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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精华版|刘嶺等:理事长利他精神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CRECRS编辑部 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 2022-12-31

理事长利他精神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基于重庆市开州区田野调查案例的分析

 




作者:刘  嶺1    欧璟华1   洪  涛1    姚树洁2,1


作者单位:
1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 辽宁大学李安民经济研究院


原文刊发:《中国农村经济》2022年第1期

 

   


一、引言


习近平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部分合作社却出现了产业效益低、对参与农户的增产增收带动作用不强等问题,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空壳社”和“精英俘获”现象(张益丰和孙运兴,2020;罗干,2020)。一些研究认为,合作社领办人的利己行为是导致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梁剑峰和李静,2015;吕德文,2021)。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涌现出许多甘于奉献、心怀父老乡亲的乡村能人和村干部,带领农民群众成立合作社发展产业,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脱贫致富之路。当前对农村干部和理事长的选拔,更关注他们的政治觉悟和利他精神。以集体主义与利他精神突破 “委托-代理”理论局限,这既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社会主义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理论及实践创新,也是马克思主义利他思想中国化的生动体现与具体实践。


鉴于此,我们通过理论模型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重庆市开州区山地农村土地合作社为典型案例,分析理事长利他精神对合作社发展和社员收益的影响,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呈现的各种情况,特别是对为什么会出现“空壳社”和“精英俘获”等现象,寻找到对应的案例和合理的答案,并进一步寻求实现“理想合作社”和规避“低效合作社”的有效路径。

 

二、理论框架


(一)理论回顾
合作社对于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衔接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社会主义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组织形式。但是,我国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空壳社”与“精英俘获”现象。现有一些研究试图将这些现象归咎于理事长谋私行为等因素。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理事长作为理性人,为谋取个人利益,产生机会主义行为,不利于合作社实现社员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梁巧和黄祖辉,2011)。还有一些研究指出,部分合作社不是由农民自愿联合形成的,而是为了迎合某些地方政府政绩的需要而形成的,这样的合作社比较容易出现“空壳”现象(蒋颖和郑文堂,2014;吕德文,2021)。

许多理事长他们在自己致富的同时也非常关心广大社员的利益和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合作社理事长的利他行为,无法被“委托-代理”理论解释。因此,我们将基于调研所得的第一手资料,对理事长利他精神影响合作社发展的机制进行系统性分析。

(二)术语界定与测量
1.合作社发展评价。合作社发展要兼顾产业效率的提升与农户收入的增长。当合作社同时实现较好的效率与公平时,可称之为“理想合作社”;当公平与效率表现均较差时,可称之为“空壳社”;当效益较高但惠农带动作用不强时,即理事长等少数社员凭借自身优势获取过多利益而牺牲广大农民利益时,可称之为“精英俘获”;当合作社对社员收入存在一定带动作用,但产业发展效益较差时,可称之为“低效合作社”。

2.理事长个人能力。理事长个人能力差异是导致合作社发展差异的重要因素,我们采用与合作社经营才能有关的理事长商业经历作为替代指标。

3.理事长利他精神。在案例分析中,我们以理事长是否主动为农民谋取利益以及是否利用合作社谋取私利作为利他精神高低的判断依据,并从对合作社成员和非合作社成员的面对面访谈和小组讨论中得到双重验证。

4.理事长积极性。积极性是指理事长对发展合作社的态度,我们以案例中的理事长是否积极筹办合作社作为衡量积极性高低的指标。

5.理事长要素投入决策。作为农业生产重要的投入要素,劳动力与技术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投入较多技术要素可以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经济收益,使得社员与理事长可以通过盈利分红实现收入增长。但是,更多技术投入意味着减少劳动力要素投入,社员劳务收入下降。在我们的案例中,如果理事长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采用先进技术、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加工厂房等行为,即认为理事长选择了更多技术投入;反之,如果理事长选择聘用较高比例的社员从事日常农务工作,较少采用先进技术与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则认为该理事长选择了投入更多劳动力。

