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CBA | 为什么1万元卖废铁却引发2000万元损失?环保CBA第1课
看了题目的你们一定在心里嘀咕
为什么1万元卖废铁能引发2000万元损失?
是啊,是为什么呢?
这就要我们“环保CBA” 出马了
它能告诉你其中的原因
提到CBA,一定在脑子里浮现的是这样
但是,环保CBA是什么?
难道打篮球的组织肩负起了环保的重任?
那当然不是~
术业有专攻,
打篮球的就职业打篮球,
搞环保的就专心搞环保。
那环境CBA到底是什么呢?
“CBA”
全名“Cost Benefit Analysis”,
俗称“费用效益分析”
“环境CBA”
是环境科学和费用效益分析理论相结合的产物,它能够全方位的分析某项活动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目的是以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用最少的钱,获得最大的效益。
简而言之,“环境CBA”就是用金钱来量化环境改善的效益,是一种权衡投资费用与环境改善的手段。
也就是说,用钱来衡量做一件事合不合算
就是,用钱来衡量
环境保护
合不合算
合不合算
合不合算
他还有一套计算方法,简单表示为:
总效益-投资=环境保护净效益
那环境CBA到底干了些什么?
我们来看最近发生的一个事儿吧~
1万元卖废铁却引发2000万元损失
事件回顾
上海检察机关在1月4日披露一起去年5月审结的环境污染案件,其中案犯最初作价1万元出售的“废铁”,最终造成了至少1600余万元的环境损失及修复费用。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和监督下,涉案的七人全部被追究刑责。
这事发生在2016年3月,大概就是上海陈行炼油厂的法定代表人许某最初用1万元出售装有大量废油的油罐,先后经过4次倒卖,最后以4万元的价格成交。
大致过程如下:
以上是倒卖过程,那污染是从何开始的呢?
肇事者又受到了怎样的惩罚呢?
经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检验,涉案倾倒物属于危险废品。经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该起事故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2016年11月,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涉案全部七人提起公诉。
注:以上资料来自上海环境微信公众号
小编为什么要提这件事呢?
这件事的肇事者仅仅因为一己私利,而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
试想,废油流入土壤和河流会是怎样一种场景?
是这样!!!
还是这样???
有人喜欢这样的环境吗?
有人能够接受自己身边的环境是这样吗?
没有!!!
所以,必须要进行环境修复!
说到环境修复,就必须要用专业的眼光来看待问题
小编我不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要强烈谴责肇事者,
而且站在环境CBA的角度看,这也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
为什么说他是得不偿失?我们来好好算一算: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在陈行炼油厂的角度,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都是负面效益,经济效益就只有可怜的个人收入4.1万元,是一个因小失大的典型。
在环保部门的角度,虽然因环境修复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金钱,但是所得的回报却是河流变得清澈,土壤恢复了生产力。
因此,从整个事件来看,肇事者不仅没有得到利益,反而把自己也搭进去了。最苦的就是环保部门,事后还要花大力气对污染进行长期的修复。
最后,小编希望通过这次事件的环境CBA分析,敲响环境保护的警钟,不要再出现类似的环境污染事件了。
后记:环保CBA是一个系列,本微信公众号将用环保CBA这个栏目,把各种环境事件进行逐一分析,欢迎大家关注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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