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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停缴社保金,职工该如何维权? | 职工维权

工叔 四川工会 2020-08-20

案情介绍

2014年11月13日,泸州市某公司范某、金某等多名职工向有关部门反映,所在公司由于经营困难、面临破产,企业领导在私自变卖企业资产,法人苟某不知去向。请求当地县总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维权经过

11月17日,县总工会召集该公司工会主席和部分职工代表到县总工会了解情况,安抚职工情绪,引导走法律程序维权,维护社会稳定。


2014年12月25日,在县总工会和维权律师与公司无法进行调解处理的情况下,职工代表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依法裁决泸州市某有限公司支付范某等31名职工工资合计388106.02元,并按规定在合江县社会保险机构为范某等31位申请人人缴纳2009年8月至2014年12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裁决生效后,泸州市某有限公司未能依法履行仲裁裁决,县总工会继续委派律师帮助职工诉讼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泸州市某有限公司债务较多,公司账号无资金,所余资产均已抵押他人和金融机构,法院执行困难。


当执行进入困境期间,县总工会领导出面多次与县政法委、县法院、县群工局沟通协调,县法院通过泸州市神工锻造有限公司破产资产清算。



维权结果

2017年12月29日执行结案,范某等31名职工工资384854.02元和社保金878455.22元全部执行到位。




律师点评


此案办理跨时三年半,职工讨薪经过了愤恨、期望、失落和感激的漫长过程。


讨薪之初,职工愤恨公司老板不辞而别,辛苦劳动一年多未领到一分工资,同时还瞒职工停缴社保金。法律援助初期,职工们到人社局和群工局投诉无果的情况下找到了“娘家人”,满怀期望地得到工会法律援助,通过工会的积极支持帮助,得到劳动仲裁裁决支持,看到了讨薪希望。


当诉讼到法院执行时,两年过去讨薪无音讯,他们又再次上访,感觉讨薪希望渺茫。最后经过工会、法院、政法委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终于得到了应得的工资和社保金,他们是满怀感激之情。


通过此案办理,有以下三点启示:


1

职工法律援助是基层工会履行工作职责的重要手段,也是开展新时代工会会员普惠性服务和凝聚职工、团结职工,以及推动基层治理的作的重要举措。


2

规范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定期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是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3

多方联动、相互配合是职工维权的有力保障,工会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主动协调沟通,争取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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