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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宝鸡半月览(3月16日--31日)

法治宝鸡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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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宝鸡





01



依法治市






眉县召开2022年度

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分析研判会

3月17日上午,眉县政府召开2022年度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分析研判会,学习了《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通报了2022年度全县行政案件败诉情况,听取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案件应诉及纠纷化解推进及如何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汇报。

各镇街、县级各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及法制审核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宝鸡市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应诉

联席暨培训会召开

3月23日,宝鸡市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联席会暨培训会在市司法局召开。会议通报了省、市2022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组织行政诉讼相关问题和行政复议业务工作培训。渭滨区司法局、金台区司法局、宝鸡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委员会司法局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市中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征收中心等市级重点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法制工作科室负责人,各县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行政复议应诉相关股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宝鸡市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和

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月30日下午,宝鸡市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赵甲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将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法治宝鸡建设“一规划三方案”相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会议强调,要聚焦工作任务,把专项整治工作同“三个年”活动相结合,严格按照中、省要求,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扎实做好安排部署、查纠整治、实地督察、督促整改、总结提升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真督实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02



科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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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2.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

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四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


4.《宝鸡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印发


5.《宝鸡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发布





03



规范执法






陈仓区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揭牌

3月28日上午,陈仓区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陕西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举行。这是全市县区司法局与戒毒场所结对共建共治的首例,标志着陈仓区所地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平安的新格局又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

全区14个基层司法所所长、省虢镇戒毒所社区矫正选派干警、省虢镇戒毒所教育矫治科、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等50余人参加活动。揭牌仪式后,陈仓区司法局、省虢镇戒毒所组织召开了共建共治座谈会。


高新分局破获拉车门系列盗窃案



社区矫正对象沈某被撤销缓刑

近日,岐山县一社区矫正对象沈某因拒不报到接受社区矫正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经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17日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2023年1月17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止。沈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岐山县司法局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报到时间超期后,司法局工作人员先后两次电话通知沈某前来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沈某以工作忙请不到假为由,拒不报到接受社区矫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岐山县司法局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请撤销沈某缓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0日以(2023)陕0112刑更2号刑事裁定书裁定沈某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

宝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查获2辆危运车辆

近日,宝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接到G244潘家湾危化品联合检查站移交的2辆装载危险品车辆,经调查取证,驾驶员高某、刘某各拉运25.3吨柴油,起运地为山东省,目的地为四川省,在这次承运过程中,均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致使现场无法提供。针对该车未能提供有效“危险货物运单”,该支队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行政处罚外,还将违法事实抄告辖区执法大队,督促该公司整改,要求该公司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清单”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04



公正司法





扶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一起开设赌场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7月28日至9月10日,被告人王某、王小某等4人为牟利,在44天的时间里,先后30次在杨陵、扶风、眉县等地选择偏僻空闲的地点搭建临时帐篷开设赌场,使用骰子压单双“摇宝”的方式,组织参赌人员赌博,并联系被告人王某卫、肖某等13人共同参与,分别负责从选定的停车地点接送参赌人员至赌场参赌、望风、在赌场内收取赌资并抽头(“打水”)、放贷、兑换现金等,累计组织参赌人员约840人次、赌资累计约116万元、赌场获利约44.7万元,情节严重。

公诉机关认为,17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王某、王小某等4人系开设赌场的组织者或股东,在赌场经营中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均系主犯。被告人王某卫、肖某等13人在赌场经营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系从犯,依法均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将依法作出判决,择期宣判。




宝鸡三人非法贩卖“笑气”被判刑

近日,扶风法院对被告人马某等三人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公开进行宣判,被告人马某、杨某犯非法经营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燕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三名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法庭审理查明,2022年3月,被告人马某等三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等许可的情况下,为赚取非法利益,合谋贩卖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马某、杨某二人从毕某(另案处理)处先后4次购买一氧化二氮。同时联系杨某庆(另案处理)将一氧化二氮从物流点运至一城中村进行分装。期间,杨某通过微信联系买家将一氧化二氮分装成小罐出售,再由燕某送货、回收空罐。经查,三被告人非法经营额79300元,违法所得483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杨某、燕某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未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马某、杨某系主犯;被告人燕某属从犯。综合考量三名被告人认罪认罚等情节,均予以从宽处理。



宝鸡2个人民法庭更名

3月27日上午,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彪角人民法庭举行揭牌仪式,原郭店人民法庭更名为彪角人民法庭

3月30日,岐山县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按照《关于调整优化人民法庭机构设置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岐山县人民法院麦禾营人民法庭更名为岐山县人民法院雍川人民法庭







05



精准普法





《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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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司法局开展“三下乡”暨

第三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

法治宣传活动


3月15日,宝鸡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第三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集中示范活动在陈仓区慕仪镇启动。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宪法、民法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法、农民工(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办理公证指南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1000余份,为群众解答有关土地、合同、婚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20余件。

宝鸡市司法局本着接地气、暖民心、下基层、普法治的宣传理念,通过“三下乡”宣传月集中示范活动,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真正把法治理念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岐山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全县

“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

3月21日至22日,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调研活动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调研对全县“八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调查和了解,为总结“八五”普法中期成果,科学全面的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镇、各部门纷纷表示,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岐山的决策,遵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法治信仰,加压奋进,创新实干,确保全面完成“八五”普法任务,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共同续写法治护航岐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宝鸡市成功组织2022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3月26日,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宝鸡考区考试工作如期举行。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安排,设置宝鸡为全省唯一的纸笔答题考区,考点设在宝鸡技师学院,共有164名考生报名参加应试。考试全程始终坚持“法考为民、服务考生”,在考试报名阶段先后通过“法治宝鸡”微信公众号、宝鸡市司法局官网发布主观题考试相关公告6条,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接听考生电话、解答考生咨询60余人次。针对纸笔答题的特殊性,为每位考生提供纸笔答题文具。加强对考点周边治安、交通、施工工地等环境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强化特殊考生服务,为行动不便的4名考生开设绿色通道,帮助考生顺利入场参考,赢得考生满意。







06



队伍建设


宝鸡市司法局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3月22日,市司法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科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全国两会精神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系列重要讲话,坚守人民立场、坚定历史自信、彰显使命担当,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方面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聚焦市委“一四五十”发展战略,紧扣服务保障全市“三个年”活动,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提高站位,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结合起来,通过“司法行政讲坛”、“三会一课”、政治轮训等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要统筹结合,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全力服务“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全面落实《宝鸡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通服务高质量项目推进“最后一公里”。高标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提升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理能力,为宝鸡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智慧。强化依法行政,全力保障“营商环境突破年”。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用好用足设区市立法权,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突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强化风险意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织牢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网络,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组织实施万无一失、安全顺利。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健全责任体系,深化清廉宝鸡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化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持续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制度,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化制度化。


宝鸡市司法局主题党日走进陇县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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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晨阳
见习编辑 / 张晓栋
编审 / 董鸿祥
来源 / 本号原创
期刊 / 第5827期
投稿联系 / 0917-3263350
邮箱 / bjsf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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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司法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模范事迹 | 宝鸡市司法局



我市召开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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