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产融合、城乡居民消费
与收入差距
——效率与公平能否兼得?
一、引言
消费型社会是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不过,中国与这一目标尚有距离,消费不振现象始终伴随着经济增长。具体而言,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平均居民最终消费率保持在55%以上,而2020年中国居民最终消费率仅为38.1%。扩大消费直接关系到经济增长效率的提升(刘伟和蔡志洲,2012)。关于中国消费不振原因的研究有很多,由于中国二元经济的长期存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对消费的影响格外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如果将消费增长视为经济增长的效率目标,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视为经济增长的公平目标,会发现效率和公平两大目标的实现并不矛盾(杨汝岱和朱诗娥,2007),学界也普遍认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利于扩大总消费(陈斌开,2012)。然而,中国现阶段仍然存在较大的城乡差距,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严重落后。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下简称“农村三产融合”)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别是产业兴旺的重要抓手,现阶段已经成为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抉择。在这一背景下,探讨农村三产融合能否兼顾经济增长的效率目标与公平目标意义重大。毋庸置疑,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农村三产融合的直接目的,目前多数农村三产融合政策和研究也都将落脚点放在农村三产融合对农村居民的增收效应上。但值得注意的是,推进农村三产融合的一个重要背景就在于中国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新的重大阶段性变化。相较于一般的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要做到以“消费为导向”(姜长云,2015)。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全面促进农村消费”以及“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由此可见,政府应发挥农村三产融合对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而且作为一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农村三产融合的最终目的也应该是促进城乡居民消费、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本文将利用2011-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探索农村三产融合对城乡居民消费的影响及相关机理,特别是分析农村三产融合能否通过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这一机制间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否在农村三产融合影响城乡居民消费的过程中发挥中介效应。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从理论出发,系统地分析了农村三产融合对城乡居民消费影响的相关机理,丰富了已有研究,并对解决中国消费不振问题进行了有益探讨;第二,从现实出发,检验了农村三产融合能否通过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这一机制间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从而兼顾效率与公平。
二、理论机制
本文认为农村三产融合对城乡居民消费的影响包括直接效应与中介效应。直接效应是指农村三产融合通过强化消费示范效应促进农村居民消费,通过衍生新供给促进城镇居民消费;中介效应是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农村三产融合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过程中发挥间接作用。首先,农村三产融合能够通过强化消费示范效应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在农村三产融合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城镇居民会对农村居民形成消费示范效应。这种消费示范往往会抑制农村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动机并扩大其消费,甚至使他们产生攀比性消费或超前消费(周建和杨秀祯,2009)。其次,农村三产融合创造的新供给释放了城镇居民的消费潜力。由于农村居民是农村三产融合新供给的主要生产者且其消费处于低级阶段,而城镇居民是农村三产融合新供给的主要消费者且其消费处于高级阶段,因此,农村三产融合所创造的新供给对城镇居民具有更强的吸引力。此外,农村三产融合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不同,因此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上的影响也会存在差异,对居民消费结构的讨论将是对农村三产融合消费效应讨论的有益补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中介效应体现在,农村三产融合可以通过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促进城乡居民消费。首先,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利于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其次,农村三产融合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前者已经得到了国内外学者充分的讨论和证实,后者的理论机制仍需进一步梳理。1.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利于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已有研究主要基于凯恩斯消费函数、生命周期假说和持久收入假说,对收入差距与消费的关系进行了较为严格的数理推导,多认为无论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是缩小某一特定群体内部的收入差距,都是促进消费的重要途径(Menchik and David,1983;朱国林等,2002;李军,2003)。2.农村三产融合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结合已有研究,本文认为农村三产融合可能通过三个途径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第一,农村居民广泛参与分工,增收途径多样化。第二,农民市场主体地位得到强化,增值收益分配合理化。第三,生产要素更快流向农村,资源利用充分化。
三、模型设定、变量选取
与数据说明
居民的消费行为具有惯性,即当前的消费行为往往取决于过去,因此,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为动态面板数据。为了刻画居民消费的这一特征,本文构建了动态面板模型,并采用系统GMM分析农村三产融合的消费效应。为了检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中介效应,本文根据温忠麟和叶宝娟(2014)提出的检验流程,构建了相应的中介效应模型。1.被解释变量。本文模型的被解释变量为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与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用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表示,后文还会进一步将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划分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此外,本文按《中国统计年鉴》将居民消费划分为八大项,将食品消费、衣着消费、居住消费归为生存型消费;将家庭用品及服务消费、交通和通信消费归为享受型消费;将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医疗保健消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归为发展型消费。由此,本文将消费结构定义为享受型消费与发展型消费支出之和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2.核心解释变量。