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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节市2018年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政策性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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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组建的2018年度政策性审查专家组审查,现将2018年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政策性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对公示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3日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和市卫计委人事科反映。

联系电话:0857-8252362,0857-8222283。
1.公示中审查结果不是“推荐评审”的人员,必须对不符合推荐原因的所缺材料按要求进行补充,未进行补充的不予送评委会评审;
所有申报人员在补充材料时间内均可补充材料。
所有补充材料人员必须按“补充材料要求”准备,不在规定时间内和未按要求准备的不予受理。
2.补充的材料复印件需经申报单位及同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分别盖章。并由补充材料人员将补充材料装入“透明塑料文件袋”后,在“粘贴纸”上写明申报资格名称及公示中的序号、姓名(如:卫生高级、1号、李**)后粘贴在“透明塑料文件袋”表面报送。
补充材料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补充材料地点:市卫计委人事科。
3.政策性审查主要审查申报人的基本送审条件是否符合,不审查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
政策性审查内容:
(1)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专业、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行业要求的准入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否按期年审,聘任证书(聘任合同书)是否符合;
(4)论文是否提交原件;
(5)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是否按要求进行整理、装订,是否完成相应的申报程序;

附件:1.卫生系列副高级政策性审查情况公示


2.卫生系列基层认定政策性审查情况公示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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