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律师收入一半分给法官,那些让法官热血沸腾的代表建议!
转自 / 法律服务窗
2.
海南省两会期间,一向积极建言献策的海南省人大代表黄桂提亲自撰写了多份议案。黄桂提此次提交了关于明确规定海南每名法官每年办案数量不超过230件以提高案件裁判质量的建议。
他认为,在当前各行各业都在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力量之时,法院也不例外,应通过每一个诉讼案件裁判质量,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通过保证法官办案时间来保证案件裁判质量是一个重要抓手。一年365天,除掉104天周六日和大约30天的法定节假日,剩余的工作日也就230天左右,按每天办结一个案件计,每名法官每年能办理230个案件已属不易。
近年来,特别是司法改革以来,海南省员额法官的人均办案数连年提高。据统计,2015年海南全省法官人均办案112件,2018年全省法官人均办案达184件,2020年全省法官人均办案达226件。
部分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的人均办案量比全省人均办案量更多,比如2018年,文昌法院法官人均办案233件,美兰法院法官人均办案451件;2019年,美兰法院法官人均办案544件,龙华法院法官人均办案592件。
老百姓认为,法官审理案件不能像生意人做买卖越多越好,关键在于要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和案件的裁判质量。
黄桂提建议:
一是海南省编办为案件人均数量长期过多的法院增加编制,满足每名员额法官每年办案数量不超过230件的标准;
二是海南省委组织部联合省高院,联合制订提高员额法官,特别是基层和办案数量较大的员额法官的工资待遇的方案;
三是海南省高院完善案件调配机制,在保证当事人权益前提下,将案件在法院之间合理调配,让各法院之间人均审理案件案件数量均衡;
四是海南省高院完善小额、简单诉讼案件速裁速判等机制,对小额、简单案件,简化诉讼程序,做到速立速调速判;
五是海南省高院完善调解机制,引入律师等专业人员发挥多元解决纠纷机制的构建。
3.
此外,持续提高法检人员尤其是基层法检人员的待遇,稳定基层队伍,让他们可以体面又安心地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龚建明表示,两个报告都提到了人才流失问题,目前基层法检工作人员相对少,建议国家对基层司法部门的人才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政策,真正为基层司法部门留住人,提高队伍素质,保护基层的司法执行能力。
4.
5.
6.
7.
8.
对此,纪斌建议,一是法院取消结案率等考核指标,严格遵守法律关于审限的规定,所有案件不管何时立案,只要在法定的审限内结案,对办案人员的考核均应属于达标;二是在审判阶段,应该将调解、撤诉案件所占比例以及上诉案件所占比例作为两项重要考核指标,目的是鼓励办案人员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积极有效地定分止争;三是在执行阶段,对涉及财产的案件,应当将执行回财产所占标的额的比例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以防止在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能满足全部执行标的的情况下办案人员怠于执行的现象发生。同时,要坚决禁止办案人员要求当事人撤回执行申请等现象的发生。(综合自网络)
最后,小编恳请大家做一件事,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点“赞”或“在看”的,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您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法律经典”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和“点赞”,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