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施行后5种借贷利率的计算方法(附数据表)
写在前面:
民间借贷的利率是民间借贷合同中的核心要素,也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国家干预的重要边界。最高人民法院近期通过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决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就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2020年8月20日后,民间借贷利率计算方法
1.自然人之间借贷不支持。
最高限额:
1.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LPR利率历史数据查询-
日期 | 一年期LPR | 五年期LP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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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0 | 3.85 | 4.65 |
2020-07-20 | 3.85 | 4.65 |
2020-06-22 | 3.85 | 4.65 |
2020-05-20 | 3.85 | 4.65 |
2020-04-20 | 3.85 | 4.65 |
2020-03-20 | 4.05 | 4.75 |
2020-02-20 | 4.05 | 4.75 |
2020-01-20 | 4.15 | 4.80 |
2019-12-20 | 4.15 | 4.80 |
2019-11-20 | 4.15 | 4.80 |
2019-10-21 | 4.20 | 4.85 |
2019-09-20 | 4.20 | 4.85 |
2019-08-20 | 4.25 | 4.85 |
1.有约定。逾期利率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没有约定。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法院不支持;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取消了6%的逾期利率)
1.前期利息计入本金。本息之和,不能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2.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