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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2月1日正式施行,在北海砍伐红树林,后果很严重!
----------2018.12.02---------
为加强对红树林
的保护和管理,12月1日起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
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
擅自砍伐红树林,不仅要10倍补种
最高还可以处砍伐树木价值10倍以下罚款
红树林是一种独特的生态系统。因此,《条例》保护的不仅是红树林本身,还包括它赖以生存的整个生态体系。
《条例》要求建立红树林资源的长效保护机制。比如,为了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保护,市民发现破坏红树林的行为,举报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另外,因保护红树林而遭受损失的相关权利人,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条例》严格管控红树林的移植、砍伐,并规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恢复治理措施。
经批准移植的,移植后5年内的养护,由移植单位负责,并承担移植和养护费用;
经批准砍伐的,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或补种不少于砍伐面积和株数的红树林树木。
未经批准移植、砍伐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补种10倍,并处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无法确定移植、砍伐株数的,按照移植、砍伐的面积与同一区域同类树种生长密度计算株数;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广西沿海,采摘、食用、经营白骨壤等红树植物的果实较为普遍。这次,《条例》规定,禁止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采摘红树林果实。
此外,在红树林相关保护区
采摘红树林果实
应当按当地规定的时间
范围和方式进行
小编瞬间感觉少了一道北海菜
车螺煲榄钱
各位北海人觉得以上《条例》
怎么看,我们下方评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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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北海
>>北海7岁女童失联,被发现时受伤昏迷在香蕉地,发生了什么?
>>12月1日起,合浦这两个路段机动车单向行驶,别开错方向啦!
感谢您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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