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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28日起,四川省管公立三甲医院将按病种收费(附收费标准)

2017-12-26 四川工会


重磅消息

12月28日

省管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改革正式实施



急性单纯性阑尾炎、腰椎间盘突出等

101个病种将实行按病种收费

具体实施细则如何

请往下看


什么是按病种收费?


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 | 是指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的一次完整住院或日间病房诊疗过程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的费用。


也就是说,医院是按照疾病种类来确定支付的最高额度


以四川为例:

如果一个人是省本级职工医保患者,去省管公立三甲医院看病,被确诊为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双眼需要做相关手术。那么根据按病种收费的政策,患者全部治疗费用最高不超过6600元。



实施时间及范围


实施时间:自2017年12月28日起,试行时间2年。

实施范围:在省管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推出甲状腺全切术等101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凡主诊断、主操作符合按病种收费的病例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



101个病种收费标准


本次按病种收费仅在省管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试行,附件所列病种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标准

(点击下面图片查看大图)



退出机制


建立和完善按病种收费的退出机制。因合并症、并发症等原因,导致实际进行的临床治疗偏离病种临床路径,医院应向患者进行充分告知,退出按病种收费,并采取适宜的方式继续治疗,仍实行按项目收费。



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各医院在实施按病种收费前,要将按病种收费标准、临床路径和治疗规范、使用药品及耗材、进入和退出机制告知患者,患者可自行选择按项目收费方式或按病种收费方式


  • 对于选择按病种收费方式的患者,进入或退出按病种收费时,都要签订《按病种收费知情告知书》,确保医疗质量以及合理诊疗。

  • 对参保患者自愿选择超出参保地基本医保支付标准的床位费、超出收费标准包含的高值耗材费以及政策范围外费用,医院也应将收费标准、诊疗需要、能否替代等情况告知患者,并签署《按病种收费知情同意书》。



超出病种收费部分由医院承担


  • 参保患者在各医院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区分甲、乙类,不设起付线,按照统筹地区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支付政策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和患者按比例分担。政策范围外费用,由参保患者自行承担。


  • 参保患者在各医院住院接受按病种收费病种诊治,产生的实际医疗费用超出病种收费标准部分,由医院承担;实际费用低于病种收费标准的,参保患者与医院按实际费用结算,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仍按病种收费标准结算。


  • 参保患者自愿选择超出参保地基本医保支付标准的床位费、超出收费标准包含的高值耗材费,不计入按病种收费标准,医院可另行加收,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参保患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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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编辑 | 卜卓史

电子邮件 | 8210089@qq.com

制作机构 | 四川省总工会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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