5.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6.应聘教师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9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9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4月9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初级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9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9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农业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qa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辅导员岗位填写《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度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3)、《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度招聘报名情况简表》(附件4),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简历的方式将报名表及简表发至学校邮箱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备注栏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xx专业+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发送电子邮件至dwzzb@qa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辅导员x+姓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齐全的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如有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提供的材料(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考试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应聘辅导员的须提供:①中共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开具;②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须提供证明人签字、联系方式、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

(5)有本人签名的《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度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6)所获得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和高级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或考察的方式组织。

1.笔试

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所必需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语言表达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保障措施

引进人才按国家、省市及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联系方式

学校邮箱:qaurczp@163.com

各相关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咨询电话:0532-58957874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

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全部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应在30岁以下(198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学历、学位、专业等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http://www.sph.com.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6日9:00—4月17日17:00

应聘人员请于2020年4月6日起发送电子简历到报名邮箱slyygkzp@163.com,并在2020年4月20日至21日打电话确认报名情况。


2.报名材料

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名汇总表(附件4);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历演变、专业方向、发表的SCI论文及科研成果的详细情况、各类获奖、工作情况、留学情况等);身份证扫描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文章或立项证明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每份文档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放入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命名的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邮箱。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拟录取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0月前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前取得规定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毕业生需拿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医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官方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在规定的材料审查日期未向医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形式为医院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学术答辩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时间以医院网站公布及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总分为100分,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强

联系电话:0531-68776403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潍坊医学院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57人,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40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表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 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表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潍坊医学院网站(http://www.wf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填写《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格式命名以上两个文件和报名邮件标题,如“教师1+张某某+内科学+博士研究生+博士+某某大学.docx”“教师1+张某某+内科学+博士研究生+博士+某某大学.xlsx”,并发送到zhaopin@wfmc.edu.cn,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有效期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疫情和岗位报名情况,适时通知应聘人员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面向硕士招聘的初级岗位报名有效期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16:00。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初级岗位报名结束后,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研究确定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时间、地点及笔试有关事宜,提前在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告,请关注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提供的材料包括:

(1)《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

(2) 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高校教师应具备的综合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后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逻辑思维、协调与应变、言语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 :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536-8462008

电子信箱:zhaopin@wfmc.edu.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61053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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