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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楼市限购升级,户籍社保不在一个区咋个整?

工叔 四川工会 2020-08-20

上一次的新政发出之后

有许多工友在后台留言

表示对户籍社保购房规定不太理解




针对大家普遍关注的

户籍社保购房问题

工叔努力的收集相关资料

今天就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一起来qio哈


举个例子

        购房新政实施后,原有政策规定与新政不冲突的,原有政策继续执行。如原政策规定的非本地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继续执行。



王小五

集体土地上的住房是否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不计入。

工叔

康小丽

共有产权的房屋是否计入购房人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计入。

工叔

夏珊妮

拍卖住房是否限购?

拍卖取得住房的,须执行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工叔


李小美

因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不含法院调解书)取得住房的是否限购?

不属于住房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工叔


王大爷

继承、遗赠、赠与是否限购?

通过继承、遗赠和直系亲属之间赠与等非买卖途径取得住房的,不属于住房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工叔


叶先生

共有人之间的份额买卖是否限购?

共有人之间的份额买卖不属于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份额纳入限售范围,须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3年方可转让。

工叔


举个例子

        王某不具有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房,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单位为其在武侯区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


刘大壮

王某能否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能。因为王某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

工叔

刘大壮

王某能否在武侯区购房?

不能。虽然王某在武侯区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但其工作单位不在武侯区,未在武侯区稳定就业,不具备该区域购房资格。

工叔


举个例子


        王某不具有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房,在金牛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后又在青羊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近期因工作调动到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


李美丽

如王某在金牛区、青羊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的社保累计已满24个月,能否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能。因为王某购房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且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满24个月,具备该区域购房资格。

工叔

李美丽

如王某在金牛区、青羊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的社保累计未满24个月,能否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不能。因为王某不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虽然其购房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但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未满24个月,不具备该区域购房资格。

工叔


举个例子

      张某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家庭名下无房,先在金牛区工作,后到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


宋先生

如张某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已满24个月,且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满12个月,张某能否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张某户籍迁入金牛区已满24个月,具备金牛区购房资格,所以能在金牛区购房。虽然张某购房时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但不具有该区域户籍,须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才能购房,所以张某不能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工叔


宋先生

如张某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未满24个月,但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未满24个月,张某能否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均不能。虽然张某的户籍在金牛区,但其迁入金牛区未满24个月,且购房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不具备金牛区购房资格。同时,户籍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张某购房时虽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但连续缴纳社保未满24个月,不具备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

工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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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编辑 |KP

本文来源: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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