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宝鸡半月览(3月16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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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宝鸡
01
依法治市
眉县召开2022年度
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分析研判会
3月17日上午,眉县政府召开2022年度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分析研判会,学习了《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通报了2022年度全县行政案件败诉情况,听取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案件应诉及纠纷化解推进及如何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汇报。
各镇街、县级各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及法制审核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宝鸡市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应诉
联席暨培训会召开
市中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征收中心等市级重点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法制工作科室负责人,各县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行政复议应诉相关股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宝鸡市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和
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02
科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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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2.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
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四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
4.《宝鸡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印发
5.《宝鸡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发布
03
规范执法
陈仓区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揭牌
3月28日上午,陈仓区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陕西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举行。这是全市县区司法局与戒毒场所结对共建共治的首例,标志着陈仓区所地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平安的新格局又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
全区14个基层司法所所长、省虢镇戒毒所社区矫正选派干警、省虢镇戒毒所教育矫治科、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等50余人参加活动。揭牌仪式后,陈仓区司法局、省虢镇戒毒所组织召开了共建共治座谈会。高新分局破获拉车门系列盗窃案
社区矫正对象沈某被撤销缓刑
宝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查获2辆危运车辆
近日,宝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接到G244潘家湾危化品联合检查站移交的2辆装载危险品车辆,经调查取证,驾驶员高某、刘某各拉运25.3吨柴油,起运地为山东省,目的地为四川省,在这次承运过程中,均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致使现场无法提供。针对该车未能提供有效“危险货物运单”,该支队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行政处罚外,还将违法事实抄告辖区执法大队,督促该公司整改,要求该公司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清单”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04
公正司法
扶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一起开设赌场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认为,17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王某、王小某等4人系开设赌场的组织者或股东,在赌场经营中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均系主犯。被告人王某卫、肖某等13人在赌场经营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系从犯,依法均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将依法作出判决,择期宣判。
宝鸡三人非法贩卖“笑气”被判刑
法庭审理查明,2022年3月,被告人马某等三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等许可的情况下,为赚取非法利益,合谋贩卖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马某、杨某二人从毕某(另案处理)处先后4次购买一氧化二氮。同时联系杨某庆(另案处理)将一氧化二氮从物流点运至一城中村进行分装。期间,杨某通过微信联系买家将一氧化二氮分装成小罐出售,再由燕某送货、回收空罐。经查,三被告人非法经营额79300元,违法所得483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杨某、燕某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未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马某、杨某系主犯;被告人燕某属从犯。综合考量三名被告人认罪认罚等情节,均予以从宽处理。
宝鸡2个人民法庭更名
3月27日上午,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彪角人民法庭举行揭牌仪式,原郭店人民法庭更名为彪角人民法庭。
3月30日,岐山县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按照《关于调整优化人民法庭机构设置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岐山县人民法院麦禾营人民法庭更名为岐山县人民法院雍川人民法庭。
05
精准普法
《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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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司法局开展“三下乡”暨
第三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
法治宣传活动岐山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全县
“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
宝鸡市成功组织2022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06
队伍建设
宝鸡市司法局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会议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聚焦市委“一四五十”发展战略,紧扣服务保障全市“三个年”活动,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提高站位,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结合起来,通过“司法行政讲坛”、“三会一课”、政治轮训等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要统筹结合,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全力服务“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全面落实《宝鸡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通服务高质量项目推进“最后一公里”。高标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提升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理能力,为宝鸡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智慧。强化依法行政,全力保障“营商环境突破年”。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用好用足设区市立法权,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突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强化风险意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织牢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网络,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组织实施万无一失、安全顺利。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健全责任体系,深化清廉宝鸡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化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持续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制度,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化制度化。
宝鸡市司法局主题党日走进陇县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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