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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2024年“幸福昌都·乐享生活”春节、藏历新年“双节”专场汽车消费乐购活动,2月6日开始!

      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西藏自治区“幸福西藏·乐享生活”提振消费活动方案》,结合昌都市实际,以春节、藏历新年“双节”为契机,定于2024年2月6日10:00开展汽车消费乐购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合作平台

指导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主办单位:昌都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昌都市商务局

执行单位:嘉联支付

二、活动时间

2024年2月6日10:00至2024年2月24日23:59(活动期间,如补贴资金使用完,活动自动终止)。

三、补贴对象

面向全市2024年2月6日10:00购买乘用车新车(新能源车、燃油车,不含二手车)并在昌都市完成税费及保险缴纳、机动车注册登记且取得行驶证的消费者(自然人)。

四、补贴原则

活动补贴资金有限,以先购先得的原则,在购车人完成购车手续后,由车企在系统内提交购车人相关信息(以下简称为录入“白名单”)进入补贴资格库,但成功录入白名单并不意味着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购车人需按要求提交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补贴;

【注】完成购车手续指: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先使用活动指定核销机具收款、后开具购车发票,再缴纳税款、办理行驶证;购车意向金、定金、订金等费用的支付时间亦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并可提供监控视频、活动指定核销机具POS小票等佐证资料;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都将视为不符合活动规则无法获得补贴资格。

活动时间范围内指:2024年2月6日10:00之后。

上述释义适用于本通知所有相同词语

五、补贴标准

汽车下乡补贴标准按照全区统一的原则进行设置,对购买乘用车新车(新能源车、燃油车,不含二手车)的居民,以裸车价为基准价,设定7个档次,即:

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500元;

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3000元;

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6000元;

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9000元;

20万元(含)以上2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2000元;

2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5000元;

30万元(含)以上补贴18000元。

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可在以上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5000元,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对昌都市农牧民购买乘用车新车,可在以上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00元,释放农牧区汽车消费潜力。

活动所要求提交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活动期间,鼓励和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汽车周边服务企业、金融机构(含保险公司)等同步开展让利优惠活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六、参与商家

七、申领条件

1.消费者在“幸福昌都·乐享生活”春节、藏历新年“双节”专场汽车消费乐购活动参与的车企处购买乘用车新车;

2.消费者购车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即所有申请资料的时间均在2024年2月6日10:00之后);

3.消费者新购车辆行驶证限昌都市车牌;

4.所购车辆须为登记注册在购车人本人名下;

5.同一购车人同一活动(含本主题递补活动)仅限享受一次补贴,企业购车用户购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本次活动补贴范围内;

6.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八、申请资料

1.购车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购车款项支付凭证:参与活动车企处的指定核销机具POS小票,支付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晚于购车发票开具时间;

3.购车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早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销货单位名称应在活动商家名单内且应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主体一致;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购车人主体一致;

4.税收完税证明:由昌都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新能源车免税证明,缴税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5.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与购车人一致;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识别代号与购车发票、完税证明一致;注册日期、发证日期均在活动时间内;

6.购车人的银行卡:必须提供购车人本人的一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贷记卡(信用卡)无法领取补贴;

7.贷款合同:如贷款购车需提供此项资料,且合同要素齐全,上传关键页照片:贷款金额明确、贷款人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借贷双方签署日期;合同内的经销商必须为开具购车发票的参与活动车企等;

8.昌都市农牧民身份证明资料:如申请昌都市农牧民额外补贴需提供此项资料。户口本页无法证明本人农牧民身份的,需出具证明,且出具证明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单位的公章名称需与身份证地址一致;若不一致的,需证明两个地址为同一地。

所有资料持证 (件) 人、证件号码必须为购车人本人;所有资料的出具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即2024年2月6日10:00之后。

九、审核流程

1.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购车人在参加活动的车企处完成购车手续后,由汽车经销商将购车人相关信息及购车发票、指定核销机具的POS交易小票、贷款合同等资料上传至生态合作运营平台(即“录入白名单信息”),仔细核对系统自动识别出的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申请;成功录入信息的购车人进入补贴资格库;

2.购车人申请补贴:购车人需在录入白名单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税费并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幸福昌都·乐享生活”春节、藏历新年“双节”专场汽车下乡消费补贴活动中一次性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来获取补贴名额,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料的系统将自动删除白名单信息释放活动资格与名额;

3.资料初审:系统对按要求一次性提交资料获得补贴名额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自动流转至复审环节;初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三个工作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再次提交后初审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4.资料复审:复审通过的名单将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行公示;复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三个工作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再次提交后流转至初审环节审核、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5.补贴发放: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示无异议的购车人发放补贴资金。

十、注意事项

1.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人的一类银行卡所有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2.车企和购车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能一次性按要求提供有效资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因车企或购车人上传资料虚假、有误、缺失、无效等原因造成购车人无法享受补贴的,需由车企或购车人自行处理,活动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3.各车企应准确、详尽向购车人介绍活动规则,不得承诺、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活动参与资格,赔偿给购车人造成的损失等;

4.各车企不得借政府补贴活动实施收受好处费、哄抬物价、先涨价后降价、随意加价、代刷卡代开票、虚假交易、恶意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撤销违规者参与资格,追回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如出现购车人投诉情况,须由车企负责处理,如未妥善处理投诉问题导致投诉升级的将由车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5.活动补贴资金有限,采取先到先得方式,车企录入了白名单信息、购车人提交了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如因购车资料提交不符合要求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等原因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的情况,由车企或购车人本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6.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或非活动参与车企、购车人本人的介入活动,一经发现视情况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十一、特别说明

1.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平台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2.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平台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3.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嘉联支付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对用户进行售后服务调研等),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平台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

十二、活动咨询与举报

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补贴等方面的疑问或者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商家套现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欢迎拨打投诉咨询热线:952005或识别下方二维码,在线进行咨询及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答复您。


信息来源:昌都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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