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袁:用芬芳甜蜜的苹果来隐喻那个少妇,非常贴切 | 二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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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袁
《与顾小姐的一次午餐》之
《有一种植物叫荚蒾》连载7
文/阿袁
姆妈一开始觉得孙庭午这样迟钝的性格挺好,至少没有侵略性。如果孙庭午太机灵,她还吃不消呢。像小姨妈的儿媳妇宝珍那样,一上来先把小姨妈哄得滴溜溜转,可没过多久,就翻脸了。小姨妈后来拿宝珍一点办法也没有,人家把这个家一老一少两个男人都哄好了,单孤立她一个,三比一呢,小姨妈怎么搞得过?于是不单在儿子家没有了话语权,就是在自己家,只要宝珍一来,就喧宾夺主了。可怜原本也伶牙俐齿的小姨妈,从此过上了忍气吞声的生活。
这也是她当初不赞成苏小蓝和元敏的原因。一个“巧笑倩兮”,一个“美目盼兮”,都属于宝珍一种类型的女人,太伶俐了。姆妈可过不了忍气吞声的日子。而孙庭午这样看着慢半拍的,她应该能搞定——至少她以为能搞定。
可有一天深夜十二点半了,她去厨房——那个时候本来姆妈早已睡了,她和老周每天都早睡早起的,但那天因为晚饭时多吃了几口红薯稀饭,胃胀气不舒服,又醒了。她起来到客厅的抽屉里想找点消化药吃,发现厨房的灯还亮着,还以为是自己忘记关了呢,就过去关灯,这一过去,差点没被眼前景象吓个半死:一个披头散发的灰白色背影,趴在墙上一扭一扭地动呢。
定睛看,原来是孙庭午。大半夜的,孙庭午不在床上睡觉,而在厨房一手拿了清洁液一手拿了抹布使劲地擦着灶台上方墙砖上的油垢呢。
搞卫生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不在白天搞呢?为什么要在半夜偷偷搞呢?
姆妈实在不懂。
第二天等孙庭午一出门,姆妈就跑到他房间把这事说给他听了。
“她这是作弄哪一出呀?蒲松龄的《聊斋》吗?吓死我了!”姆妈抚了胸口好像还惊魂未定似的。
老周赶紧过来制止姆妈,“陈雅丽你别大惊小怪好不好,小孙是好意,怕伤你的自尊心。你作业完成得不好,她这是在挑灯帮你改作业呢”。
他大概知道为什么。因为那个时候厨房没有人吧?有点儿像张岱游西湖,不在繁花似锦游人如织的时候去游,而故意在天寒地冻“人鸟声俱绝”的大雪天去游。
姆妈那点儿女性的细腻本来一直是用在老周那儿的,对其他事情从来疏可走马。就算之前有过一些疑惑,比如这个家怎么这么耐脏,好几个月没有大扫除仍然一尘不染?有些东西她分明记得是搁在某处某处的,怎么又到了另一处?有的甚至还不翼而飞了。但她从没有花费心思去琢磨过。现在恍然大悟了,原来都是孙庭午半夜用修正液改了她的作业呢。
他的张岱大雪天游西湖的说法姆妈觉得太莫名其妙了,还是老周挑灯批改作业的逻辑更好理解。只是“小孙是好意”那句,姆妈不想领情。
姆妈是骄傲的女人,就凭孙庭午那样的,有什么资格改她的作业?
姆妈在心里,还是有点儿小看孙庭午的。
“庭午,你怎么那么严肃呀?看着怏怏不乐似的。”
“庭午,你的衣裳怎么不是青就是蓝呀?老气横秋的。”
“庭午,你为什么要在院子里种这种奇怪的小白花呢?看着丧气不说,闻起来还有一股子臭味,细细碎碎的简直不像花。为什么不种大红、粉红月季呢?不种芙蓉、美人蕉呢?哪怕种几棵丝瓜,开出来的大黄花也比这个似花非花的东西喜庆大方呀。”
丝瓜花原来是姆妈讨厌的,因为郝阿姨在两家阳台中间的栏杆边种了一棵,一到夏天,丝瓜藤就会爬到这边来,嗡嗡嗡的蜜蜂也会飞到这边来,姆妈最怕蜜蜂了,所以丝瓜花也受牵连成了姆妈最讨厌的花。
但现在姆妈为了给孙庭午改作业,竟然不嫌弃丝瓜花了。
这时候老周就频频朝姆妈使眼色。
但姆妈不理他,下巴一抬说,“我这个人,不会在背后搞小动作”。
孙庭午半夜搞厨房卫生这事,被姆妈看成是“背后搞小动作”。
姆妈说,她要坦坦荡荡地教育孙庭午。
只可惜姆妈坦坦荡荡的教育对孙庭午不起作用,孙庭午不和姆妈争论,却也没有改正自己的意思,一丁点改正的意思都没有。之前怎样,之后怎样。严肃还是严肃,青蓝还是青蓝。
更过分的是,有一回孙庭午又不声不响地从花鸟市场买回好几株那种臭烘烘的植物,当着姆妈的面把它们种到了院子的另一边。
“她怎么这样呢?她怎么这样呢?”
