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精华版|万广华等:城镇化的共同富裕效应
城镇化的共同富裕效应
作者:万广华1 江葳蕤1 赵梦雪2
作者单位:
1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
2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
原文刊发:《中国农村经济》2022年第4期
一、引言
城镇化,是市场作用下资本、劳动力和土地等资源在城乡间、区域间优化配置的结果,更是欠发达国家实现经济腾飞的起点。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过去40多年经历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城镇常住人口增加了7.3亿,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提升到2021年的64.7%。高速城镇化为中国崛起和中华民族振兴创造了经济基础。
但是,受逆全球化、国际局势动荡、老龄化和新冠疫情的影响,中国经济增速近十多年来持续下行。正是出于对前两者以及国民经济安全的考虑,中国于2020年提出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双循环”发展战略,其战略基点之一为提升国内需求。由于中国的投资率一直较高,故提振国内需求的潜力主要在于增加最终消费率尤其是居民消费率。
遗憾的是,消费习惯粘性和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原理决定了给定人群或个体的消费率很大可能随着收入增长而下降,并非上升。但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原理又意味着,在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改善收入分配可以带来总消费和整体消费率的增加。所以说,解决中国消费率偏低问题的根本出路之一在于改善收入分配,让低收入的个人和群体获得更多的收入。从这个视角出发,中国所提出的共同富裕就不再仅仅是愿景目标,而是抗衡逆全球化、应对百年大变局的重大政策举措。
尽管共同富裕包含五大维度,但本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物质决定精神”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最为重要的显然是物质生活维度,其中的“共同”意味着收入和财富差距的缩小。根据已有研究(如Wan et al.,2007),城乡居民之间以及进城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之间的收入差异在中国整体收入不均等中的占比达到40%以上,而且这些差异是收入分配中最不公平、最不合理的部分。如果能通过城镇化和市民化逐步消除这些差异,辅以再分配,共同富裕中的“共同”问题基本上就能得到解决。
长期以来,笔者一直主张通过城镇化和市民化缩小收入差距,即在初次分配阶段大力解决“共同”问题(万广华,2011)。与主要依靠再分配的观点不同,该主张不会对经济运行造成扭曲,反而能够促进增长,使得“鱼”(富裕)和“熊掌”(共同)兼得。
考虑到与市民化相关的数据大量缺失,本文聚焦城镇化对共同富裕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至今为止尚未见到聚焦城镇化对共同富裕影响的学术成果。鉴于此,本文拟通过数据分析和简练的模型估算,来研究城镇化的收入分配(即“共同”)和经济增长(即“富裕”)效应。
二、城镇化的经济增长
(或“富裕”)效应
基于1990—2020年跨国面板数据,可以发现人均GDP与城镇化率高度正相关。如果将跨国数据加总到大洲层面,剔除公认的过度城镇化的拉丁美洲地区之后,人均GDP和城镇化率之间几乎“完美”正相关。说明城镇化可能带来经济增长。进一步地,使用中国1978—2018年的省级面板数据进行模型估算,结果表明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人均实际GDP上升约0.42%。我们可以从供给和需求两个角度梳理城镇化的增长效应。
从供给端看城镇化的增长效应。根据经典增长理论,产出的影响或“决定”因素可以拆解为三部分:全要素生产率、资本投入和劳动力投入。
长远来看,生产率的提高是经济增长的根本驱动力,也是当前中国突破发展困局的关键。生产率受到创新、人力资本积累、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市场环境和制度等因素的影响,而与农村相比,城市在这些方面均具有明显的优势,对此城市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的相关文献已经作了相当充分的论述。首先,得益于知识、人才、资本等生产要素的高度集聚,城市是天然的创新沃土,现有的许多创新模式,如产学研合作,归根结底都依赖于要素的集聚和交互作用。其次,城市能够提供更多样化、更高质量的教育和技能培训,有助于人力资本的积累。再次,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转移提高了要素在产业间的配置效率,有助于提升两个部门的全要素生产率。最后,城市拥有更高效的市场、更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制度环境以及更广泛的共享服务,这些都能减少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
尽管老龄化问题越发严重,但中国的人口红利尚未完全枯竭。与同等发展阶段的国家相比,中国当前的农业劳动力占比明显偏高,存在农业劳动人口向城市转移的空间。此外,农民工的流动属性显著减少了其实际劳动时间的投入。据此,中国应积极推动城镇化市民化,进一步挖掘人口红利。
从需求端看城镇化的增长效应。如前所述,逆全球化和国际局势恶化使得高度依赖外部需求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中国必须尽快提升居民消费率。诸多研究表明,城乡分割严重抑制消费。一方面,城乡分割阻碍了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进而导致总体消费率下降。另一方面,在同样的收入水平下,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城镇化市民化不但使得原有农村居民能够分享经济增长的红利,促进消费,而且,随着城市文明逐渐向农村渗透,农村居民逐步接受城市的生活方式与消费习惯,在城市居民的示范下逐步实现消费升级。顺便指出,城镇化市民化带来的对住宅、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的巨大需求也会刺激国内投资。
三、城镇化的收入分配
(或“共同”)效应
