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东莞二手房个税可按总价2%缴纳,怎么选才划算?

继北上广深对房屋交易增值税附加税和印花税减半征收后,减税降费利好再现房地产市场:

自3月11日起,东莞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可选择差额20%全额2%征收。


关于二手房交易个税的意见和建议,近期其实已多次现身东莞问政平台:


(图片来源:东莞阳光网)


多名纳税人表示: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按差额20%征收,该税费应由卖方承担,但实际交易中都转嫁到买方,加重了买房人的负担,建议参照深圳北京等大城市个税政策,降低买房人的负担。


东莞市税务局在2018年5月曾公开回复:


按照政策规定,在二手房的交易征管方面,凡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契税税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税务部门征税系统中有上次交易价格记录的,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差额20%


如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且税务部门征税系统中没有上次交易价格记录的,应按全额带征个人所得税(即全额2%)


(图片来源:东莞阳光网)


也就是说实际上,东莞二手房交易基本只能选择差额的20%计算个税。除非是卖家无法提供购房合同等凭证,且税务部门无法查询上次交易价格记录,才能按照转让价格×核定征收率2%计算个税。


对于此次个税调整,黄江税务分局的工作人员解释称:


其实政策是没有变化的,只是之前是差额20%优先,就算纳税人不提供资料,税务机关也可以查征税系统的。而自3月11日起,就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税务机关不查征税系统了。至于哪种方式税费更低,具体看房价的差额,纳税人可自己计算比较。


值得注意的是,产权证出证时间是否满2年,还涉及到增值税及附加的缴纳。另外,非住宅、满五唯一的住宅还是按原政策执行。


★ 能省多少个税?


若市民小王以总价180万元出售了一套二手房,该房原购房发票价及合理税费等共计90万元,契税发票填发日期为2014年7月1日,房产登记日期为2016年9月11日,以业主红本、客户首套房为例:


差额20%计算,个税应缴纳(180万-90万)x20%=18万元;


全额2%计算,个税应缴纳180万x2%=3.6万元。


两种方式相比,相当于省了14.4万元个税


中原解读


如果买的房子涨价幅度小,或者扣除成本后,差价非常少,选差额20%比较划算


如果涨幅很大的房源,即原购价差别大的,选全额2%划算


此举让购买二手房成本下降,带动二手市场有所回暖,也会加快一手市场流通,对房地产市场是重大利好。



延伸阅读:上周东莞市场快速回暖


市场快速回暖,刚需盘发力明显


据东莞中原战略研究中心不完全监测显示,本周适逢妇女节,房企纷纷推出“女神节活动”吸引人气。


从客户来访情况来看,据东莞中原战略研究中心对全市在售100多个项目监测显示,湾区规划纲要出台后,提振了部分客户信心楼市关注度上升,项目人气快速回暖,而且市场新品供应大增,对客户吸引力增强,带动项目访客量快速上升,环比上涨25.74%


认购情况环比上涨20.08%,房企推出降低购房门槛、特价促销等手段效果明显,刚需发力非常明显。打破了部分客户观望情绪,带动认购量持续上涨。


市场信心增强,区域分化明显


湾区规划纲要出台后,市场信心有所增强,但市场并不是全面回暖,区域分化比较明显,客户更多是关注环珠江口岸一带重点区域,如滨海片区。


另外,城区及周边、桥头等地由于营销手段增多,成交明显好转,而东部产业园和松山湖片区依然不温不火。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东莞中原研究中心、中原大咖

相关文章

深圳地产号(ID:Sfangwang)

构建深圳最大购房社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