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楼市限购升级,户籍社保不在一个区咋个整?
上一次的新政发出之后
有许多工友在后台留言
表示对户籍社保购房规定不太理解
针对大家普遍关注的
户籍社保购房问题
工叔努力的收集相关资料
今天就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一起来qio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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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购房新政实施后,原有政策规定与新政不冲突的,原有政策继续执行。如原政策规定的非本地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继续执行。
王小五
集体土地上的住房是否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不计入。
工叔
共有产权的房屋是否计入购房人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计入。
夏珊妮
拍卖住房是否限购?
拍卖取得住房的,须执行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工叔
李小美
因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不含法院调解书)取得住房的是否限购?
不属于住房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工叔
王大爷
继承、遗赠、赠与是否限购?
通过继承、遗赠和直系亲属之间赠与等非买卖途径取得住房的,不属于住房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工叔
叶先生
共有人之间的份额买卖是否限购?
共有人之间的份额买卖不属于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份额纳入限售范围,须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3年方可转让。
工叔
举个例子
王某不具有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房,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单位为其在武侯区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
刘大壮
王某能否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能。因为王某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
工叔
刘大壮
王某能否在武侯区购房?
不能。虽然王某在武侯区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但其工作单位不在武侯区,未在武侯区稳定就业,不具备该区域购房资格。
工叔
举个例子
王某不具有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房,在金牛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后又在青羊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近期因工作调动到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
李美丽
如王某在金牛区、青羊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的社保累计已满24个月,能否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能。因为王某购房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且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满24个月,具备该区域购房资格。
工叔
李美丽
如王某在金牛区、青羊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的社保累计未满24个月,能否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不能。因为王某不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虽然其购房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但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未满24个月,不具备该区域购房资格。
工叔
举个例子
张某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家庭名下无房,先在金牛区工作,后到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
宋先生
如张某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已满24个月,且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满12个月,张某能否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张某户籍迁入金牛区已满24个月,具备金牛区购房资格,所以能在金牛区购房。虽然张某购房时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但不具有该区域户籍,须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才能购房,所以张某不能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工叔
如张某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未满24个月,但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未满24个月,张某能否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均不能。虽然张某的户籍在金牛区,但其迁入金牛区未满24个月,且购房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不具备金牛区购房资格。同时,户籍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张某购房时虽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但连续缴纳社保未满24个月,不具备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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