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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不掉的野味,到底有什么好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一夫当观 Author 付一夫

本文转自公众号一夫当观


野味,必定是这几天被人们热议的众多题之一。


比如这个调侃蝙蝠的段子:


“凭一己之力封印了病毒千年,昼伏夜出,努力扮演一个孤独的潘多拉盒子,而且长得真的是一张死神脸,万万没想到……还是扛不住被吃……这生生世世的努力,终究还是错付了……”


的确,有“移动的病毒库”之称的蝙蝠,身上携带的病毒种类超过100种,其中不乏SARS病毒、埃博拉病毒、马尔堡病毒等一系列让人闻风丧胆的致命品类;从相貌上,我们同样难以看出这是个上好的食材。可即便如此,仍然有人愿意义无反顾地将其煲汤吃肉,着实有些“诡异”。


不仅如此,在经历过2003年非典风波之后,虽然食野味之风一度有所缓和,可是没过多久便重新兴起,仿佛总是有那么一群人,对野味有着无与伦比的执念。


但说句公道话,这还真不一定是他们的错。若是拉长时间轴,我们会发现,野味这种东西,几乎是如影随形地陪伴了人类社会的整个发展历程,古今中外,概莫如是。

 

一、古往今来的野味记载

 

早在“茹毛饮血”的远古时代,人类就开始吃野味了。


由于当时的认识和科技水平实在是有限,人类要想生存下来,只能靠猎取野生动物为食。如此看来,彼时人类的饭菜自然都是野味,而人类自己也同时是野生动物眼中的“野味”,颇有一种野蛮的感觉。


而后,他们渐渐学会了驯化一部分动物,并将其作为蛋白质和脂肪的主要来源,再加上几千几万年甚至数十万年的反复筛选与淘汰,鸡、鸭、鱼、牛、羊、猪等宝贵的食谱得以流传至今,这些也正是最适合后来人吃的食材。


至此,似乎人们已经没有必要再大规模地猎杀野生动物以为口腹之需了吧。事实恰恰相反。在人们的传统饮食中,野味非但没有消失,反而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以我国为例,据史料记载,宋朝时期的契丹国所产毘貍,“形类大鼠而足短,极肥,其国以为殊味。穴地取之,以供国主之膳,自公、相下,不可得而尝”;大文豪兼大吃货苏东坡在海南岛期间,曾在《闻子由瘦》写道,“土人顿顿食诸芋,存以熏鼠烧蝙蝠”,生动地描述了当地人吃野味的画面。


到了明清,光是“水陆八珍”的说法中,就涉及到了鹿筋、熊掌、鹿尾、象鼻、驼峰、豹胎、狮乳、猕猴头等野味。而民国年间的北洋军阀张作霖,更是热衷于吃老虎肉,相传当时东北名厨赵连壁精烹的“虎肉烧鲜笋”、“虎肉丸子烧雪里蕻”、“姜丝虎肉炒鲜笋”、“虎肉炖萝卜块”等菜肴,都备受张作霖青睐。


至于国外,相关的案例亦是不胜枚举。据说,罗马帝国时期的赫利奥盖巴勒斯皇帝(218~222年在位)曾经用600只鸵鸟的脑来招待客人;而中世纪的欧洲很多拥有狩猎传统的家庭经常都会打回来各种野味。


再如生活在北极地区的因纽特人,长期靠着猎捕海象、海豹、鲸、驯鹿、麝牛、极地狐甚至北极熊(因纽特人每年可以合法捕杀一定数量的北极熊)等海生与陆地哺乳动物为食——当然,这与他们所居住的严酷环境、艰苦的生活条件和落后的生产技术有关,如果失去了这些野味,他们的生存势必会无比艰难。


时至今日,放眼世界各地,依然有着不少的酒楼、饭店在经营烹饪昂贵的野味菜谱,蛇、果子狸、鳄鱼、野猪、穿山甲、猫头鹰……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土里钻的,你能想到的或者想不到的,都能在某个餐桌上寻觅到踪影。


一言以蔽之,吃野味绝不是近些年才有的,古往今来皆是如此。

 

二、吃野味的执念源自何处?


