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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2018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情况公示

金沙县2018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经组建的政策性审查专家组审查完毕,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政策性审查情况详见《金沙县2018年度(中小学)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情况表》。政策性审查主要审查申报人的基本送审条件和评审条件中“任职条件”是否符合,不审查申报人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如对公示内容有什么意见,请于2018年1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直接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力资源股)反映。

一、政策性审查内容
(一)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专业、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行业要求的准入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否按期年审,任职等级、任职年限(审查聘任证书或聘任合同书)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四)论文是否提交原件;
(五)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是否按要求进行整理、装订,是否完成相应的申报程序;
(六)是否满足评审条件中任职条件的要求。
二、补充材料时间
2018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一)《金沙县2018年度(中小学)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情况表》中审查结果不是“推荐评审”或“推荐认定”的人员,必须对不符合推荐原因的所缺材料按要求进行补充,未进行补充或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予送评委会评审。
所有申报人员在补充材料时间内均可补充材料。
(二)补充的材料复印件需经申报单位及县教育局审核后分别盖章。并由补充材料人员将补充材料装入“透明塑料文件袋”后,在“粘贴纸”上写明申报资格名称及公示中的材料编号、姓名(如:评审一级、169号、李**;认定二级、9号、李**)后粘贴在“透明塑料文件袋”表面交金沙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金沙县教育局:7221239
金沙县人社局:7252760

附件:金沙县2018年度(中小学)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情况公示表.xlsx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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