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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国光天化日再发生抢婚,男主角竟然只判缓刑!
12月4日,吉尔吉斯斯坦索克鲁克地区法院审理了针对公民K.Z.D.的刑事案件。
在法院审判过程中,被告完全认罪。他还解释说,其实那天并没有想抢走女孩。但是这个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
受害女孩告诉法院,她之前与被告没有来往,她是在去商店的路上被强行抢走的。但今天她对被告没有赔偿要求。
索克鲁克地区法院根据《吉尔吉斯斯坦刑法》第155条,判处被告6年有期徒刑,对其执行3年的缓刑考验期。3年缓刑考验期内,被告免于刑事处罚。但其需要在缓刑执行机关登记,且不得离开自己的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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