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外租十大典型事故!
01
2018年12月25日
新疆吐鲁番
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回转石灰窑装置发生闪爆事故,造成7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98万元。
事故现场
经调查,石灰窑装置总承包方中圣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技术员在点火前,先将煤气和空气通入了回转石灰窑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同时中圣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还存在派驻的项目部经理长期不在岗,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的人员却实际负责项目等情况!相关部门依法对江苏中圣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100万元的经济处罚。
了解更多处罚详情请点击:《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12·25”闪爆事故报告》
02
2020年5月6日
安徽淮南
寿县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库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60万元。
施工现场
经调查,负责此次垃圾库外墙缝隙封堵作业的承包方宜兴市金超保温防腐材料有限公司竟将项目授权给非公司员工个人王XX。王XX私自雇佣了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的人员作业: 施工前也未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也未开展必要的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未给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情况下,违反作业票制度规定,违章指挥冒险作业,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相关部门依法对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处以1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对象。
了解更多处罚详情请点击:《寿县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5·6”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03
2020年7月29日
甘肃张掖
肃南县四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包施工队伍(苍南县顺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窄沟矿段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调查,施工单位苍南县顺兴矿山建设公司将运输矿石承包给无任何资质的运输车队,疏于管理,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差,自我防护能力欠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处以1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了解更多处罚详情请点击:《肃南县四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窄沟矿段“7·29”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04
2020年10月8日
广东汕尾
广东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业务楼的天面构架模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现场
经调查,汕尾市某建设工程公司中标后,将工程的施工项目非法转包给苏XX、叶X阳,随后苏某某又将该施工项目转包给无建筑资质的被告人杨XX。在施工过程中,杨某某聘请无相应资质的丘XX为项目施工安全员、叶X钦为测量员兼施工员。
相关部门依法对汕尾市某建设工程公司实施处罚,并将其列入信用联合惩戒黑名单对象。
了解更多处罚详情请点击:《陆河县“10·8”较大建筑施工事故调查报告》
05
2020年10月25日
山东济宁
山东济宁某项目工程,混凝土泵车发生倾斜,在混凝土泵车大臂下作业的2名工人被砸,造成1死1伤。
经调查,该工程承包人仲昭固,借用某公司资质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转包给由张思华临时组建的施工队,并联系混凝土泵车进行作业。期间,崔月臣、吕继金作为混凝土泵车操作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引发混凝土泵车倾斜,导致事故发生。法院判决工程承包人仲昭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06
2021年1月10日
山东栖霞
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在基建施工过程中,回风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847.33万元。
救援现场
经调查,笏山金矿巷道施工单位浙江其峰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事发前,长期违规将炸药、导爆管雷管混存在回风井一中段同一区域内,并堆放大量纸箱等可燃易燃物,纵容、放任爆破作业过程非法违法行为,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相关部门依法对浙江其峰工程公司合并处以 94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了解更多处罚详情请点击:《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07
2021年10月21日
辽宁沈阳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222号一家烧烤店发生管道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最终造成5人死亡,3人重伤,49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425万元。
经调查,大连建工公司允许他人使用该公司资质承揽管网改造工程、在已发现现场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下没有立即督查整改,且事发后组织编造项目管理虚假资料;沈阳燃气公司违规组织工程项目评标,安全生产履职及现场施工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沈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大连建工公司、沈阳燃气公司分别予以260万元行政处罚。
了解更多处罚详情请点击:《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0·21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08
2022年5月17日
福建福州
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在焊接施工时发生燃爆,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
事故现场
经调查,此次燃爆事故系4名外包作业人员在10万方调节池上方违规使用氩弧焊对除臭设施风管漏点进行焊接施工引发,燃爆导致5号和6号池顶盖坍塌,池顶除臭装置损坏。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负责此次焊接施工的福州嘉鑫华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员工无证违章作业,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福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福州嘉鑫华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了解更多处罚详情请点击:《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5·17”较大燃爆事故调查报告》
09
2022年6月8日
广东茂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芳烃车间中间罐区的乙烯输送泵发生泄漏起火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25.55万元。
事故现场
经调查,外包施工单位茂名华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伪造施工技术方案、施工人员多次违规冒险带压作业、项目管理人员也未按照公司规定到施工现场监管履职等情况,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茂名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茂名华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了解更多处罚详情请点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6·8”泄漏起火事故调查报告》
10
2022年7月17日
天津津南区
天津港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进行井下潜水排污泵维护作业过程中,1人硫化氢中毒,后又有2人下井施救,相继硫化氢中毒。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经调查,天津港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污水联通工程污水泵站的建设施工(含2年质保)转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自然人,还存在未向井下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等情况。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天津港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1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停止其在天津市参加投标活动6个月。
了解更多处罚详情请点击:《津南区北闸口镇北义村3#污水提升泵站“7·17”较大硫化氢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在这些事故中
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存在
对外包企业
统一协调管理不严的问题!
外包外租≠责任转嫁
放任外包外租企业蛮干
必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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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中国应急管理报新媒体中心综合整理
●策划:高蕾 孟德轩
●编辑:孟德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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