姆妈眼珠子都惊圆了,仿佛才意识到在这个家她是做不了主的。
“庭午这孩子看着老实,原来也是钱锺书笔下写的‘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的那种女人欸。”姆妈是读过钱锺书的《围城》的,很认真地读过,书上很多地方都被她按喜欢程度用红笔画上了大波浪小波浪状的线,需要时就会引用一句。
“陈雅丽你别上纲上线好不好?至少人家小孙没有像宝珍那样顶撞你。”老周说。
老周总这样,喜欢和姆妈唱反调。如果姆妈说某某好话,他就说上几句坏话;如果姆妈说某某坏话,他又说上几句好话。每次正好把他们所谈论的那个对象弄成爱德华·摩根·福斯特的圆形人物了。
当然,客观上也还是安慰到姆妈了。
如果换成宝珍,会怎样呢?姆妈略微想象了一下,就败下阵来。姆妈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觉得自己肯定不是能文能武的宝珍的对手。
但她是孙庭午的对手吗?
好像也不是。
“关于孙庭午,我一直很好奇。”
有一回,在研究生面试结束后,王周末舍不得和他分开似的,又建议到樱花小径走一走,他欣然同意了。他也很喜欢和王周末共处的时光。两人一边走,一边聊着刚刚面试的事情。十六个来面试的学生中,只有一个男生,还是贾宝玉那样“色如春晓之花”的男生。他们怀疑男生搽了脂粉,然而也不能像魏明帝那样当场给他一碗热汤饼吃试试看。考虑到中文系研究生的生态平衡,按说应该优先录取那个男生的,可怎么录取呢?他抽到的题目是“请你说说《世说新语》的体例”。对一个来参加古代文学专业研究生面试的学生来说,这应该是一道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题目了。结果这位宝贝学生“莺声燕语”地来了句神回答,“章回体”。这差不多和余秋雨的考生闹的笑话一样了——“略谈你对八大山人的了解”,“中国历史上八位潜迹山林的隐士,通诗文,有傲骨,姓名待考”。
其实每年面试时都会闹出一些诸如此类的笑话,能让他们喟叹和逗乐好长时间。不过,他们也就喟叹一下,并没有多认真或者多伤神,像段锦年教授那样——“我被他们气得好几天辗转不眠了”。老教授就这样,迂腐天真得可爱,动不动就长吁短叹做出一副与教育事业休戚相关的夸张反应。至于吗?章回体就章回体,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和他们的睡眠又有什么关系?别说答成章回体,就是答成梨花体,答成葛优体,他们也不过一笑了之。但段锦年的睡眠竟然会随学生跌宕起伏,一会儿为他们激动得辗转不眠,一会儿又被他们气得辗转不眠。“她也太喜欢辗转了!”王周末调侃说。他倒是有几分羡慕段教授,失眠的原因竟然可以如此简单明白,一如白居易的诗那样好解。这样多好,至少可以对症下药解决它。不像他的失眠,晦涩得如李商隐的无题诗,他拿它一点办法也没有。
他们事不关己地谈了一会儿面试的事情,之后又谈起了一个美国生态学家做的叫“老鼠乌托邦”的暗黑实验——其实还是因为那个“色如春晓之花”的男生,王周末说那个搽了脂粉的男生让他想到了实验里的“美丽鼠”:它们爱梳理毛发,但不爱斗争和社会交往,甚至也不爱两性交媾。
“关于孙庭午,我一直很好奇。”就是在说完美丽鼠之后,王周末表情有点诡谲地说。
他不说话,等着王周末往下说,应该不会有什么好话。
“你们的性生活怎么样?”
