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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022年度“博新计划”申报启动,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诚邀青年才俊加盟!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首批6个国家研究中心之一,其前身为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本中心坚持四个面向,聚焦信息光电子、能量光电子、生命光电子,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前沿基础交叉研究,力争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创新中心、学科引领中心、人才培育中心、知识传播与成果转移中心。

       一流的研究平台是博士后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保障。

       研究中心高度重视博士后的培养,不断优化管理办法,明确组织管理架构,优化资助体系,强化考核激励,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推进博士后队伍建设。每年为博士后提供薪酬资助近500万。

       研究中心创建了学校首个二级单位博士后联谊会,凝聚博士后队伍、增进博士后交流、倾听博士后心声、丰富博士后的生活。联谊会自成立以来,已举办“后会有期”系列讲座11期,为博士后带来的不只是学术盛宴、更有创新创业及成长的指导;定期组织项目申请经验分享会,为学术创新提供源动力,近年来博士后产出颇丰,多项重要成果发表Science, Science Advances,Nature Communications等国际顶刊上。迄今为止研究中心已有6名学子获批“博新计划”,仅2021年就有9名博士后获准留校工作。


一、博新计划简介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博士后人才计划。该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每年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员。拟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拟定初步研究计划。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1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含)之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6.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7.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有关人员可关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8.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书中注明。

9.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薪酬待遇

国家资助:

国家给予每人两年共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学校及国家研究中心待遇:

1.在国家资助标准基础上,学校、中心及导师还将予以配套支持,年薪不少于40万,且上不封顶。

2.与学校教职工同等享受子女入学待遇;

3.租住博士后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1500元/月;

4.享受学校各类成果奖励、一次性奖励等;

5.在站期间表现优异者,出站后可竞聘学校教职岗位;

6.与学校教职工同等享受公费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四、申报时间安排

1月25日至2月28日,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月28日申报截止;

3月1日至7日,学校网上审核;

3月份全国博管办开展通讯评审;

5月份全国博管办组织会议评审;

5月底前,全国博管办公布获选结果。


五、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不需向学校和国家研究中心递交纸质材料。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并上传至申报系统。如通过专家通讯评审,需提交答辩材料供会议评审使用,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材料模板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请务必于2月28日前完成网上提交。


六、联系方式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南三楼423室

联 系 人:刘老师 耿老师

联系方式:027-87557406

邮箱地址:postdoc@hust.edu.cn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光电信息大楼C628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方式:027-87792227

邮箱地址:dweiwei@mail.hust.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具体通知为准。网站如下:

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index.html


编辑 | 陈俊杰 

责任编辑 | 冀娴贤


材料模板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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