为探讨城镇化和市民化的收入分配效应,我们基于万广华(2013)的方法及数据来源,把总体收入不均等分解为城乡内部和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结果显示1992—2019年间城乡收入差距对总体收入不均等的贡献几乎都在30%以上,2002—2010年间更是高达50%左右,意味着中国的“共同”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城乡收入差距问题。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城镇化在1992—1994年期间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但之后一直减小城乡收入差距,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1993年开始取消粮票,放松了对劳动力迁移的约束。
城镇化的“共同”效应,不只是中国所特有的。基于跨国数据的分析同样发现,城镇化在经济发展早期阶段拉升、但在后期减少城乡收入差距,进而带来收入分配的改善。具体而言,当城镇化率高于40%或人均GDP高于4000国际元时,城镇化预期带来收入分配的改善。异质性分析表明,与反对城镇化或对城镇化放任自流的经济体相比,主动推进城镇化的国家能够从城镇化中获得更多的收入分配改善。更为有趣的是,城镇化越快的国家,其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越显著。
我们用固定效应回归模型检验了城镇化率对整体收入不均等的影响,回归结果表明,城镇化率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基尼系数将下降0.001,同样佐证了城镇化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
城镇化市民化改善收入分配的机制包括:首先,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自然而然地增加了农村人均土地资源量,有助于实现规模经营和发挥规模经济。城镇化与土地制度改革相配合,还能让农村居民共享土地增值收益。其次,进城农民工可以获得大大高于留在农村所能获得的收入,这能够直接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并有效缓解农村贫困。再次,返乡农民工除了积累物质资本,还能在城镇收获技能、创业经验与精神、城市生活体验和心态(如冒险精神),甚至城市的人际关系。这些无形资本如果被带回农村,能够促进农村发展,并使农村居民受益。最后,城镇化有助于农村移民的后代积累人力资本,从而改善代际收入流动性。
值得指出的是,乡村振兴与城镇化是一体两面、密不可分的,“三农”问题必须、也只能通过城镇化得到解决。在没有农民工汇款和政府转移支付的情况下,消除城乡收入差异要求农村人口占比不高于农村增加值的GDP占比。尽管带来扭曲和具有成本的再分配可以允许相对偏高的农村人口占比,但“城市支持农村”所需的资金也只能从城市经济增长中获得。如果忽视城镇化的重要性,单纯指望大量的公共投资或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农村,其最终结果只会是乡村衰落。
四、城镇化的共同富裕效应
(一)增长与分配兼顾的可行性
共同富裕要求兼顾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但效率与公平的平衡是一个自古以来的难题,如同“鱼”和“熊掌”难以兼得。著名的Kuznets(1955)假说也表明,随着经济发展,不均等程度先上升后下降。基于跨国数据,本文发现,城乡内部不均等和经济增长的关系符合Kuznets假说,但城乡之间不均等随着经济增长而缩小。在综合考虑城乡内部和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之后,Kuznets曲线的拐点出现得更早。在人均GDP超过1万国际元之后,总体收入不均等随着经济增长而逐渐下降,此时城镇化将使“富裕”之“鱼”和“共同”之“熊掌”兼得。
(二)共同富裕指标构建与城镇化共同富裕效应分析
本文参照Sen and Foster(1997)提出的社会福利(SW)函数构造了共同富裕指标GF=gdp*exp(-gini)。其中gdp代表“富裕”程度,gini的负函数代表“共同”程度。根据前面的讨论,gdp和gini都受城镇化的影响,是城镇化率以及其他变量的函数,因此对GF求城镇化率的偏导数可得到城镇化对共同富裕的边际影响。
通过对跨国数据和中国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分析以及模型估算发现,中外共同富裕程度均在不断上升,而城镇化不但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同时还能改善收入分配,进而促进共同富裕。
五、总结与讨论
通过数据分析和机制梳理,本文论述了城镇化的经济增长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并考察了城镇化对共同富裕的影响。研究表明,城镇化不仅有助于提高城乡生产率,进而拉动经济增长,还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进而改善总体收入不均等。因此,推进城镇化和市民化能够使得经济增长的“鱼”和收入分配改善的“熊掌”兼得,对共同富裕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
有必要指出,目前劳动力流动已经相对自由,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的关键在于市民化进程的加速。从全国数据看,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差异从1978年的2.1个百分点提升到2020年的18.5个百分点,市民化进程严重滞后,主要与下述因素有关:一是公共服务均等化尚未完全落实,户籍制度依然限制外来人口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务;二是对移民吸引力较高的超大特大城市存在难以跨越的落户门槛;三是房价高企、城市的高生活成本限制了流动人口落户城市的能力;四是由于对政策了解不足等原因,部分农村居民依然存在进城落户后“三权”被村集体收回的顾虑。这些因素都会降低流动人口的城市落户意愿。市民化进程的滞后降低了城镇化的质量,反过来又限制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展望未来,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将统一于以市民化为核心的高质量城镇化进程中。只有切实推进城镇化和市民化,使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都充分享受经济发展的丰硕成果,才能真正实现“鱼”和“熊掌”的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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