市场经济的逻辑告诉我们,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供给去满足这种需求。倘若没有人爱吃野味,这些野生动物自然也就不会被做成菜肴端上餐桌。


为什么在每个时代都有迷恋于吃野味的人呢?经过多方考证,我总结出以下三点原因。


其一,虚荣心和“猎奇”心理。


一般来说,野生动物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较为少见或者根本见不到的,至少绝不像猪牛羊鱼肉那般满大街都是。而这也造成了野味的“物以稀为贵”,除了价格较高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它们似乎只是一小部分人群的专属。


事实上,自古以来,许多野味都是皇室贵族才有资格享用的。譬如前文提到的契丹国进贡给宋朝的毘貍,是一种极为珍贵难得的动物,即便是在契丹境内也只有国主级别的大人物才能品尝得到,故而毘貍成为了招待使臣的肉食珍品。


也正因为如此,现代人吃野味,既能炫耀雄厚的财力,又能彰显出某种特殊的身份地位,仿佛自己活得要比泛泛之辈们更加“高级”,就和背名包、开名车、戴名表是一个道理。至于一些普通人,更是常常出于“猎奇”心理而深深被野味吸引着,一旦有机会得偿所愿便会一拥而上。这便让无数野生动物成为了人类的盘中餐。


其二,野生动物的“野性”使然。


野味作为来源于自然界的“野生资料”,它们比人工培植的食物具有更完整的自然性,或者说是“野性”,它往往会使野生动物表现出生猛鲜活、旺盛无比的生命活力,而这种“生龙活虎”的外在特征,又容易被人们转化为食物学上的评价标准,进而让野味具备了某种特殊的诱惑力。


许是因为如此,不少人坚信野生动物要比普通的饲养动物更具营养价值,还愿意秉承“药补不如食补”的理念,意图通过吃野味来达到滋补养生、强身健体的目的。他们相信虎骨能去风湿,吃狼能壮胆,甚至还产生了如吃活猴脑、生吞蛇血等猎奇恐怖的吃法。反正是家养的不如散养的,散养的不如野生的,野味怎么都是高出一等。


其三,人类本身的征服欲作祟。


往大一点说,人与动物最显著的区别在于,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来得到适合自己生存发展的条件。正如恩格斯所说:“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


于是,从最原始粗陋的石器工具到高端先进的互联网计算机,从最简单的山洞草棚到壮观的摩天大楼,人们似乎可以依靠自己的双手和创造力,得到任何想要的东西。潜移默化中,塑造了他们对未知世界强烈的控制与征服欲。


对于野生动物而言,无论是老虎、穿山甲、鳄鱼,还是野兔、蝙蝠、果子狸,它们都能在人的控制范围之外而自由自在地活动。这便让人们的控制征服欲有了着力之处,即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驾驭和支配那些野生动物。哪怕老虎再怎么凶猛,毒蛇再怎么阴险,穿山甲再怎么神秘,鳄鱼再怎么霸道,都没能逃出人类的手掌心,并最终成为人们口中的美餐。


在此过程中,人们享受着野味的味道,就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口福的需求,其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通过对野生动物的掌控和享用,人们可以产生一种“万物皆备于我”的喜悦之情,这种“伟大”的感受让他们内心骄傲无比。


这些,便是千百年来,人们迷恋野味的最根本动因。

 

三、被高估的野味


尽管有那么多人钟情于野味,但必须清楚的是,野味能给我们带来的效益绝对是被大大高估的。


有研究表明,对比家禽、家畜和几种野生动物的营养成分后可以发现,它们在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能量等主要指标上相差无几,若要为人体补充营养能量,吃鸡鱼牛羊肉基本就已足够,根本用不着专程寻找珍稀野生动物进补。


从品尝角度来说,受生长环境影响,野生动物的肉质成分中肌肉居多,脂肪较少,口感上并没有什么优势可言。


而很多流传甚广的“奇功异效”更是无从谈起。就像不少人迷信于以形补形,尤其爱把珍奇异兽当成食补圣品:他们看到穿山甲爱钻,就认为吃了它能壮阳变金刚钻;看到猴子机灵敏捷,就想到吃猴脑来给智商充值;看到老虎的威武霸气,就觉得吃虎鞭能“振雄风”……可是这些真的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吗?只怕未必。典型例证便是穿山甲的鳞片,只是角质化的皮肤附属物而已,成分与人类的指甲无异,有些人却想当然地视其为中药里的珍品。


更重要的是,现在人们食用的家禽、家畜肉类产品都是经过卫生防疫部门严格检疫后才投放至市场的,而“来路不明”的野味,却总是潜藏着种种危机。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动物疾病专家华育平的说法,灵长类、啮齿类、兔形目、有蹄类、鸟类等多种野生动物与人的共患性疾病有100多种,如狂犬病、结核、B病毒、鼠疫、炭疽、甲肝等等。


河南农业大学教授、B病毒专家田克恭也指出,我国的猕猴有10%~60%都携带B病毒,这样的猴把人挠上一下、甚至只是吐上一口,都有可能致人感染,而生吃猴脑感染的几率则更大。


事实上,近些年因滥食野味而“惹病”甚至致死的案例已越来越多,2003年的非典疫情便是最佳例证。


个中原因,一方面与野生动物本身携带的病菌病毒有关;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环境污染的加剧,卫生检疫部门对于来路不明的野生动物难以进行有效监控。基于这些原因,许多疾病的病原体就在对野生动物的猎捕、运输、饲养、宰杀、贮存、加工和食用过程中扩散传播。


