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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动态|“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2020年12月11日,市环科院联合承担的“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顺利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按照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文件要求,2019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等1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环土[2019]250号),其中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是《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需在2020年底前完成。2020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立项开展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由市环科院联合市地调院共同承担。
评审会上,项目组代表介绍了相关情况,汇报了工作成果,接受了专家组质询。按照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2019年9月)》要求和方法,项目组综合考虑上海市地下水水文地质条件、脆弱性、区域地下水污染状况、生态保护红线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建立了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体系。经多次讨论、委办局意见征询及专家咨询,项目组反复修改完善技术报告,于11月顺利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及要求,提交了《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技术报告》及《区划编制说明》。会上,专家组对项目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科学、合理,可为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分类管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供稿:生态所
责任编辑: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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