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一男子放火烧林获刑6年6个月!
2月16日,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到昌明镇巡回审理被告人雷某故意放火引发森林火灾一案。被告人雷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贵定县昌明镇各村护林员、村干部及群众代表200余人现场旁听本次案件审理。
贵定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0月5日下午7时左右,雷某在贵定县昌明镇谷凌村甲孔丫颈坡,用打火机点燃路边的干草,引发火灾。经贵定县林业局鉴定森林火灾过火面积4.18206公顷(62.7390亩),造成林木资源直接经济损失34618.3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故意放火烧山,危害公共安全,造成林木、国家林业资源受到不同程度损害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雷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雷某自愿认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
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
森林草原火灾警示教育片
通过5起典型案例
警示全民增强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意识
近日
湖南芷江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失火案
2022年10月16日12时许,芷江碧涌男子杨某尤在自家责任田里劳作时,萌生了“把田里的稻草烧掉以栽种油菜”的想法,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田里的稻草。岂料忽然刮起的大风将燃烧的稻草吹向了田坎旁的杂草中,造成火势迅速蔓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思尤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31.7691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尤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深后悔,并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2022年9月28日9时许,韶山市韶山乡韶阳村某村民在明知政府下达了禁火令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在自家农田里焚烧秸秆,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根据相关规定,该村民被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00元。///2022年10月15日13时许,韶山市杨林乡白翎村发生一起火情,经当地政府、公安、消防及村民全力扑救,明火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当地两村民在明知禁火令相关规定情况下,仍在自家农田焚烧秸秆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事后,两人分别被处以行政罚款200元。///2022年10月15日下午,韶山市银田镇南村村一村民在山上祭祀时,因风势较大,燃烧的纸钱将周边草木引燃,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60平方米。该村民立即报警,及时扑灭了山火,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事后,涉事村民被公安部门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其他森林火灾案例///2022年3月3日,王某某在自家责任田内焚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699.6亩。经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擅自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大面积林地被烧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综合各种情节,依法以失火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按照要求补种377.6亩林木及进行管护,且须通过验收。///2022年10月15日13时许,湖南韶山市杨林乡白翎村发生一起火情,经当地政府、公安、消防及村民全力扑救,明火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当地两村民在明知禁火令相关规定情况下,仍在自家农田焚烧秸秆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事后,两人分别被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普法知识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明确规定: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烧荒造成火灾,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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