他皱了眉,倒不是因为生气,只是有些意外。这么多年朋友做下来,他和王周末偶尔也会谈到性的,尤其是结婚前,性的话题就像公寓楼后那棵枇杷树上的麻雀,冷不丁就一个俯冲飞了出来。有一段时间,公寓楼后的那棵大枇杷树上来了好些麻雀,都是二楼那个化学系女老师招惹来的,她没事会在阳台用馒头撕碎了喂它们。他们食堂的奶香小馒头,麻雀似乎很爱吃。女人总喜欢喂这个世界点什么,“啾啾汪汪喵喵”之类,逮了什么喂什么,以此来转移她们泛滥成灾的前母性时期的喂养需求。
那个化学系女老师结婚后就搬走了,叽叽喳喳的麻雀聒噪声也就听不见了。生物都是随食物迁徙的。所谓家园,不过就是觅食之地罢了,没什么好执着的。人类乡愁之类的惆怅感情,估计和麻雀对那棵枇杷树的感情差不多,王周末说。王周末经常会说些诸如此类的话。麻雀会惆怅吗?也许不会,也许会。他们不会对这种子非鱼的哲学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也探讨不出什么名堂。反正王周末在他面前想说什么说什么。行于当行,也行于不当行;止于当止,也不止于当止。比如性,就属于王周末不止于当止的话题。王周末最喜欢用性来比喻食物,“那是一道性冷淡的菜”。或者用食物来比喻性,“和那样的女人做,和吃麻辣香锅差不多吧?”
一般是王周末说,他听。姑妄言之,姑妄听之。但有时当他没法姑妄听之时,也会怼一怼王周末,比如问他“你吃过蝙蝠?”之类。
当时他们在谈论国内某女诗人写的那首著名的“穿过哪里哪里去睡你”,王周末缩了脖子龇牙咧嘴做出一副被女诗人睡的不寒而栗的鬼样子说,“天哪!被那样的女人睡,肯定和吃蝙蝠一样恐怖!”谈诗就谈诗,就算没有水平谈成王国维的《人间词话》,谈成钱锺书的《管锥编》,那也不能谈成男人在饭桌上的黄色段子。太不专业了。在他看来,有些女人可以谈她的长相,比如杨贵妃之类,可以说她如何“回眸一笑百媚生”“从此君王不早朝”。
而有些女人不可以,比如李清照,不能说她的身材或眉毛怎么怎么样,只能说她的《醉花阴》和《声声慢》怎么怎么样。而王周末弄反了。说女诗人不说她的诗歌如何,而说“被那样的女人睡”如何,其性质相当于写李清照的论文,不写《李清照的〈醉花阴〉研究》或《李清照的〈声声慢〉研究》,而写了《李清照的眉毛研究》或《李清照的身材研究》,本末倒置了,不仅有伤大雅,还有伤小雅——人家女诗人也没说要穿过哪里哪里来睡你王周末,你说什么恐怖呢?完全是自作多情嘛,完全是杞人忧天嘛。所以他几乎为女诗人打抱不平般问王周末:“你吃过蝙蝠?”
“没吃过。”
“没吃过蝙蝠,应该也没被那个女诗人睡过,你怎么知道会恐怖?”
“总不至于是美味吧?”
这又是子非鱼的问题了。
不过,这样的斗嘴并不多,多数时候王周末用性和食物互喻时他都是笑而不言的。
但他们一般都是泛泛而谈,泛到书本上或者远处——包括地理意义的远处和时间意义的远处,一旦隔了时空,那些过往的事情,哪怕是自己的事情仿佛就成了资料室的文献似的,可以拿来进行学术意义的探讨。他们谈到过各自第一次的经验。王周末说的第一次他不太相信,也是在公交站,也是和一个陌生少妇,太像《繁花》里的情节,只不过少妇手里拎的不是衣裳,而是几个苹果。事后她还给他洗了一个苹果吃。苹果又香又甜,但不是那种生长合适的香甜,而是一种熟过了头的软肉温香。像那个陌生女人。
那一年他还在读高中呢,只有十七岁。而那个少妇,应该有三十多吧?经验丰富,循循善诱。这又像《繁花》里的另一对男女小毛和银凤了。反正像两场戏的混剪,蒙太奇一样,除了吃苹果这个细节不同。这个创造性的细节改动确实很有王周末的个人特点。把衣裳换成苹果——当然也可以换成其他食物,比如绿豆糕、麻薯之类的点心。王周末也很喜欢吃点心的。但事后吧唧吧唧吃点心有点儿太生活化了,还是《金瓶梅》里陈旧腐朽的生活。
而苹果就清新文艺多了,它不但是静物画经常表现的对象,还可以作为文学的隐喻——用熟过了头的芬芳甜蜜的苹果来隐喻那个少妇,还是非常贴切的。但太漂亮的细节反倒显得文献可疑了,带上了谋篇布局的痕迹。但他没有戳破王周末——他倒是有想过在合适的时候让王周末再讲述一回这故事,看王周末会不会在某个细节上出破绽。如果是杜撰,就可能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也就是想想,没有付诸行动。他不是个爱恶作剧的人。
阿袁,南昌大学中文系教授。出版的作品有中短篇小说集《郑袖的梨园》《米红》《苏黎红小姐》等,长篇小说《鱼肠剑》《上邪》《师母》《打金枝》等。作品曾获《上海文学》奖,百花文学奖,十月文学奖,《北京文学》奖,《长江文艺》双年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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