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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发布重要公告

乌海日报 2022-05-06


公  告


按照党中央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集中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三问”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为民解难题、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为更好的宣传党的政策、解决民生问题、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形成为民解难题、办实事的工作长效机制,乌海市各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将于近期在各级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人民网书记市长留言板以及各级媒体平台等开设“三问”活动专题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市重大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的意见建议,征求政府部门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征集广大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登录各级党委政府网络平台和媒体平台对市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乌海市委党史学习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留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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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期,在“乌海日报”推送的每一条信息下面点击下图,写下您的留言,输入您的相关意见建议。








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2)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第五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增进共性、促进一体,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第六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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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海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辑:王江宇  郝彬
初审:斯琴满都海

复审:李   刚

终审:尤晓雷

出品:乌海日报社融媒中心


投稿邮箱:3022210396@qq.com 

新闻热线:18504738589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乌海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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