此外,部分偷猎者还会采取毒杀的办法获取野生动物,所使用的毒药毒性较大不易降解,大都残留在动物体内,进而对人体健康产生威胁。


所以,迷恋野味真不是什么好事儿,搞不好就会赔了健康又损钱,甚至容易把命都搭进去——不光是自己的,还会牵连到周围那些无辜的人。


因一小撮人贪图口腹之欲而酿成大面积人祸的剧情,我们已经见的不少了吧。

 

四、来自李时珍的警告

 

其实,对于吃野生动物肉类容易染上疾病这件事,早在四五百年前的明代就已经被著名的医学家李时珍详细记载于《本草纲目》之中:


鸟类:“诸鸟有毒”,“凡鸟自死目不闭,自死足不伸,白鸟玄首,玄鸟白首,三足、四距、六指、四翼,异形异色,皆不可食,食之杀人”;孔雀,“肉性味咸、凉,有小毒,人食其肉者,食后服药必无效”;乌鸦,“肉涩臭不可食,食其肉及卵,令人昏忘”;啄木鸟,“因食百虫,肉有毒,不可食”;

水禽类:鸿鹅,“肉性味咸,平,有小毒,食之腹胀腹泻”;鸳鸯,“肉性味咸,平,有小毒,食后头痛、头晕,可成为终身疾病”;凫(俗称野鸭),“性味甘、凉,身体虚弱者不宜食;鹜(野鸭的一种),“肉性味甘,有小毒,尤以黑鹜肉毒重,滑中、发冷痢、脚气,不可食”;


虫类:蜗牛,“性味咸、寒,有小毒,肉不可食,食之卷缩抽筋”;山蛤蟆,“性味辛、寒,有毒,食之自然生火,出现狂热”;蚯蚓,“性味咸、寒,有小毒,食之发热起风疹”;天螺,“性味咸、寒,有毒,不可食”;


兽类:豪猪(山猪),“肉性味甘,大寒,有毒不可食,否则伤头伤身”;野马,“肉性味辛、苦、冷,有毒,煮食难消,多食生疮患痢”;豺,“肉性味酸、热,有毒,食之,损人精神,消人脂肉,令人瘦”;助鼠(黄鼠狼),“肉性味甘、臭、温,有小毒,心、肝有臭味”;熊,“肉性味甘、平,虽无毒,但有痛疾者不可食”;水獭,“肉性味甘、寒,虽无毒,但食之引起血热,消男子阳气”;


鳞虫类:鳞鲤(穿山甲),“性味咸、寒,有毒,其肉甘、涩,味酸,食后慢性腹泻,继而惊风狂热”;石龙子(猪婆蛇),“性味咸、寒,有小毒,食之可出现腹痛腹泻”;蚺蛇(又名南蛇、埋头蛇)、白花蛇(又名薪蛇)、乌蛇(又名乌梢蛇、黑花蛇)、金蛇(又名银蛇、锡蛇)、蝮蛇(又名反鼻蛇)、天蛇(又名四足蛇)等均为有毒蛇,“蛇胆性味甘、微寒,有毒;蛇肉味性甘、涩,有毒;蛇头毒人至死,不宜鲜品煮食,药用也要经过去毒”;能鳖(又名三足鳖),“肉性味大寒,有毒,食之杀”。


读完以上种种,那些迷恋野味的人们,还会一如既往地我行我素吗?我想,他们心里一定有自己的答案。

 

五、尾声


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之外,野味于人类而言,还有另一层意义。


当前,人类已经进入高度文明的信息时代,其重要标志之一,便是人们对动物的态度从过去单纯的支配,转变为帮助和关怀,并与之友好相处,将地球上所有动物都视为自己的朋友。


这种人道主义精神泛及动物的做法,早已被世界上众多发达国家所认可。在对动物进行帮助、关爱和保护的过程中,人们自身的精神境界也能得到净化及升华。


诚如圣雄甘地所言:


“从一个民族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看出这个民族的道德高度。”


但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仍有那么多人热衷于将大量的野生动物送到饭店里去,也仍有那么多人愿意千方百计地花重金寻求“野味佳肴”,进而引致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


此刻,梁从诫先生的告诫忽然萦绕在耳畔:


“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犹如一张大网,每个物种都是网上的一道经纬,任何一个物种的灭绝都会使这个大网上出现孔洞,任何一个孔洞对人类来说都是绝对危险的。


我想,是时候做出些改变了——为了你我他宝贵的生命和健康,也为了人类不成为世界上的最后一种动物。


谢谢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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