(三)理事长利他精神影响合作社发展的机制
1.合作社各方利益。我们以重庆市农村地区的合作社为研究对象。根据实地调查,重庆市范围内许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和聘用社员,集中经营某一农业产业,社员享有产业分红与劳务收入。社员收入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土地或资金入股分红;二是合作社聘用劳动力的收入,其收入以这部分为主体。实地调查结果表明,在重庆市等西南省(市)的山地农村地区,村内多为六七十岁老年人,社员也以老人为主,体力较差,难以外出务工,除了低保等转移性收入与个体养殖、种植的经营性收入外,社员收入的增加主要依靠合作社劳动聘用的劳务收入而非收益分红。

理事长从合作社中获得利益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合作社产业收益分红;二是利用合作社资源尤其是技术资源间接获取利益,例如在合作社中有偿担任职务、利用合作社开办私人公司或承揽项目等。进一步,当理事长由村干部兼任时,理事长可以通过政绩工程为自己获取政治利益。

2.影响路径。我们认为,利他精神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影响理事长的决策从而影响合作社发展。

第一条途径,利他精神会影响理事长的积极性。当理事长不存在利他精神且个人能力较弱时,发展合作社对他来说是一项高风险、低收益的工作,理事长倾向于选择消极不作为,最终导致合作社产业难以发展起来,甚至引发“空壳社”问题。如果理事长有较强的利他精神,除了个人利益外,农民能从合作社产业发展中获益也将激励理事长积极作为。

第二条途径,利他精神会影响理事长的要素投入决策。在发展初期,合作社筹集一批产业资金用于技术投入与聘用劳动。为了提高合作社经济效益从而增加分红收益,理事长一般会选择增加技术投入,减少对社员劳动力的雇用。但是对于山地农村,耕地破碎、坡度大,农机实施作业的难度大,在目前技术难以有效提升产业收益的情况下,相比劳务收入,如果不将分红在社员收入中的占比提高,过多技术投入将导致社员整体收入下降。当理事长存在较强利他精神时,可能聘用更多的社员劳动力。

3.模型说明。我们通过简单的理事长决策模型对上述机制进行详细说明,发现利他精神会使理事长更加维护社员利益,并通过积极性与要素投入决策影响合作社发展。同时,利他精神与个人能力的不同组合将会导致合作社发展呈现4种不同结果。

当个人能力与利他精神都弱时,合作社容易变成“空壳社”;当个人能力强而利他精神弱时,发生“精英俘获”现象。相反,当利他精神强而个人能力弱时,合作社陷入“低效合作社”困境。当理事长兼具较强的个人能力与利他精神时,合作社发展既能取得良好产业经济效益,又能有效带动社员增收,形成“理想合作社”。


三、案例简介


(一)案例选择
我们选取重庆市开州区福德村、关面村、泉秀村、火焰村的合作社为案例研究对象。选择上述4家合作社主要基于如下3个方面考虑:

一是开州区曾为国家级贫困县,在研究原贫困地区山地农村的合作社产业发展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问题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二是4家合作社均为村委会领办,这有助于深入了解村委领办合作社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带动农村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突出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道路。

三是4家合作社在制定分红制度时,均参照开州区农委提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样本,避免因分红制度不同而造成理事长选择不同。

(二)调研情况
研究团队对重庆市开州区福德村、关面村、泉秀村和火焰村的合作社进行了3次实地调查,调查时间分别为2020年10月、11月与2021年3月。每次调查时间5~7天,调查队员(4~5人)入住当地民宿或小旅店,旨在对当地农村形成直观的体验和客观的感受,走访更多的干部和农户,得到较为全面、系统的了解和认识。

(三)案例介绍
1.福德村柑橘种植合作社。2016年8月,福德村成立柑橘种植合作社,注册资金为580万元,吸纳社员1380户,聘用长期劳动力168名(均为本村合作社社员),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理事长,建成智慧柑橘园3700亩。

2.关面村美香桃种植合作社。2019年1月,关面村成立美香桃种植合作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理事长,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吸纳社员123户,聘用社员劳动力100人,建成美香桃园557亩。