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水平。本文通过对近年来相关文献的梳理(例如李晓龙和冉光和,2019;余涛,2020;张岳和周应恒,2021),从农业纵向产业链延伸、农业横向多功能拓展和农业技术全面融合三个方面构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在确定指标体系后,采用熵值法计算各指标权重,进而得出中国各地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水平值。3.中介变量。本文的中介变量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采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来表示。4.控制变量。本文借鉴相关研究,选取了一系列控制变量,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程度、人口结构、政府干预程度、实际利率、金融发展程度,用金融机构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表示。本文选取中国大陆30个省(区、市)2011-2019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其中,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消费结构数据来源于2012-2020年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数据来源于各省份2012-2020年历年的统计年鉴,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年末拥有量数据来源于2012-2020年历年的《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年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于2012-2020年历年的《中国休闲农业年鉴》,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数据来源于2012-2020年历年的《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一年期存款利率数据来源于2012-2020年历年的《中国金融年鉴》,设施农业面积数据来源于全国温室数据系统,淘宝村数量由阿里研究院统计,其余变量均来自2012-2020年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与各省份统计年鉴,不一一说明。
四、估计结果与讨论
1.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为了探究农村三产融合对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本文分别将全体城乡居民、城镇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作为被解释变量。从估计结果来看,农村三产融合在三组回归中均显著且系数为正,这就验证了本文所提出的观点,即农村三产融合有效促进了城乡居民消费增长,能够实现效率目标。但农村三产融合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存在差异,具体表现为农村三产融合对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要大于对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即随着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消费增长得比城镇居民快。2.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估计结果表明,农村三产融合对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显著且系数为负,这说明随着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水平的提高,城镇居民生存型消费占城镇居民总消费支出的比重有所上升。农村三产融合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为正但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随着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型消费与发展型消费支出之和占农村居民总消费支出比重的上升趋势并不明显。根据前文所述的中介效应检验流程,本文检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否在农村三产融合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过程中发挥了中介效应。估计结果与本文的理论分析结论相符合,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农村三产融合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过程中发挥的是部分中介效应,农村三产融合能够通过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来促进居民消费,从而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有观点认为,中国现阶段推进农村三产融合会促使城市资本下乡,由于农业总收益有限,城市资本从农业中获益可能会导致小农户农业收益受损,从这个角度来看,农村三产融合是在“折腾乡村”。而结合本文的理论分析和研究结论,可以得出不同的观点。首先,随着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水平的提高,农业增值潜力不断被挖掘,作为资源拥有者的农村居民获得了较以往更多的增值收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得以缩小,因此,农村居民是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过程中的受益者。其次,农村三产融合既可以直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也可以通过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这是农村三产融合能够持续健康发展重要机制保障。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研究表明:第一,整体而言,农村三产融合促进了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实现了经济增长的效率目标。第二,分开来看,农村三产融合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具有差异性。第三,农村三产融合能够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经济增长的公平目标,而且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是农村三产融合促进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中介路径。由此可见,效率与公平是可以兼得的。结合上述研究结论,本文得出如下政策启示:首先,继续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挥其对城乡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确保效率目标的实现。要继续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各地就要围绕农业资源来打造自身特色和优势产业,以消费为导向挖掘农业新功能、发展新业态、提供新供给,而非为了“融合”而“融合”。除此之外,还应积极引导城镇居民下乡消费,通过促进城乡居民在消费观念上的交流与碰撞,进一步强化城镇居民对农村居民的消费示范效应,从而在促进城镇居民消费增长的同时发挥农村三产融合对农村居民消费增长的促进作用。其次,发挥农村三产融合在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方面的积极效应,确保公平目标的实现。在推进农村三产融合的过程中,各地应贯彻落实“将更多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的理念,引导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与合理的利润分配机制,发挥农村居民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而非过度依赖龙头企业的带动。同时,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保护好农村资源和农村居民财产,强化农村居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以确保农村三产融合真正促进农民增收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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