3.泉秀村木香种植合作社。2017年5月,泉秀村成立木香种植合作社,注册资金为100万,吸纳社员168户,其中有基地务工社员32人,村委会会计担任理事长,该合作社的木香种植总面积达2万亩,其中直管土地面积达1500亩。

4.火焰村黄连种植合作社。2017年,火焰村成立黄连种植合作社,注册资金100万元,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理事长,吸纳社员339户,聘用合作社社员劳动力36人,建成黄连基地40亩。


四、案例分析


(一)合作社发展比较
从效率与公平两方面评估案例合作社的发展状况。初步来看,福德村合作社的产业效益表现最好,关面村合作社在带动社员方面优于其他3个村的合作社,泉秀村合作社相对兼顾产业效率与公平,火焰村合作社在经济效益与社员带动方面均相对不足。

(二)利他精神影响理事长带动合作社发展积极性的案例分析
关面村合作社与火焰村合作社理事长的个人能力虽然相对都比较弱,但两者的积极性截然不同,这是由他们的利他精神差别造成的。关面村合作社理事长更注重合作社给社员带来的利益,因此也就有更大的积极性去发展合作社。而火焰村合作社理事长选择消极怠工,使得合作社出现“空壳化”现象。

(三)利他精神影响理事长生产要素投入决策的案例分析
在福德村、关面村和泉秀村的合作社中,出现了理事长对要素投入选择的明显差异。关面村合作社理事长偏向于使用更多劳动力投入。相比之下,泉秀村和福德村的合作社更注重技术要素投入。两者不同的是,福德村合作社理事长更注重减少人力成本、提升智能化技术水平。泉秀村合作社理事长则更加注重投入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的技术增加产业效益,而不是减少劳动力降低产业成本,这种差异是由两位理事长的利他精神所决定的。

福德村合作社理事长更注重合作社发展对个人利益的影响而轻视社员利益,为农民服务的利他精神较弱。尽管福德村合作社的产业经济效益较好,但对社员的就业带动和增收作用不强,存在“精英俘获”现象。

泉秀村合作社理事长有着较强的利他精神,注重合作社对普通农户的带动作用。在兼具较强个人能力与利他精神的泉秀村合作社理事长的带领下,泉秀村合作社的发展兼顾了公平与效率。

然而,只有利他精神而个人能力相对不足同样也不利于合作社发展。关面村合作社理事长个人能力较弱,难以提高产业效益,从而选择使用更多劳动力,短期内实现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但产业经济效益不足以支撑长期发展,出现了“低效合作社”困境。

(四)案例研究再思考
上述案例分析表明,理事长的利他精神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理事长利他精神较弱,合作社容易发生“空壳化”或“精英俘获”问题。为了实现合作社发展在效率与公平方面的平衡,需要在理事长选拔、评价、激励等方面,注重培养和激发理事长集体主义精神和利他精神,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克服“委托-代理”机制性障碍,这对中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五、结论与建议


基于重庆市开州区的乡村田野调查,通过理论模型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探讨利他精神如何影响合作社发展。研究发现,合作社理事长的个人能力较弱并缺乏利他精神将会导致“空壳社”现象;理事长个人能力较强但私心较重是造成“精英俘获”的动因;理事长个人能力一般但有明显的利他精神虽然有助于合作社公平发展,但却容易出现“低效合作社”现象;理事长个人能力较强且有明显利他精神是产生“理想合作社”兼顾公平和效率的重要基础。

因此,我们认为合作社理事长的个人能力和利他精神是发展“理想合作社”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在个人能力特定的前提下,理事长的利他精神成为影响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于理事长的选拔与评价,应当在承认理事长追求个人利益这一现实前提下,在充分考虑个人经营能力的同时,增强村干部和合作社理事长的政治意识,激发理事长的集体主义和利他精神,以实现共同富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奋力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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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主办,是中国 “三农”研究领域权威性学术期刊。

 

《中国农村经济》主要刊发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经济学论文,注重论文的学术性和政策指导性;《中国农村观察》刊文包括农村经济、社会、政治、法治、文化教育等“三农”研究的各个领域,注重论文的理论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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